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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科科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5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董
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情况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检查,现将 2018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十次监事会会议,无监事缺席情况。报告期内历次监事
会的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2017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2、《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终止第 2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三)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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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2018 年 5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分别购买王功学、石超等 8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上海今创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十一项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2018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七)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八)2018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2、《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监事会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
明》。
    (九)2018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上海创业接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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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日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实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两会
的各项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了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
务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发生。
    (四)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米
健”)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为上海米健的担保方上海创业
接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
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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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
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
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公司
董事会《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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