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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力建)2019-04-23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张力建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在 2018 年度作为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要求,积极出席和列
席报告期内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职责,并就其中
的部分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
公平性,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
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发生。现将 2018 年度本人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
如下: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会议名称   总计次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次数      数     次未出席
  董事会       14         14            14           0        0         否
 股东大会      4           4             4           0        0         否


    2018 年度,本人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股
东大会与董事会会议(含通讯表决),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
通,同时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

                                        1
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
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2018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
公正、客观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在公司做出决
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2018 年 1 月 1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
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2018 年 2 月 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2018 年 3 月 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对聘任公司总裁、补选公司董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2018 年 4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公司《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聘请 2018 年审计机构并授权董
事会决定其报酬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情况作了专项说明并
发表独立意见。
   (五)2018 年 6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



                               2
届董事会董事成员津贴、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六)2018 年 7 月 1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18 年 8 月 27 日
       对 2018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专项说
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八)2018 年 11 月 3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对聘任公司总裁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在提名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交易所规则和公司各项制度的规定,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
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的聘任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了提名委员
会召集人的专业职责。
       (二)在审计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年度报告、季报、中期报
告等事项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按照《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
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
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8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义务,积

                                   3
极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维护
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
经营、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情况,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及时了解公司
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在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认真查
阅相关文件资料并主动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确保独立、客观、
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重点关注公司利润分配、对外投资、股份回购等重大事项,
并在认真审议后发表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
    (四)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
议案,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供董事
会决策参考;特别关注关系到全体股东利益的议案,积极维护公司和
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与公司管
理人员进行了沟通并开展了现场调查,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
理情况等进行了解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为任期
内更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基础。
    六、关注法规变化,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本人密切关注监管动态,注重学习最新修订以及最新颁布的法律、
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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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学习,切实加强了本人的业务能力和执业水平,加强了对公司和
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
       七、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一)重大关联交易;
       (二)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综上所述,2018 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
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客观独立性,对审议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
断,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任
期内继续诚信、勤勉、公正、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公司
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积极
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力建
                                          2019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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