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安森: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8-30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18-056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
资设立重庆梅安森派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派谱”)的议
案》,梅安森派谱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城市管网监测监控
系统、信息化系统的销售、研发、服务及运维。梅安森认缴出资 3,500 万元,
持有梅安森派谱 35%的股权;浙江天堂硅谷合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天堂硅谷”)认缴出资 3,500 万元,持有梅安森派谱 35%
的股权;重庆聚信天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信天海”)
认缴出资 3,000 万元,持有梅安森派谱 30%的股权。聚信天海为公司部分管
理层共同出资设立,为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其股东表决权委托公司代为行使,
因此公司将梅安森派谱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为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充分整合资源,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
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梅安森派谱。聚信天海为公司部分
管理层共同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该注销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该
事项时,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关联董事马焰、叶立胜、金小汉、刘桥喜、
邓中田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向董事会提交了事前认可意见,并
1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意见。根据相关规则要求,本事项尚
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
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
需要经过工商行政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聚信天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331544985H
执行事务合伙人:马焰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凤笙路 27 号附 3 号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
股权结构:马焰持股 50%;叶立胜持股 20%;金小汉持股 10%;刘桥喜持
股 10%;邓中田持股 10%。
2、财务数据、
聚信天海 2017 年度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39,940 元;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为-79,897.48 元。(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聚信天海合伙人马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叶立胜先生、金
小汉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刘桥喜先生、邓中田先生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三、拟注销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梅安森派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339521489X
法定代表人:马焰
2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28 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二郎创业路 101 至 109 单号高科创业园 C2
区6楼
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技术开
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技术开发、制造、销售、安装、维修、技术咨询
及技术服务,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的研究、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
术咨询及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梅安森持股 35%,聚信天海持股 30%,天堂硅谷持股 35%。
梅安森派谱各方均未实际出资,亦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梅安森派谱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度 2018 年 1-6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48,877.96 -2,220.73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01,122.04 98,901.31
负债总额 150,000.00 150,000.00
净资产 -48,877.96 -51,098.69
四、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注销控股子公司梅安森派谱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
提高运营效率。注销上述控股子公司将使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相应发生变化,
梅安森派谱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全体
股东和公司利益。
3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梅安森派谱发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注销控股子公司重庆梅安森派谱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
立性造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公司注销控股子公司重庆梅安森派谱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的规定,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
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注销控股子公司重庆梅
安森派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8 月 3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