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精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18-084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修
订通知》”)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时间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之日起执行。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财
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修订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
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
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
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
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
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
容发生变化;
(8)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
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
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
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
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
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
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具体要求,
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
具体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具体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