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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24  

						            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及

《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

会、管理层进行了询问与讨论,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项

    因市场环境发生一定变化及标的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等原因,交易双方最终未

能就交易方案的部分核心条款达成一致,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交易对方友好

协商,交易双方共同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系为进一步深化公司战略实施,有利于公司盘活资

金,进一步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的能力,有

利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议案的审议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通过《关

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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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郦仲贤                  孟繁锋                   杨洋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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