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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德曼: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9-036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以
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
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市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公司二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建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会议
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提出如
下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2018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
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 20,488,354.84 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048,835.48 元,2018 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
18,439,519.36 元。《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
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
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18 年度,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 19,363,673 元(不
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细则》
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 2018 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超过公司
2018 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结合公司持续发展考虑,董事会
拟定 2018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
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
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
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4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2018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
案》
    同意公司向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 2018 年
度审计费用 75 万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9 年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
报酬的议案》
    同意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承担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对《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
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2018 年度,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
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形成了比较
系统的公司治理架构,符合公司现阶段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起
到了有效控制、监督作用;
    2、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
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
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
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职权责任分配明晰,涵盖了公
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保证了公司内控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
效,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4、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公正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
    公司《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
人员的积极性,完善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和绩效考核体系,有
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会计变更
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期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