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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晶科技:关于增加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2017-09-14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7-117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定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以及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均保持不变;
    2、本次增加的临时议案为《关于转让 BoCo 株式会社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除增加前述临时议案外,已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发布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110)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均未
发生变更。


    根据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时提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收到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应炎平先生书面
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将公司
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转让
BoCo 株式会社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文件),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应炎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349,000 股,占公司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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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股本的 4.53%,持股比例超过 3%。董事会认为: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
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
案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作为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第 3 项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已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发布的《关于
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通知如下(除增加上述临时议案
外,原通知公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9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24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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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汉江路 5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延长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
    3、《关于转让 BoCo 株式会社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十次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7 日、2017 年 9 月 14 日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文件。
    以上议案中的第 1-2 项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四、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1.00                                                           √
            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2.00     全权办理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
            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转让 BoCo 株式会社股权暨关联
   3.00                                                           √
            交易的议案》

    五、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
    登记时间:2017 年 9 月 19 日—9 月 21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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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16:30。
    登记地点: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
汉江路 5 号 1 号楼 5 楼)。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17 年 9 月 21 日 16:30 前送
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汉江路 5 号 1 号楼 5 楼,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4028)。信封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本次会议登记不接
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瑶、徐喜喜
    电话:0510-85259761
    传真:0510-85258772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汉江路 5 号 1 号楼 5 楼,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028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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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279;投票简称:和晶投票。
    2、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3、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制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4、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陆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者“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
选举票数。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和晶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
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
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
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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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
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
投票;累计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24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领步骤详见:
    http://wltp.cninfo.com.cn/gddh/main/tpzn2.htm。
    (2)“深交所数字证书”申领步骤详见:
    http://wltp.cninfo.com.cn/gddh/main/tpzn3.htm。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
择“和晶科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证券帐户和密
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关于提请增加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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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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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法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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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无锡和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
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100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 2016
    1.0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              √
             效期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
    2.00                                           √
             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转让 BoCo 株式
    3.00                                           √
             会社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说明:

1、请将表决意见在每项议案后“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每一

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填写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若委托人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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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企业法人委托须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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