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2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 1 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2,409,970 股, 占总股本的 2.7643%。 2、本次限售股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28 日。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股东减持行为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股份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36 号文核准,无锡和晶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晶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5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15.60 元/股,公司股票于 2011 年 12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6,000 万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 4,450 万股。 根据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股本 6,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2,000 万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已于 2012 年 6 月 13 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4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14 年 10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 1/5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公司向顾群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81 号)核准,公司向顾群发行 4,365,454 股股份、向张晨阳发行 4,098,181 股股份、 向常力勤发行 445,454 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无锡中科新瑞系统集成有限公 司 100%股权,并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柏林先生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 4,242,424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本次发行新股已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增至 13,315.1513 万股。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2016 年 2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无锡和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张惠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352 号)核准,公司向张惠进发行 7,554,248 股股份、向 ZHANG JIEFU 发 行 1,571,020 股股份、向上海时空五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691,528 股股份、向无锡慧联投资企业为(有限合伙)发行 1,130,870 股股份、 向上海群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939,539 股股份、向上海品惠投 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339,263 股股份购买上海澳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澳润科技”)100%股权,该部分新增股份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向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7,783,933 股股份、向上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4,432,132 股股份、向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2,742,382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4,000 万元,该部分新增股份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份来源等相关信息详 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文 件)。公司总股本增至 16,033.6428 万股。 根据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股本 16,033.6428 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44,894.1998 万股。本次权 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实施完毕。 截至 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2/5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35,604,187 7.930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13,337,811 92.0693% 总股本 448,941,998 100.0000%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系由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 人的上银基金-浦发银行-上银基金和晶科技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上 银和晶计划”),其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来源 时间 期限 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自本 上 银 基金管 发行股份募 本次认购的和晶科技非公开发行之股 次新 理 有 限公司 集配套资金 2015 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 股上 严 格 履行了 的再融资认 年 10 月内不进行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 市之 以 上 承诺事 购对象:上 月 20 由于和晶科技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 日 起 项,不存在违 银基金管理 日 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 36 个 反 承 诺 的 情 有限公司 安排 月 形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保持上市 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1、认购和晶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后,本公司将尽量减少与和晶科技发 生关联交易。若发生不可避免且必要 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再融 企业与和晶科技将根据公平、公允、 资时 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署合法有效 所作 的协议文件,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 上银基金管 发行股份募 承诺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和晶科技章程之 理有限公司 集配套资金 2015 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决策程序、 严格履行了 的再融资认 年 10 信息披露义务等相关事宜;确保从根 长期 以上承诺事 购对象:上 月 20 本上杜绝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和晶科技 项,不存在违 银基金管理 日 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2、 反承诺的情 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未 形 来不会从事或开展任何与和晶科技及 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 业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 何与和晶科技及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 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公司/企业。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违 反本承诺的,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公司/企业所获相关收益将无条件地 3/5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归和晶科技享有;同时,若造成和晶 科技及其子公司损失的(包括直接损 失和间接损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 的公司/企业将无条件的承担全部赔 偿责任。3、认购和晶科技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份后,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和 晶科技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 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 和晶科技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 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 为,不损害和晶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利 益,切实保障和晶科技在人员、资产、 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上银和晶计划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事项,不 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上银和晶计划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其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28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 1 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2,409,970 股, 占总股本的 2.7643%。 3、截至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澳润科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配套募集资 金认购方之一上银和晶计划,因认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配套募集资金所获 得公司股份的承诺锁定期(36 个月)届满,可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数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股东名称 数(股) 量(股) 通的股份数量(股) 上银和晶计划 12,409,970 12,409,970 12,409,970 注:上银和晶计划原持有公司股份 4,432,132 股,经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 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增至 12,409,970 股(公式:4,432,132 股*(1+1.8)=12,409,970 股) 4、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35,604,187 7.9307% 23,194,217 5.1664% 4/5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非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13,337,811 92.0693% 425,747,781 94.8336% 总股本 448,941,998 100.0000% 448,941,998 100.0000%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本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4 日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