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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梅安森: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19-05-11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19-060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
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5月6日 。
    (3)公示方式:通过公司网站及张贴方式进行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邮件或书面形式向监事会
进行反馈 。
    (5)公示结果:公司内部人员未提出异议,无反馈记录。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
务等。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
示情况,监事会经核查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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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导致重大误解之处。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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