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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晶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0-03-05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7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有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297,52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6%)的董事兼总经理徐宏斌先生计划在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1,07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4%,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即 438,786,005 股,下同)的 0.24%。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总经理徐宏斌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宏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97,523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9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0.9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份原因:徐宏斌先生因部分质押股份的质押期限届满且无法展期,
有被证券公司(即质权人)进行强制平仓的风险,为避免该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
徐宏斌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偿还质押借款,以解除个人的股权质
押风险;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及前述股份因权益
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1,07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4%,
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0.24%;若减持计划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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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
应调整;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之内(即 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2020 年 9 月 26 日);
    6、减持价格:根据实际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徐宏斌先生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其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时所作关于股份限售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                                                                  履行
                                 承诺内容
来源                                                                  情况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徐宏斌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
                                                                    先生严
       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首次                                                                格履行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
公开                                                                该承诺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
发行                                                               事项,承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时所                                                                诺履行
       司股份;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
作的                                                                期间不
       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承诺                                                                存在违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上述期间以外的
                                                                    反承诺
       其他时间申报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的情形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徐宏斌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
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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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属于股东个人正常的股份流动性管理,不会对公司的治理
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及相关股东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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