梅安森: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2018-03-16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18-031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
坏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
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出
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拟对公司经营过程中追收无果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予以核
销。
本次拟累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共计61笔,金额为16,406,463.19元,本坏账
核销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核销的坏账经公司
审慎判断、全力追讨,确认已无法收回。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17年净利润及其他财务
指标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
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
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公司对追讨欠款开展的相关工作
公司法务部及财务部对本次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
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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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核销坏账的审批程序
本次核销坏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
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核销部分坏账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核销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和公司相
关制度的规定,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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