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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丰智能: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019-04-27  

						证券代码:300276            证券简称:三丰智能          公告编号:2019-025


         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
                           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
对《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通过公司内部张榜方式发布了《关于湖北三丰
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6 日至
2019 年 4 月 25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和
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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