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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30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8-103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在北京
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与会的各位董
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JIN ZHAO
SHEN 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
效。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因 JIN ZHAO SHEN 先生辞去总裁职务,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及发
展需要,由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
会同意聘任张海涛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总裁辞职及聘任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范圳终止<投资合作协议>及转让吉
林利德曼 51%股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范圳共同投资设立了吉林利德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简称“吉林利德曼”),现合作情况发生变化,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
础上,董事会同意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终止与范圳签订的《关
于设立<吉林利德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暂定名)的投资合作协议》,
同意以不低于公司对吉林利德曼实际出资额的 130%的股权转让价格
将公司持有的吉林利德曼 51%股权转让给范圳。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
签署相关终止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终止吉林利德曼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05)。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