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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联讯: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杨晓樱)2019-04-19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杨晓樱)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杨晓樱)
       各位股东及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人经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同意、2018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聘任为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工作中,本人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

       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董事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对公司的相关事项提供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审议

       会议议案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认为公司各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18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5 次,召开股东大会 0 次,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董事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列席股东大会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未亲自出席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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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樱         5          0           5             0           0            否          0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作为海联讯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018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就《关于选举

         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大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变更

         会计政策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8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

         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积极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

             1、2018 年 7 月 19 日,参加 2018 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提名王天青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马

         红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财务总监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陈翔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议案》;

             2、2018 年 8 月 15 日,参加 2018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

         同意《关于<2018 年度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海联讯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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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有限公司货币资金专项审计>的议案》、《关于<集团平台项目销售与收款循环

专项审计>的议案》、《内审部 2018 年度半年度审计工作总结》、《2018 年半

年度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3、2018 年 10 月 25 日,参加 2018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并同意《2018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关于<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山西联讯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内部核审计报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深度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状况、

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有效对公司

全面监督、检查。细心了解公司审计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

务情况的汇报。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在 2018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

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

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

    2、本人在 2018 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参加董事会各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并根据

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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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重点关注并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

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于 2018 年 5 月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取得

培训证书,并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与作用,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将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时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

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2019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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