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明精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18-084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修

订通知》”)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时间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之日起执行。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财

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修订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

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

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

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
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

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

容发生变化;

    (8)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

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

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

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

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

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

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具体要求,

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

具体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具体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