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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明精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019-03-2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



广州市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 层、20 层


                二〇一九年三月
                               声    明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
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15 号准则》
及《16 号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
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以供投资者和有关各方参考。

    为此,本财务顾问作出以下声明:

    1、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并有充分
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
异;

    2、本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有充分理由确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本财务顾问所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
已经声明向本财务顾问提供了为出具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必需的全部资料,保
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承诺愿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4、本财务顾问出具的有关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已提交本
财务顾问公司内部核查机构审查,并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财务顾问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接触后到担任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
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和证券欺诈行为;

    6、本财务顾问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权益变动后的持续督导事宜,双方已签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署财务顾问协议,约定了财务顾问的持续督导义务。

     7、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权益变动相
关各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
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相关的上市公司公告全文和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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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目          录
声     明............................................................................................................................ 1
释     义............................................................................................................................ 5
财务顾问意见................................................................................................................ 7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详式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内容的核
    查............................................................................................................................. 7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相关情况的核查.....................................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核查
       ................................................................................................................................ 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 5 年合规经营情况的核查 .......... 11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的核
       查 .......................................................................................................................... 11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对外投资情况的核查 .......................... 12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情况的核查 .......................................................................................................... 17
      三、对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的核查................................................... 18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核查 .......................................................................... 18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
       划的核查 .............................................................................................................. 18
       (三)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程序的核查 .............................................. 19
      四、对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 19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变化的核查 ...................... 19
       (二)对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前后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化情况的核查 .. 20
       (三)对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的核查 .............................. 21
      五、对信息义务披露人资金来源的核查........................................................... 21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21
      六、对信息义务披露人及一致行动人后续计划的核查................................... 21
      (一)未来 12 个月内拟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
      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 21
       (二)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
       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22
       (三)未来拟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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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 22
    (五)拟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 22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的计划 .................................................. 23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23
    七、对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的核查............................................... 23
    (一)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23
    (二)同业竞争情况 .......................................................................................... 24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及相关解决措施 .............................................. 24
    八、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的核查....................................................... 25
    九、对前 6 个月买卖上市股份的情况的核查................................................... 26
    (一)权益变动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6
    (二)权益变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
    股份的情况 .......................................................................................................... 26
    (三)相关中介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7
    十、对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 27
    十一、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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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释       义
     在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
义:

上市公司、金明精机     指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万宝长
                       指 广州万宝长睿投资有限公司
睿

万宝集团、一致行动人   指 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方                 指 马镇鑫

                          万宝长睿接受马镇鑫所持有的上市公司20,946,180股股份
                          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以及除收益权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委托,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5.00%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州证券、财务顾问、本
                       指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核查意见             指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马镇鑫与广州万宝长睿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明精机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务顾问               指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15 号准则》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16 号准则》          指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 年修订)

最近三年               指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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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核查意见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意见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详式益变动报告书所

披露内容的核查

     本财务顾问基于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
程序,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交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尽
职调查,并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审阅及必要核查。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共分为十二个部分,分别为:释义、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权益变动目的及决定、权益变动方式、资金来源、后续
计划、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前6个月买卖上市
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其他重大事项及备查文件。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15号准
则》、《16号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信息披露要求。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相关情况的核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万宝长睿


     (1)万宝长睿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州万宝长睿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57994430394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87,550 万元


                                            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法定代表人             汪帆

成立日期               2007 年 04 月 18 日

注册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路 111 号 514 房(仅限办公用途)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场地租赁(不含
经营范围               仓储);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永久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路 111 号

联系电话               020-89010088-280


     (2)万宝长睿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万宝长睿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广州市人民政府

                                    100%

                                   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万宝长睿



     万宝长睿控股股东为万宝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2、万宝集团


     (1)万宝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7243133873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                  1,200,520,122 元

法定代表人                周千定


                                             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成立日期               2000 年 08 月 01 日

注册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路 111 号 7 楼

                       通用设备制造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
经营范围               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0 年 08 月 01 日至长期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路 111 号 7 楼

联系电话               020-89010088-219


     (2)万宝集团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万宝集团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广州市人民政府

                                      100%

                                      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



     万宝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核
查


     1、万宝长睿


     (1)主要业务


     万宝长睿成立于2007年04月18日,公司主营业务为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2)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万宝长睿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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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总资产                2,325,541,033.86       1,832,152,030.08                 320,661,635.92

                    总负债                1,239,797,398.59            959,129,387.49                8,545,032.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75,698,650.85             786,263,095.16              312,116,603.75

                    净资产                1,085,743,635.27            873,022,642.59              312,116,603.75

                  资产负债率                         53.31%                   52.35%                       2.66%

                  营业总收入               320,178,032.78             764,261,911.4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8,001,105.77          92,526,432.78                3,982,211.64
                   润

                    净利润                   23,496,272.06            104,561,159.19                3,982,211.64

                 净资产收益率                         2.16%                   11.98%                       1.28%

                 2、万宝集团


                (1)主要业务


                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是以制冷产品、家用电器研发、生产、安装及销
         售,资本投资及管理,商业贸易为三大主业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集团公司,公
         司注册资金 120052.0122万元,拥有广州人和、从化、番禺及青岛、合肥、海
         宁、民权以及意大利 ACC 等十大生产基地。


                (2)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万宝集团2015-2018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2018.09.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总资产                 19,072,893,587.39      17,531,107,395.78        15,454,504,373.93           14,551,662,605.91

         负债                  14,111,835,829.40      12,591,292,697.25        10,958,892,073.28           10,513,992,716.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780,916,953.63       2,803,863,547.96         2,622,816,049.76            2,318,224,458.01

        净资产                  4,961,057,757.99       4,939,814,698.53         4,495,612,300.65            4,037,669,889.00



                                                          1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资产负债率                         73.99%                     71.82%                    70.91%                    72.25%

      营业总收入             24,600,926,194.55       30,029,339,489.55              24,622,284,513.51         23,831,890,904.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30,700,883.59         196,534,816.11                  91,235,223.46              94,972,900.27
          润

        净利润                  371,998,128.53         591,987,396.35                 381,035,203.87             252,377,269.52

     净资产收益率                        7.50%                      11.98%                       8.48%                   6.2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 5 年合规经营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万宝长睿及一致行动人自成立以来,均未受到过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的
         核查


                 1、万宝长睿

                                                                                                      是否取得其
                                                                                         长期居住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现任职务              国籍                    他国家/地
                                                                                           地
                                                                                                        区居留权
          汪帆      6301051970********       男          董事长               中国         广州            否

          王松      4325011970********       男              董事             中国         广州            否

          杨召      4104111981********       男       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广州            否

         陈艳阳 4402041971********           女              董事             中国         广州            否

         李健祯 4401051983********           女              监事             中国         广州            否

         申建云 4305211981********           男              董事             中国         广州            否


                 2、万宝集团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任职务                   国籍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
                                                                                          住地       他国家/地
                                                                                                      区居留权
                                         万宝集团独立董事、中山
        黄伟成     4401031955********    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广东              中国         广州           否
                                           省创业投资协会会长


                                                         1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万宝集团独立董事、华南
 徐勇     4401051959********   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     中国   广州          否
                                     院副院长
                               万宝集团独立董事、华南
余建军    3625241978********   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中国   广州          否
                                      副教授
                               万宝集团独立董事、立信
田秋生    6201021955********   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中国   广州          否
                                  公司高级会计师
                               万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周千定    4301031963********                            中国   广州          否
                                   书记、董事长
                               万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巨小平    6101031961********   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   中国   广州          否
                                        理
                               万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唐志明    4401051959********                            中国   广州          否
                                      副书记
                               万宝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席大茂    4329221965********                            中国   广州          否
                                       主席
 姚江     4401051970********        监事会主席          中国   广州          否
向锦松    4401051963********           监事             中国   广州          否
 陈薇     4306021977********           监事             中国   广州          否
王宇翔    4401021966********           监事             中国   广州          否
凌彩霞    4414261972********           监事             中国   广州          否
 谢勇     3101121971********         副总经理           中国   广州          否
 汪帆     6301051970********   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     中国   广州          否
徐志如    4401071963********         副总经理           中国   广州          否
 王松     4325011970********         总工程师           中国   广州          否
易晓明    4301041968********   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     中国   广州          否
原晓静    1424011971********        董事会秘书          中国   广州          否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万宝长睿及一致行动人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亦不存在正在被证券监管
 部门或者证券交易所调查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对外投资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万宝长睿的控股股东为万宝集团、实际控制人为
 广州市人民政府,万宝长睿及其控股股东万宝集团对外投资的核心企业情况如
 下:

                                              1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万宝长睿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号                     (万元)      (%)
      广州万宝
      长晟资产
 1                        30,000        100 投资管理服务;资产管理
      管理有限
      公司
      广州万宝
      长泰资产
 2                         1,000        100 投资管理服务;资产管理
      管理有限
      公司
      广州万宝
      私募证券
 3    投资基金             1,000        100 受托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融资租赁服务(限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租赁
      广州万宝                              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国内外购买租
 4    融资租赁            50,000         75 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医疗设
      有限公司                              备租赁服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
                                            理业务(仅限融资租赁企业经营)
      万宝长丰
 5    实业有限                50         51 电器制造、投资、贸易
      公司
      天水经济
      技术开发
      区翼腾航
 6                         2,000         35 无人机的研发、制造、维修、销售
      空装备制
      造有限公
      司
      广州市雅
                                            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
      业物业经
 7                           300         30 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建筑物清洁服务;绿化
      营服务有
                                            管理、养护、病虫防治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
      限公司

     2、万宝集团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号                     (万元)      (%)
                                            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
      广州万宝
                                            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其他家用电力
 1    集团冰箱            40,000        100
                                            器具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电气机械设备销
      有限公司
                                            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电气设备零售;节能技

                                              1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号                     (万元)      (%)
                                              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电力工程设
                                              计服务;机械工程设计服务;机械技术开发服
                                              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
                                              机械工程设计服务;机械技术开发服务;商品
      广州万宝
                                              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
      集团压缩
 2                        30,000        100   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货物
      机有限公
                                              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司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
                                              制造;电子产品批发;电器辅件、配电或控制设
      广州森宝
                                              备的零件制造;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
 3    电器股份             3,000         70
                                              电子元器件批发;日用家电设备零售;(依法须
      有限公司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商品信息
      广州万宝
                                              咨询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物业管理;企
 4    长睿投资            87,550        100
                                              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有限公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谷物副产品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石油制品
      广州万宝                                批发(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及金属
      商业发展                                矿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钢材批发;商
 5                        40,000        100
      集团有限                                品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总
      公司                                    部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
                                              制造;电子产品设计服务;家用空气调节器制
      广州万宝                                造;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家用通风电器具制
 6    家电控股            30,010        100   造;电器辅件、配电或控制设备的零件制造;
      有限公司                                家用电器批发;电力电子技术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江森自控                                制冷、空调设备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日立万宝                                (该经营范围为外商投资企业经营项目;涉及
               2,110 万 美
 7    空调(广                        43.36   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元
      州)有限                                专用设备销售;佣金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公司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江森自控 1,780 万 美               40 机械技术开发服务;制冷、空调设备制造;销售


                                              1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号                     (万元)      (%)
      日立万宝 元                             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
      压 缩 机                                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
      (广州)                                可证后方可经营);通用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配
      有限公司                                件批发;佣金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家用电力器具及其他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包括家用制冷电器具、家用空气调节器、家
      万宝电器                                用通风电器具、家用厨房电器具、家用清洁
 9                        40,000        100
      有限公司                                卫生电器具、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家用电
                                              力器具专用配件以及燃气、太阳能及类似能
                                              源家用器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
                                              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耐火陶瓷制品及
                                              其他耐火材料制造;模具制造;工程和技术研
      广州市冶
                                              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炼钢;钢
10    金工业研               641        100
                                              压延加工;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
      究所
                                              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自
                                              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无损检测;道路货物运输;
                                              生产、销售:金属铸锻件(含轧材)、破碎机、
                                              吊钩总成、轧辊;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
      广东省韶                                的出口及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
      铸集团有                                机械设备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具体按
11    限 公 司         33,306.17     61.826   粤经贸进字[1996]128 号文经营);氧气、氮气
      (韶关铸                                 的生产,气瓶充装、检验(以上经营项目在许
      锻总厂)                                 可证许可范围内及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房地产中介服务;办公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工
                                              商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商标代理等服务;
                                              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
      广州万宝
                                              外);科技项目代理服务;公共关系服务;自有
12    科技园有             1,000        100
                                              房地产经营活动;工商登记代理服务;科技信
      限公司
                                              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
                                              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企业自
                                              有资金投资;
                                              金属制品批发;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
      广州宝江                                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
13    金属制品             1,980        100   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金属日
      有限公司                                用杂品制造;路牌、路标、广告牌安装施工;
                                              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房屋租赁;
      广州市汇                                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
14                            50        100
      乾贸易发                                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


                                              1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号                     (万元)       (%)
      展有限公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司                                       活动)
                                               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仓
      广州从万                                 储咨询服务;工商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企
15    实业有限             2,000         100   业管理咨询服务;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泵及真
      公司                                     空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绝缘制品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
      广州万宝
                                               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
      特种漆包
16                         8,350          90   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房屋租
      线有限公
                                               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司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机械工程设计服务;制
                                               冷、空调设备制造;电子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总
      广州万固                                 承包服务;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销售本公司生
17    压缩机有             1,500          58   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
      限公司                                   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
                                               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
                                               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
                                               件制造;模具制造;燃气、太阳能及类似能源家
                                               用器具制造;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汽车
      广州市奥                                 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劳动防护用品
18    缘电器有         1,864.8711        100   批发;劳动防护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
      限公司                                   用品零售;建材、装饰材料批发;五金产品批
                                               发;五金零售;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
                                               外);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园林绿
                                               化工程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工器材零售;电工器材的批发;货物进出口
                                               (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
      广州万宝                                 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工器材制造;技术
19    漆包线有 13,240.4994               100   进出口;开关、插座、接线板、电线电缆、绝
      限公司                                   缘材料零售;电线、电缆制造;电线、电缆批
                                               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州万宝                                 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特种制冷                                 制造;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
20                         1,015         100
      设备有限                                 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
      公司                                     造;专用设备销售;环保设备批发;电气设备批


                                               1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号                     (万元)      (%)
                                              发;电气设备零售;仪器仪表批发;家用电器批
                                              发;日用家电设备零售;物业管理;电子、通信
                                              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商品信息咨询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州嘉特
                                            微电机及其他电机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
      利微电机
21                       4,361.6      86.85 机械技术咨询、交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实业有限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
      广州市番
                                            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涉
      禺万宝发
22                         763.9        100 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绿化管理;物业管
      展有限公
                                            理;
      司
      安徽万宝                              家用电器及配件制造;家用电器批发、零售;
23    家电有限             5,000        100 电器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及技术服务;园区物
      公司                                  业管理;建筑工程维修维护;房屋租赁。
                                            太阳能技术的应用与开发、太阳能热水器、
                                            太阳能灯具、太阳能热水器集热管、太阳能
                                            热水器配件、节能蓄能式设备、地源热泵、
                                            污水源热泵、发热电缆、热库、电锅炉及其
                                            他暖通设备、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
                                            暖热水炉、燃气容积式热水器、家用燃器灶、
                                            家用灶具及配件、低环境温度空气源多联机
      浙江万宝                              热泵空调机组、空气源热泵、热泵热风机、
      新能源科                              其他制冷设备、燃气灶具、集成灶具、油烟
24                        11,800        100
      技有限公                              机、家用厨房电力器具、橱柜、新风系统设
      司                                    备、商用空调、家用空调设备及其配件的研
                                            发、技术改造、技术服务、制造、加工、销
                                            售、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
                                            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
                                            原辅材料和零配件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或
                                            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情
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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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如实披露了上述内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披露的基本情况、股权控
制关系、业务与情况及财务状况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义务人、董监高
自成立以来/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
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对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的核查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核查


     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获得上
市公司的控股权。通过本次交易,万宝长睿成为金明精机的控股股东,有助于
提升上市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资金实力,增强上市公司竞争实力,提升上市
公司价值。同时,本次交易是万宝集团及万宝长睿实现在智能化薄膜装备、智
慧工厂及相关产业领域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万宝长睿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要求,履行作为控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规范
管理运作上市公司,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谋求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发
展,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万宝长睿作为控股股东将在业务发展、技术开
发与应用、信息交流、资金等方面利用优势地位和资源为上市公司提供支持。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的
目的明确、理由充分,不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相违背的情形。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
划的核查


     经本财务顾问核查,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万宝长睿将获得马镇鑫所持上市
公司20,946,18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00%)对应的全部表决权。万宝长睿
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14,570,321股,占

                                   1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35%。


     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且为达到稳定控制权的目的,未来12个月,不
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


     未来12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
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程序的核查


     1、2018年12月27日,万宝集团召开董事会,同意万宝集团收购上市公司8.57%
股权及同意万宝长睿接受马镇鑫持有的上市公司5%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委托。


     2、2019年2月15日,上述8.57%股权完成股权过户。


     3、2019年3月15日,万宝长睿召开董事会,同意接受马镇鑫持有的上市公司
5%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委托。


     4、2019年3月18日,万宝长睿与马镇鑫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权益变动方已根据《证券法》、《收购管理
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履行了相应程序。


四、对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变化的核查


     本次权益变动前,万宝长睿及其一致行动人万宝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93,624,141股股份,占金明精机总股本的22.35%。



                                    1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19年3月18日,万宝长睿与马镇鑫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万宝
长睿接受马镇鑫所持有的上市公司20,946,180股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
提案权、参会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委
托,上述对应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万宝长睿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93,624,141股
股份,占金明精机总股本的22.35%,且在上市公司中拥有受委托的表决权的股
份数量合计为20,946,1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万宝长睿及一致行动人
合计控制上市公司114,570,32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35%。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万宝长睿,上市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对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前后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化情况的核查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表决权委托。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表决权委托    占总股本比例
 万宝长睿         57,702,344      13.77%              -              -
 万宝集团         35,921,797       8.5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表决权股数        93,624,14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          22.35%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表决权委托    占总股本比例
 万宝长睿         57,702,344      13.77%          20,946,180      5.00%
 万宝集团         35,921,797       8.5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表决权股数         114,570,3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          27.35%



                                        2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马镇鑫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后,
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三)对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的上市公司表决权委托
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本次表决权委托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如实披露了上述内容,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对信息义务披露人资金来源的核查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马镇鑫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马镇鑫
将其所持5%的上市公司股票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以及除
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委托给信息披露义务人行
使,委托期限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资金支付,不存在资金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
方的情形。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资金来
源不合法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六、对信息义务披露人及一致行动人后续计划的核查

     (一)未来 12 个月内拟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
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改变上市公司

                                   2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调整的具体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
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
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没有
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
划或者与上市公司购买、置换资产有关的重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
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未来拟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在《股份转让协
议》生效后,在法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时间内根据后续实际需求完成召开董事
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更换或选举相关人员。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公
司章程》提出修改的具体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
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拟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2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员
工聘用计划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
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
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作出其他重大安排的具体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在本次权益
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和组织结构做出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重组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如实披露了上述内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后续计划有利于维持
上市公司的经营稳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对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的核查

       (一)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
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开,

                                    2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权益变动人及其
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将继续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


     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出具了《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函》,承诺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后,我公司将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
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上
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总经理等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独立行使职权,不受
我公司的干预。


     二、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在我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期
间,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二)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没有从事与
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为进一步规
范相关交易行为,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信息披露
义务人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在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期间,我公司不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
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并督促下属企业及一致行动人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上市公司除外)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在我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期间,为
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及相关解决措施


     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主要关联交易情况

                                   2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交易往
来。


       2、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减少和规范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规范
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后,我公司及所控股企业(上市公司除外)将尽量避免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
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
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二、我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
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
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
润,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在我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期
间,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如实披露了上述内容,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同
业竞争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交易产生重大影响。

     需提请注意的是,本次交易完成后,若万宝长睿及一致行动人未采取其他
措施巩固上市公司控股权,表决权委托到期之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存在不稳定
的风险。


八、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与下列当事人发生的以下重大交易:

                                     2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
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过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存在其他
任何类似的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
排。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与上市公
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子公司之间重大交易;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安
排。


九、对前 6 个月买卖上市股份的情况的核查

       (一)权益变动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万宝长睿于2018年9月28日发布简式权益变动书,
以协议转让方式,买入上市公司57,702,344股股票,协议转让价格为6.68元/股,
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3.77%;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万宝集团于2019年1
月3日发布详式权益变动书,以协议转让方式,买入上市公司35,921,797股股
票,协议转让价格为6.68元/股,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57%。除此之外,在
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
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金明精机股票的情况。


       (二)权益变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
司股份的情况


     经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查确认,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

                                    2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相关中介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自查确认,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参与本次
权益变动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十、对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除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为避免对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
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况,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
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十一、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综上,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审慎核查和验证后认为: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编制符
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2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

                       欧梅                 于丽华            徐湘芸




法定代表人:

                              胡伏云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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