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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冠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7-08-18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就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
对公司报告期内(2017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2017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2017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
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炜              赵国栋             陈赛芝



                                                      2017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