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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利信: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重大发展项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
务状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
运作和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
予的职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1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8.03.21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8.04.19

          3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8.04.25

          4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8.08.21

          5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8.10.24

    监事会的运行逐步规范,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公司重大生
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的执行、重大项目的投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
    二、对 2018 年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评价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监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
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
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三、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2018 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 21 次董事会会议。
  (二)2018 年度,3 次股东大会均有股东监事出席、职工监事列席。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18年3月21日,第四届监事会召开了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2、2018年4月19日,第四届监事会召开了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厦门精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杰东系统工
程控制有限公司、成都欧飞凌通讯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的议案》
《关于互联天下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的议案》《关
于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关于2015年现金收
购之标的资产互联天下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18年4月25日,第四届监事会召开了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18年8月21日,第四届监事会召开了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5、2018年10月24日,第四届监事会召开了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
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
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决策程序合法。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内部制度的规定,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
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
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
募集资金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五)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权,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结论意见:公司现有的内部
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
作用。公司“三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控制机制能够
有效运作,公司建立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科学,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健
全、有效。公司对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会计管理控制、业
务控制、内部审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保
证公司规范、安全、顺畅的运行。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且执行良好。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五、2019 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
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2019年的主要工作计划有:
    (一)狠抓监事的学习。随着公司上市,公司面临着更加有利的市场竞争环
境,同时也面临着更多监管和更大的挑战,公司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自身的学习,
适应形势需要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公司股东利益
最大化。
    (二)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上述事项关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可能产生重
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
监控措施,防范或有风险。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通过
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目标,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