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7-138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需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 3、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汉江路 5 号 1 号楼 5 楼公司会议室; 6、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9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 12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7、出席会议情况: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15 名 , 持 有 或 代 表 的 股 份 数 为 200,096,1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57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共8名,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174,651,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03%;根据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名, 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25,444,7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68%。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柏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200,086,1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34,753 股,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超过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 过。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 14,580,6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31%;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9%;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 12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 2.1 发行规模 (1)表决情况: 同意 200,086,1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34,753 股,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超过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 过。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 14,580,6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31%;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9%;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2 发行对象 (1)表决情况: 同意 200,034,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弃权 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5,383,293 股,反对 10,000 股,弃权 51,460 股。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超过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 3/ 12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过。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 14,529,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79%;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9%; 弃权 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53%。 2.3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1)表决情况: 同意 200,034,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弃权 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5,383,293 股,反对 10,000 股,弃权 51,460 股。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超过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 过。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 14,529,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79%;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9%; 弃权 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53%。 2.4 债券期限 (1)表决情况: 同意 200,034,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 4/ 12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弃权 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5,383,293 股,反对 10,000 股,弃权 51,460 股。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超过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 过。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 14,529,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79%;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9%; 弃权 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53%。 2.5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表决情况: 同意 200,034,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弃权 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5,383,293 股,反对 10,000 股,弃权 51,460 股。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超过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 过。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 14,529,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79%; 5/ 12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9%; 弃权 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53%。 2.6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1)表决情况: 同意 200,034,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弃权 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5,383,293 股,反对 10,000 股,弃权 51,460 股。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超过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 过。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 14,529,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79%;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9%; 弃权 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53%。 2.7 发行方式 (1)表决情况: 同意 200,034,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弃权 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5,383,293 股,反对 10,000 股,弃权 51,460 股。 6/ 12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超过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 过。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 14,529,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79%;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9%; 弃权 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53%。 2.8 增信方式 (1)表决情况: 同意 200,034,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弃权 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5,383,293 股,反对 10,000 股,弃权 51,460 股。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超过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 过。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 14,529,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79%;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9%; 弃权 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53%。 7/ 12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2.9 募集资金用途 (1)表决情况: 同意 200,034,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弃权 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5,383,293 股,反对 10,000 股,弃权 51,460 股。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超过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 过。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 14,529,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79%;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9%; 弃权 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53%。 2.10 还本付息 (1)表决情况: 同意 200,034,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弃权 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5,383,293 股,反对 10,000 股,弃权 51,460 股。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超过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 过。 8/ 12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 14,529,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79%;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9%; 弃权 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53%。 2.11 偿债保障措施 (1)表决情况: 同意 200,034,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弃权 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5,383,293 股,反对 10,000 股,弃权 51,460 股。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超过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 过。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 14,529,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79%;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9%; 弃权 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53%。 2.12 上市的安排 (1)表决情况: 同意 200,034,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9/ 12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弃权 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5,383,293 股,反对 10,000 股,弃权 51,460 股。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超过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 过。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 14,529,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79%;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9%; 弃权 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53%。 2.13 决议有效期 (1)表决情况: 同意 200,034,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弃权 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5,383,293 股,反对 10,000 股,弃权 51,460 股。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超过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 过。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 14,529,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79%;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 12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的 0.069%; 弃权 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53%。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200,086,1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34,753 股,反对 10,000 股,弃权 0 股。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超过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 过。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 14,580,6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31%;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9%;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刘应檀、钱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1/ 12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0 日 12/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