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晶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25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诚信、独立、客观的原则,以对公司和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告以来,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
机发生了变化,经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
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终止 2016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独立董事:朱 谦
周新宏
2018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