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梅安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19-086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安森”)于2019年8月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
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
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
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
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号文件、《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1-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2019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12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
款”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
款”二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增
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
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等。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
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补充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


                                      -2-
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够更
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
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7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