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精机:关于确定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18-083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的公告》,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公司针对
签署未达到《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规定的“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披露标准的合同,拟定了自
愿性信息披露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签署金额单笔达到 3,000 万元以上(含 3,000 万元)的销售
合同,或金额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公司认为所签合同对公司产生重要
影响的,公司将按照《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进行对外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