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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通锻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17-09-1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南通锻压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   炜                 联系电话:021-23219615


保荐代表人姓名:戴文俊                  联系电话:021-2321953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保荐代表人及持续督导人员均及时审
                                            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公司已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程与公开披露的

件一致                                      文件进程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本次 2017 年 1-6 月的持续督导期内未

                                        发现不合规的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共发表独立意见 5 次,分别为: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跟踪报告》;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

                                        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

                                        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

                                        结报告书》。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7 年 1 月 16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
                                         是      不适用
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3.大股东承担五险一金补缴支出及费
                                         是      不适用
用的承诺
4.实际控制人关于募集资金不用于与
                                         是      不适用
主营业务无关的投资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不适用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孙   炜                  戴文俊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