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梅 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对列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02名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一致认为: 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管理人员,且在公司任职,全部激励对象2018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特此确认。 监事签署:谢兴智 吴平安 张亚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4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