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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关于选举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2019-01-24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9-013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林霖先生、
于钦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补选王艳女士、吴琥先生为公司独立
董事(新任董事简历附后);同时,公司原董事 JIN ZHAO SHEN 先生、
丁耀良先生,以及原独立董事黄振中先生、常明先生离任生效。同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选举林霖先生为公
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故公司法定代表
人变更为林霖先生,公司将尽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因工作调整,董事会同意钱震斌先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后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钱震斌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等职务;因
原财务负责人辞职,为保证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同意暂由董事
长林霖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顺利高效开展工
作,充分发挥其职能,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
事会同意由以下人员分别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委员。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为林霖,委员为张海涛、张力建;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为张力建,委员为钱震斌、吴琥;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王艳,委员为于钦江、吴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为吴琥,委员为于钦江、王艳。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24 日
附件:新任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林霖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西安交通大学,硕士学位。2013 年 6 月至 2015 年 8 月,担任启德控
股有限公司(香港)副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5 月,担任广
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
广州凯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 年 6 月至今,担任广州
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 年 12 月起兼任广州
凯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9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林霖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担任本公司控股
股东广州凯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其与公司其他持有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于钦江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2005 年 1 月至今,历任广州开发区金
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广州凯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广州凯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任广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凯得融
资担保有限公司、广州凯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凯得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于钦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担任本公司控
股股东广州凯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其与公司其他持有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简历
    王艳女士,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
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教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为广东
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西澳大学(澳大利亚)长年客座教授,兼任西澳大学(澳大利亚)会
计学博士生导师、重庆医科大学应用统计学硕士生导师。2011 年 12
月至 2014 年 2 月在广东南海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3
年 9 月至 2016 年 6 月在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企业价值理论
研究;2014 年 9 月起任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17 年 11 月受
聘“南岭学者”。现担任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866)、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002775)、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
限公司(002889)独立董事。2019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吴琥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现为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991 年至 1994 年就职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担任检察官;1994 年至
1996 年就职于北京中联知识产权中心,担任助理;1996 年就职于美国
永备电池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担任行政助理;1997 年至 2005 年就
职于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6 年至今就职于北京
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2019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