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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昌达: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13  

						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18—103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更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00 至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2 日下午 3:00 至 2018 年 9 月 13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下午 2: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数 9,126,756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1.525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股份数
9,003,35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04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
份数 123,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06%。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郑春美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关于对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8,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98.0096%;
反对股份数 181,6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1.9904%,弃权股份数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945,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0096%;反对 181,656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9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宋丽君律师、胡云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