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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科瑞: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6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科瑞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北京安科瑞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
目前开展业务较少,本次注销基于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效益的考虑,为进一步整合
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本次注销完
成后,上述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但不会对公司合并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注销事

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事项。




                                独立董事:李鹏飞、陆家星、王金元、姚军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