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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温州宏丰: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19-06-24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19-057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黄维肖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持有
公司 20,72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0005%)的股东黄维肖先生计划自 2019
年 3 月 21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 4,000,000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9653%)。
    根据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黄维肖先生的通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黄维肖先生本次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黄维
肖先生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份比例

                             2019.4.17       5.59           2000           0.0005%

                             2019.4.23      6.029          19900           0.0048%
   黄维肖       集中竞价
                             2019.4.24      6.295         1840400          0.4442%

                             2019.5.29       5.57          137700          0.0332%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份比例

                                  2019.6.5          5.538               32400              0.0078%

                                  2019.6.6          5.756               28200              0.0068%

                                  2019.6.21         5.62               1939400             0.4680%

             合计                      -              -               4,000,000            0.9653%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份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0,720,000             5.0005%         16,720,000          4.0351%

 黄维肖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720,000             5.0005%         16,720,000          4.03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黄维肖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2、黄维肖先生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3、黄维肖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
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黄维肖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