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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英装备:关于《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2019-07-22  

						关于《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二零一九年七月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
见》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91244 号,以下简称“反
馈意见”)的要求,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
或“保荐机构”) 组织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公司”或“蓝英装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或“德恒”)
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瑞华”)对涉及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特定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对贵会的反馈意见答
复如下,请审核。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同样适用于本回复。

    本回复的字体: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题的回复                            宋体




                                       2
                                                                目录
一、重点问题

1、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部分,结合可转债的品种特点、转债票面利率与

可比公司债券的利率差异、转股价格与正股价格的差异等,充分提示可转债价格波动甚至

低于面值的风险。........................................................................................................................... 7

2、申请人 2017 年未进行现金分红,请申请人详细说明 2017 年未进行现金分红是否符合公

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请保荐机构对申请人《公司章程》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条款、最近两年现

金分红政策实际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8

3、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 3 亿元,其中 1.5 亿用于收购工业清洗系统及表面处理业务子公司

SBS Ecoclean GmbH (简称 SEHQ) 15%的少数股权。SEHQ 公司于 2017 年设立,申请人持

股比例 85%,杜尔集团全资子公司 CSAG 持股 15%。申请人将 SEHQ 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

收购主体,收购工业清洗及表面处理业务 5 家子公司 100%股权及 4 项非股权资产。根据《业

务购买协议》之附录文件《股东协议》,自 85%的标的资产交割日起 12 个月届满后,CSAG

可行使向公司出售其所持有标的资产 15%股权的权利(出售选择权)。同时公司可行使收

购剩余 15%标的资产的权利(购买选择权),双方行使各自所持权利需提前六个月以书面

形式通知另一方,出售选择权和购买选择权彼此相互独立,某一选择权的法律强制执行效

力不依赖于另一选择权的法律强制执行效力。剩余 15%标的资产所对应的购买价格为基础

购买价格与 EBITDA 购买价格的孰高值,经初步测算 EBITDA 购买价格低于基础购买价

格,因此本次交易价格采用基础购买价格。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1)申请人 2017 年

收购 85%工业清洗及表面处理业务时,收购标的是否有承诺或预测业绩,如有,请说明实

际实现业绩与承诺或预测业绩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原因;(2)本次收购少数股东股权的原

因、必要性与合理性;(3)CSAG 的出售选择权及剩余 15%标的资产购买价格确定方式是否

符合行业惯例,结合标的资产最近一年一期业绩情况说明收购价格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可

能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4)SEHQ 公司并表后的现金分红情况,是否

存在障碍,是否受到境内外政策等方面的限制,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请会计师说明如何

实施对 SEHQ 公司的审计工作,执行了哪些审计程序,是否充分可靠。 ............................ 27

4、申请人本次募集资金中有 8500 万元投入工业清洗与表面处理产业化项目,该项目投产

后的主要产品为 Universal 81W、EcoCagile、EcoCbelt 和 UCM 四种清洗机设备。本次募集
                                                                     3
资金同时计划购置 Universal 81W、EcoCagile、EcoCbe1t 和 UCM 四套示范设备。请申请人

补充说明并披露:(1)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

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2)本次募投项目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

用进度;(3)购买示范设备的原因、用途,示范设备的出售方及预计购买价格,示范设备与

本次募投项目所生产设备在性能、价格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差异;(4)结合在手订单、意向

性合同、市场空间及市场竞争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必要性及产能规模的合理

性,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5)结合示范设备预计购买价格及相关产品市场价格情况说明募

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并结合报告期内相关业务开展情

况,说明预计效益的可实现性及谨慎合理性。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38

5、申请人 2018 年末商誉账面余额 3.01 亿元,是 2017 年收购德国杜尔集团 85%的工业清洗

及表面处理业务 5 项股权资产及 4 项非股权资产形成。请申请人结合商誉的形成原因、最近

一期末的明细情况,并对照《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进行充分说明和披露。请

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58

6、申请人 2017 年工业清洗业务并表后,近两年一期存货余额分别为 5.56 亿、5.45 亿和 5.65

亿元,金额较大,其中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 0.73 亿、0.89 亿和 1.18 亿元,金额及占比

均增长较快。近两年一期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账面余额均在 2 亿元左右。请

申请人补充说明:(1)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及占比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存货

产品类别、库龄分布及占比、已有订单、相关存货成本及市场价格、同行业上市公司情

况,定量分析最近两年一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3)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主要明细

情况,结合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库龄结构、主要项目情况、完工进度、结算进度、收入成

本确认情况以及已完工未结算的原因,补充说明公司重大项目结算情况是否与合同约定的

结算模式及结算进度一致,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是否存在因业主方原因推迟结算或合同暂停

履行的情况,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最近两年一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 65

7、申请人 2017 年工业清洗业务并表后,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5.5 亿、4.78 亿和 5 亿,

呈下降趋势。根据申报材料,公司收购完成工业清洗业务后,加强现金集中管控水平和欠

款催缴力度,大幅提升回款能力。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营业收入增长同时,应收账款账

面余额呈下降趋势的原因、合理性;(2)申请人加强现金集中管控水平和欠款催缴力度的

具体措施;(3)结合主要欠款方的履约能力以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减值

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77

8、申请人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优惠税率,最近一年一期归母非经常性损益占归母
                                                                    4
净利润的比重为 66.66%和 33.11%。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时间及

预计续期情况,如不能续期对申请人业绩的影响;(2)申请人业绩对税收优惠及非经常性损

益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 87

9、申请人 2017 年工业清洗业务并表后,最近两年一期来自境外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

66.56%、64.32%和 75.39%。请申请人定量分析外汇汇率波动对申请人业绩的影响。 ...... 93

10、申请人存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决诉讼,涉诉金额 424.78 万元,法院判决申请人

支付对方工程款 321.53 万元及相应利息,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并已提出上诉。请申请人结

合诉讼进展情况说明未就该诉讼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合理性。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

确意见。 ...................................................................................................................................... 96

11、申请人 2017 年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 10 亿元,用于收购德国上市公司杜尔

集团旗下 100%工业清洗与表面处理业务, 2018 年 2 月终止非公开发行并撤回发行申请,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终止发行并撤回申请的原因。 ..................................................................... 98

12、关于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请申请人说明:(1)诉讼、仲裁目前的进展情况,对

公司的影响。(2)与 CSAG 正在仲裁的案件对本次收购 SBS Ecoclean GmbH 15%的少数股

权项目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 99

13、关于本次收购 SBS Ecoclean GmbH 15%的少数股权项目。请申请人说明境内外审批的

办理情况,相应款项支付外汇审批(如需)的履行情况。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

意见,并核查本次项目是否符合《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

知》(汇发[2017]74 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4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 103

14、请申请人说明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理由以及潜在同业竞争

的解决方案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违反关于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

发表核查意见。........................................................................................................................... 105

15、请申请人说明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行政处罚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上述处

罚是否构成《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三)项规定的相关行为发

表意见。 .................................................................................................................................... 108

16、请申请人说明公司目前有无尚未了结的对外担保情况,如有,请申请人说明对外担保

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

监发[2003] 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 110
                                                                        5
17、2019 年 6 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发出监管函(创业板

监管函[2019]第 62 号)。请申请人说明相关情况的原因、是否损害公司利益。请保荐机构和

申请人律师结合上述情况对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

十条第(四)项规定的相关行为发表意见。 ........................................................................... 111

二、一般问题

1、报告期各期,申请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89 亿元、-0.84 亿元、2.78

亿元、-0.63 亿元,波动较大。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大幅波动的

原因及合理性,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的匹配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

明确意见。................................................................................................................................... 113

2、请申请人说明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其他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

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

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同时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

产水平说明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性。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18

3、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设置了质押。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股票质押的资金用途;

(2)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可能性。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 123

4、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请申请人说明申报材料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

披露中未包括财务负责人的原因。(2)《募集说明书》与《律师工作报告》对董事、监事

简历基本情况中历史职务任职时间等方面存在不同,请予以调整。(3)公司独立董事曾经

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请申请人说明是否符合任职条件。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

师发表核查意见。....................................................................................................................... 125




                                                                       6
   一、重点问题

    1、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部分,结合可转债的品种特点、
转债票面利率与可比公司债券的利率差异、转股价格与正股价格的差异等,充分
提示可转债价格波动甚至低于面值的风险。

回复: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特别风险提示”之“(六)与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风险”以及“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五、与本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相关风险”中补充提示可转债价格波动甚至低于面值的风险,具体内容如下:

     “8、可转债价格波动甚至低于面值的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具有股票和债券双重特性的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其
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
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和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影响。

    可转债附有转股选择权,其持有者拥有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将可转换债券转换
为对应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权利。多数情况下可转债的发行利率比类似期限、类似
评级的可比公司债券的利率更低。此外,可转债的交易价格会受到公司股价波动
的影响。由于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事先约定的价格,随着市场股价的波动,可能
会出现转股价格高于股票市场价格的情形,导致可转债的交易价格降低。

    因此,公司可转债在上市交易及转股过程中,可转债交易价格均可能出现异
常波动或价值背离,甚至低于面值的情况,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及
可转债的产品特性,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7
    2、申请人 2017 年未进行现金分红,请申请人详细说明 2017 年未进行现金
分红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请保荐机构对申请人《公司章程》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条款、最近两年现金分
红政策实际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核查并发表明确意
见。

回复:

    一、发行人《公司章程》与现金分红的相关的条款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如下:

    “公司实行以下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
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选择利润
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发放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的条件

    1、公司年度内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不低于公司当
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10%;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
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发放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如下:

    (1)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
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可以满足公司正常
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8
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2、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合理规模的情况下,
经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取发放
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拟定预案并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
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

                                     9
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六)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情况以及
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
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因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形或其他特殊情形不进
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
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
予以披露,相关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七)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八)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
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
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
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该等
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0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因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
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 20%;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公司最近两年现金分红政策实际执行情况

    公司 2017 年至 2018 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现金分红比率(现金分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       母公司净利润                              红/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017                 -        -3,474.35                  718.95                       -

  2018         540.00           -1,942.14                 1,616.12                33.41%


    1、2018 年 4 月 24 日和 2018 年 6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和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7 年度公司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 2017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19 年 4 月 24 日和 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和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
年度公司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7,00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20 元现金红利(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540 万元,本
次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最近两年现金分红政策实际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公司 2017 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11
    根据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约定:“公司年度内现金分红总
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 10%;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
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经瑞华审计确认,2017 年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474.35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18.95 万元。鉴于母公司 2017 年未实现盈利,
不具备现金分红能力;同时即使 SEHQ 在合理限度内加大对母公司分红力度,
也不足以使母公司扭亏为盈,因此当年度公司未予分红。2017 年度, SEHQ 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812.83 万元。由于 SEHQ 在 2017 年 4
月开始并表,因此当年度净利润即为可供分配利润。假设当年度 SEHQ 的分红
比率分别为 30%、50%、80%,测算相应分红金额及母公司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0%                   50%                 80%

 分红金额(税后)                 1,165.91              1,943.18            3,109.09

分红后母公司净利润             -2,308.44             -1,531.17              -365.26

    注:分红金额(税后)=4,812.83*85%*分红比率*(1-5%),其中 5%为利润分配的预提
税税率。根据新中德双边税收协定,“在股息受益所有人是公司(合伙企业除外),并直接拥
有支付股息的公司至少 25%资本的情况下,所征税款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 5%。”

    因此,即使 SEHQ 向母公司的分红比例高达 80%,也不足以使母公司 2017
年度扭亏为盈。

    2017 年度 SEHQ 也不适宜向母公司分红,原因如下:1)其在 2017 年度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067.55 万元,主要系 2017 年 3 月 31 日并购交
割时,SEHQ 即将 3,000 万欧元货币资金质押给银行,以获得相应额度的银行授
信,置换标的业务在交割前所使用的杜尔集团的银行授信额度,从而导致
SEHQ2017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大幅上升。因此,如果 SEHQ 仍向上市公司进
行现金分红,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将会受到较大影响;2)2017 年末,SEHQ 对
上市公司有较大金额的有息债务,此时不适合分红;3)目前 SEHQ 尚有剩余 15%
股权未交割,在其交割之前实施现金分红不能使上市公司利益最大化;4)SEHQ
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完成交割,上市公司仍需要一段时间过渡整合,以进一步发
                                             12
挥协同效应。

    其次,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现金收购德国上市公司杜尔集团旗下 85%CSP
业务,现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2017 年末,公司已支付收购价款 10,241.60 万
欧元,完成了 85%CSP 业务交割。并且,2017 年 CSP 业务交割完成后,公司需
要针对新收购的子公司进行整合发展,现金支出计划较多。

    公司历来重视投资者回报,制定现金分红政策时充分考虑股东利益、公司实
际发展需要等综合因素;同时,从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出发,保障财务的稳健性、
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
长远利益。因此,公司发放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包括“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
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等。鉴于 2017 年
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情况以及对外投资计划,公司 2017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2018 年 4 月 24 日和 2018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和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针对 2017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进行了专项说明。

    综上,公司 2017 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 2018 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2018 年,发行人派发现金股利 540 万元,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的 33.41%,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年度内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
现金红利)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10%”
的规定。

   综上,公司最近二年按照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的相关条款。

    四、申请人《公司章程》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条款、最近两年现金分红政策
实际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的规定
                                    13
    (一)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对现金分红的规定

    1、通知原文:“一、上市公司应当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
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
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2013]43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2017 年 5 月 3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现金分红条件、最低分红比例或金额、决策
程序等内容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2017 年 5 月 31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及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为股东制定了明确的回报规划;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2019 年 5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18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 年-2021
年)的议案》,为股东制定了明确的回报规划。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的相关要求。

    2、通知原文:“二、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
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
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
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以
下内容: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
和机制,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

                                    14
程序和机制,以及为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所采取的措施。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利润分配的
形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发放股票
股利的条件,各期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如有)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应当合理制定和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并按照本通知
的要求在公司章程(草案)中载明相关内容。保荐机构在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保荐业务中,应当督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落实本通知的要求。”

    《公司章程》中的第一百七十七条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做出了规定,对利润
分配基本原则、利润分配形式、发放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的条件、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公司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完善了《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两次会议
中,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充
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
定及执行情况,并对规定的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历次利润分配方案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条的相关要求。

    3、通知原文:“三、上市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
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
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
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
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了利润分配基本原则、利润分配形
式、发放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的条件、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期间间
                                  15
隔、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情况以及资金
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在历次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均认真研究和论证了公司现金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均发表了明确意见,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均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题。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三条的相关要求。

   4、通知原文:“四、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
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
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
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017 年 4 月 24 日,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17 年 5 月 31 日,公司于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上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对公司现金分红条件、最低分红比例或金额、决策程序等内容进
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现金分红均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
策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四条的相关要求。

    5、通知原文:“五、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
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
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
                                   16
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
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情况,并明确说明
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
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维护。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2013]43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2017 年 5 月 3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现金分红条件、最低分红比例或金额、决策
程序等内容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2017 年 5 月 3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对公司现金分红条件、最低分红比例或金额、决策程序等内容进行了修
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已在定期报告内说明了此次调整或变
更的条件和程序的合规性与透明性,同时也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了现金分红政
策的执行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五条的相关要求。

    6、通知原文:“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好利润
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一)披露公司章程(草案)中利润分配相关内容。

    (二)披露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以及相应的规划
安排理由等信息。



                                    17
    (三)披露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定时的主要考虑因素及已经履行的决策程
序。利润分配政策中明确不采取现金分红或者有现金分红最低比例安排的,应
当进一步披露制定相关政策或者比例时的主要考虑因素。发行人利润主要来源
于控股子公司的,应当披露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章程中利润分配条款
内容以及能否保证发行人未来具备现金分红能力。发行人应结合自身生产经营
情况详细说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情况。

    (四)披露公司是否有未来3年具体利润分配计划。如有,应当进一步披露
计划的具体内容、制定的依据和可行性。发行人应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详细
说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情况。

    (五)披露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以及规划制定时主要考虑因素
分红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
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
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
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六)在招股说明书中作“重大事项提示”,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发行上市
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如有)、未来3年具体利润分配计划
(如有)和长期回报规划,并提示详细参阅招股说明书中的具体内容。

保荐机构应当在保荐工作报告中反映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完善情况,对发行
人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是否符合本规定,对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分红规
划是否注重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是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发表明确
意见。”

    公司不适用上述条款。

    7、通知原文“七、拟发行证券的上市公司应制定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
对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要合理平衡,要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
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中增加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

                                  18
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3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
安排情况,并作“重大事项提示”,提醒投资者关注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应当在
保荐工作报告中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是否合规,是否建立了对
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现金分红的承诺是否履行,本通知的要
求是否已经落实发表明确意见。

    对于最近 3 年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上市公司,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应结合不
同行业和不同类型公司的特点和经营模式、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
金需求等因素说明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并对公司是否充分考虑了股
东要求和意愿、是否给予了投资者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是否符合
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发表明确意见。”

    (1)公司已制定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实现了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
回报股东的合理平衡,提高现金分红水平,重视对股东的回报:

    公司于2017年5月3日、2017年5月3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及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为股东制定了明确的回报规划;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
2019年5月1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议案》,
为股东制定了明确的回报规划。

    (2)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中增加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尤其
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3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
使用安排情况,并作“重大事项提示”,提醒投资者关注上述情况。

    公司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
分红比例”对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3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
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3)保荐机构应当在保荐工作报告中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
是否合规,是否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现金分红的承诺
是否履行,本通知的要求是否已经落实发表明确意见。

                                   19
    根据本次可转债的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德证
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
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
告[2013]43号)的相关规定,通过访谈发行人管理层,查阅发行人《公司章程》、
近三年发行人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政策决策文件、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等文件,对
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发行人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三款“最近二年按照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
现金分红”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七条的相关要求。

    8、通知原文:“八、当事人进行借壳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
因收购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在重大资产
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
变更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规划安排、董事会的情况说明等信
息。”

    公司不适用上述条款。

    (二)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对
现金分红的规定

    1、指引原文:“第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
《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健全现金分红制度,保持现金分红
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2013]43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2017 年 5 月 3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现金分红条件、最低分红比例或金额、决策
程序等内容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20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2017 年 5 月 31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及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为股东制定了明确的回报规划;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2019 年 5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18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 年-2021
年)的议案》,为股东制定了明确的回报规划。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
二条的相关要求。

    2、指引原文:“第三条 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
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
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上市公司应当在公
司章程中载明以下内容: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
和机制,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
程序和机制,以及为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所采取的措施。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利润分配的
形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发放股票
股利的条件,各期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如有)等。”

    《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七十七条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做出了规定,对公司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进行了具体规定。其中,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
司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听取、接受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建议和监督。公
司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同时,《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包括了对利润分配形式的规定,公司在
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
方式。

                                      21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历次利润分配方案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
三条的相关要求。

    3、指引原文:“第四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
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
行利润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
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在《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明确载明“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
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同时,《公司章
程》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了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
本合理规模的情况下,经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
素,采取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拟定预案并审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历次利润分配方案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
四条的相关要求。

    4、指引原文:“第五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
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22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
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在《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明确载明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
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
五条的相关要求。

    5、指引原文:“第六条 上市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
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
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
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了利润分配基本原则、利润分配形
式、发放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的条件、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期间间
隔、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方面。公司董事会应详细分析及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社会融资环境、

社会融资成本、公司现金流量状况、资金支出计划等各项对公司资金的收支有重
大影响的相关因素,在此基础上合理、科学地拟订具体分红方案。独立董事应在
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同时规定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
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3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
六条的相关要求。

    6、指引原文:“第七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
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
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
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公司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了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
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
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
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该等
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
七条的相关要求。

    7、指引原文:“第八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
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一)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二)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三)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四)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4
    (五)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
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并明确说明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
和比例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
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
充分维护。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
八条的相关要求。

    8、指引原文:“第九条 拟发行证券、借壳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
或者因收购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募集或发行、
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
上述情况的说明等信息。”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
金分红比例”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及董事会的相关说明。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九条的相关
要求

    9、指引原文:“第十条 上市公司可以依法发行优先股、回购股份。支持上
市公司在其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下(亏损公司除外)回购股份。”

    公司不适用上述条款。

    10、指引原文:“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广大中小投资
者以及机构投资者主动参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中介机构
的专业引导作用。”




                                   25
    公司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并规
定董事会通过分红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
表决条件。该等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
十一条的相关要求。

    五、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利润分配预案、相关董事会、股东
大会决议、《公司章程》,逐条核对了《公司章程》、报告期内的现金分红政策
执行情况与《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文件的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公司章程》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条款、最近
两年现金分红政策实际执行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的规定,发行人最近两年现金分
红以及 2017 年未现金分红等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6
    3、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 3 亿元,其中 1.5 亿用于收购工业清洗系统及表面
处理业务子公司 SBS Ecoclean GmbH (简称 SEHQ) 15%的少数股权。SEHQ 公
司于 2017 年设立,申请人持股比例 85%,杜尔集团全资子公司 CSAG 持股
15%。申请人将 SEHQ 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收购工业清洗及表面处
理业务 5 家子公司 100%股权及 4 项非股权资产。根据《业务购买协议》之附录
文件《股东协议》,自 85%的标的资产交割日起 12 个月届满后,CSAG 可行使
向公司出售其所持有标的资产 15%股权的权利(出售选择权)。同时公司可行使
收购剩余 15%标的资产的权利(购买选择权),双方行使各自所持权利需提前六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出售选择权和购买选择权彼此相互独立,某一选择
权的法律强制执行效力不依赖于另一选择权的法律强制执行效力。剩余 15%标的
资产所对应的购买价格为基础购买价格与 EBITDA 购买价格的孰高值,经初步
测算 EBITDA 购买价格低于基础购买价格,因此本次交易价格采用基础购买价
格。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1)申请人 2017 年收购 85%工业清洗及表面处
理业务时,收购标的是否有承诺或预测业绩,如有,请说明实际实现业绩与承诺
或预测业绩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原因;(2)本次收购少数股东股权的原因、必要
性与合理性;(3)CSAG 的出售选择权及剩余 15%标的资产购买价格确定方式是
否符合行业惯例,结合标的资产最近一年一期业绩情况说明收购价格是否公平合
理,是否可能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4)SEHQ 公司并表后
的现金分红情况,是否存在障碍,是否受到境内外政策等方面的限制,是否符合
公司章程规定。

    请会计师说明如何实施对 SEHQ 公司的审计工作,执行了哪些审计程序,
是否充分可靠。

回复:

    一、申请人 2017 年收购 85%工业清洗及表面处理业务时,收购标的是否有
承诺或预测业绩,如有,请说明实际实现业绩与承诺或预测业绩是否存在重大
差异及原因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欧洲中部时间)完成了对杜尔集团旗下 85%的工
业清洗系统及表面处理业务的并购,相关标的业务于 2017 年 4 月 1 日纳入公司

                                   27
合并报表范围。该次收购采用竞标方式,为公司于交易对方经过多轮谈判、协商
之后议定的现金收购,根据国际惯例,交易对方杜尔集团对标的业务没有业绩承
诺。

    2017 年 3 月 31 日 85%CSP 业务交割完成后,公司立即开始了针对该业务的
整合工作,整合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基本实现整合目标。85%CSP 业务交割完
成后,公司随即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购买资产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整体价值
进行了评估。根据中天和 2017 年 8 月 28 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和资
产[2017]评字第 90027 号),委托评估的资产组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评估结论为
115,121.17 万元,高于公司合并成本 97,746.32 万元。 其所依据的收益预测报表
中标的资产在整合期内的 2017 年 4 月到 2018 年 12 月的预期净利润为 1,889.60
万欧元,实际实现净利润 1,934.70 万欧元,完成率 102.4%。标的资产业绩的实
际表现,客观上也证明了商定收购价格的合理性。同时,随着整合目标实现,标
的业务完成了组织结构、业务布局和业务结构的调整优化,为未来发展奠定了坚
实的基础。

    综上,自 2017 年 4 月标的资产并表后,整合期业绩实现良好,利润水平超
过评估预测标准,整合目标初步实现。公司完成了结构、组织和布局的优化,为
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本次收购少数股东股权的原因、必要性与合理性

    (一)少数股东股权的形成原因和收购依据

    公司与杜尔集团下属各级子公司于欧洲中部时间 2016 年 8 月 6 日、2016 年
12 月 23 日、2017 年 3 月 31 日签订了《业务购买协议》《业务购买协议之补充
协议(一)》及《业务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了公司收购杜尔集团
旗下 CSP 业务的各项事宜。

    为了减少未来业务运营的不确定性以及由于商业惯例、文化差异等带来的潜
在不利影响,更加有序、平稳地将标的业务融入上市公司,CSAG 与公司共同决
定:通过在德国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子公司(即 SEHQ)的方式使得 CSAG 继续保
留对该业务的少数股权,即 SEHQ 15%的股份和投票权,并视未来 CSP 业务的

                                    28
发展情况和交易双方的战略、业务等发展情况,最终确定 15%股权的后续安排。
根据《业务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之附录文件《股东协议》,关于 15%股权后续
安排的主要内容如下:“CSAG 与公司约定,在本次交易完成交割之日起一年届
满后,CSAG 可行使其在 SEHQ 所持有全部股份的看跌期权,同时公司可行使其
对于 CSAG 在 SEHQ 所持全部股份的看涨期权;双方行使各自所持期权需提前
六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二)本次收购少数股东股权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工业清洗是整个工业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工序之一,其全球市场总规模在
2017 年达到了 457 亿美元,并预计在 2023 年增长至 621 亿美元,预计年复合增
长率 5.24%。工业清洗行业发展程度与国家经济水平,特别是工业发展水平密切
相关,目前主要集中于欧美日等经济发达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工业较为发达,
产业主要集中在中高端制造业,且不断向精密化、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对
工业清洗的清洁度和自动化程度均要求较高。因此,也促进了工业清洗解决方案
的快速发展。高精尖工业制造产业的出现,为工业清洗行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随着全球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如今工业清洗设备广泛应用于电子、通信、机械、
医疗、光学、汽车、航空航天等行业中,相应产业规模也不断扩大。

    因此,公司在 2017 年 3 月 31 日完成了对杜尔集团旗下 85%的 CSP 业务的
并购,自此 CSP 业务成为公司的核心主营业务,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口径主营
业务收入近 90%,对公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此背景下,为了实现公司对 CSP
业务的进一步完全掌控,更加高效地贯彻执行公司对 CSP 业务的发展战略,收
购 15%少数股东股权十分必要。该 15%少数股权的收购,有利于公司对 SEHQ
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进一步完全掌控,从而使其更高效彻底的贯彻公司的发展战
略。完成 15%少数股权收购后,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营运能力,更加迅速有效地捕
捉市场发展趋势,扩大全球各个市场的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从而进一步发挥
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同时,本次收购将使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得以提高,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亦将相应提高,资产负债率更趋合理,
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后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CSAG 的出售选择权及剩余 15%标的资产购买价格确定方式是否符合

                                   29
行业惯例,结合标的资产最近一年一期业绩情况说明收购价格是否公平合理,
是否可能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一)CSAG 的出售选择权及剩余 15%标的资产购买价格确定方式是否符
合行业惯例

     根据《业务购买协议》之附录文件《股东协议》,自 85%的标的资产交割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起 12 个月届满后,CSAG 可行使向公司出售其所持有标
的资产 15%股权的权利(出售选择权)。同时公司可行使收购剩余 15%标的资
产的权利(购买选择权),双方行使各自所持权利需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
另一方,出售选择权和购买选择权彼此相互独立,某一选择权的法律强制执行效
力不依赖于另一选择权的法律强制执行效力。

     2017 年,公司通过参与竞标的方式收购杜尔集团 CSP 业务,100%中标企业
价值为 11,575.00 万欧元。该定价是公司及公司聘请的专业顾问参考杜尔集团提
供的关于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经过尽职调查及财务分析后,与杜尔集团之间经
过多轮报价、谈判最终确定的。根据协议约定,根据生效日资产负债表,在上述
企业价值基础上,按调价机制调整后确定的购买价格为 12,928.90 万欧元。根据
股东协议,本次交易中 CSAG 所持 15%股份对应的购买价格为基础购买价格与
EBITDA 购买价格中的孰高值。经初步测算,EBITDA 购买价格低于基础购买价
格,因此本次交易价格采用基础购买价格。基础购买价格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欧元

                   计算过程                           结果

PPB(根据生效日资产负债表确定的购买价格)                        12,928.90

+RPP(应收账款购买价格)                                           150.00

+CAIA(额外 IT 资产费用)                                           62.88

+PISE(预付 IT 软件费用)                                          100.00

                      合计                                       13,241.80

*15%                                                              1,986.27

+PR 利息(2017 年 3 月 31 日完成交割,计截至 2019                  119.18

                                           30
年 3 月 31 日共两年的利息)

                  基础购买价格                                         2,105.45

*汇率(2019 年 3 月 31 日收盘价)                                      1:7.5309

           基础购买价格(万元人民币)                                 15,855.90


    经测算,本次交易最低对价约为人民币 15,855.90 万元。

    在欧洲,企业收购行为多与上述情形类似,购买价格及相关条款是依据双方
谈判结果确定的,只要双方明确各自诉求并在正式签订的协议中达成一致,即当
依照协议履行收购/被收购义务。

    (二)结合标的资产最近一年一期业绩情况说明收购价格是否公平合理,
是否可能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1、标的资产最近一年一期业绩情况

    最近一年及一期,标的资产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3.31/          2018.12.31/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度
流动资产                                        118,266.94           117,046.78

非流动资产                                       70,559.60            73,894.99

总资产                                          188,826.54           190,941.77

流动负债                                         41,685.55            40,448.90

非流动负债                                       38,238.83            38,876.98

总负债                                           79,924.38            79,325.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08,902.16           111,615.90

营业收入                                         36,820.54           154,766.68

营业成本                                         26,987.69           114,611.19

利润总额                                           1,489.95            5,516.73

净利润                                             1,041.97            4,367.45


    最近一年及一期,标的资产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稳步提升。

                                        31
       2、收购价格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可能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
形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完成对杜尔集团旗下 85%的工业清洗系统及表面处
理业务的并购。该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企业价值是公司在综合考虑标的资产的资产
状况、盈利能力、品牌、技术及渠道等因素的基础之上,与杜尔集团之间经过多
轮报价、谈判最终确定的。同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估值报告》,采
用可比公司法和可比交易法对该次收购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分析。结合相关分析,
估值机构认为该次交易的收购价格在合理区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情形。

       为验证两次交易价格的合理性,中天和分别出具了中天和资产[2017]评字第
00047 号、中天和[2019]评字第 90027 号《资产评估报告》,具体结果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已完成 85%股权收购           本次 15%少数股权收购

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采用方法                                              收益法                    收益法

全部权益价值                                      115,121.17                143,692.91

账面价值                                           62,899.87                111,615.90

增值                                               52,221.30                 32,077.01

增值率                                               83.02%                    28.74%

按当次收购比例折算价值                             97,852.99                 21,553.94

(预估)收购价款                                   82,018.23                 15,855.90


       本次收购价格所对应企业价值系由前次收购标的资产企业价值按照协议约
定调整后确定,与前次差异较小。由上表可知,两次资产评估结果均高于实际交
易对价,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四、SEHQ 公司并表后的现金分红情况,是否存在障碍,是否受到境内外
政策等方面的限制,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32
    (一)SEHQ 公司并表后的现金分红情况

    2017 年 4 月 SEHQ 并表后,至今尚未进行现金分红,主要原因如下:

    1、SEHQ 在 2017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067.55 万元,主
要系 2017 年 3 月 31 日并购交割时,SEHQ 即将 3,000 万欧元货币资金质押给银
行以获得相应额度的银行授信,置换标的业务在交割前所使用的杜尔集团的银行
授信额度,从而导致 SEHQ2017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大幅上升。因此,如果
SEHQ 仍向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2、2017 年末,SEHQ 对上市公司有较大金额的有息债务,此时不适合分红;

    3、目前 SEHQ 尚有剩余 15%股权未交割,在其交割之前实施现金分红不能
使上市公司利益最大化;

    4、SEHQ 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完成交割,上市公司仍需要一段时间过渡整
合,以进一步发挥协同效应。

    综上,在 15%股权交割前不进行分红,都是对公司最有利的选择。

    (二)SEHQ 公司并表后的现金分红是否存在障碍,是否受到境内外政策
等方面的限制,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根据德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没有特殊约定的,持有公司 75%以上股份的股东
对公司拥有绝对支配权,可以制定并行使包括权益分配在内的一系列政策,保证
了公司对现金分红的决策权;同时,在 SEHQ 公司章程以及《业务购买协议》
及一系列补充协议中,对分红事项亦没有任何限制性条款。

    根据德国的外汇和外国贸易法律法规,企业和个人可以自由持有和买卖外
汇,政府对企业或个人的外汇汇出没有禁止性的限制,只有当企业或个人的外汇
汇出超过一定金额时,银行会进行登记。同时,该公司的公司章程未对公司向股
东进行分红或利润分配作出限制或禁止性约定时,公司可以依据所在地法律法规
向其股东进行分红或利润分配,且不受股东的国籍限制,向境外支付股东分红不
存在法律障碍。

    根据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于 2009 年 7 月 30 日发布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
资外汇管理规定》中第十七条之规定,“境内机构将其所得的境外直接投资利润
汇回境内的,可以保存在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办理结汇。外汇指定银行在审核

                                   33
境内机构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境外企业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其利润处置决
定、上年度年检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无误后,为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利润入
账或结汇手续。”

    综上,SEHQ 并表后的现金分红情况不存在障碍以及境内外政策等方面的限
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五、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内容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最近三年的重
大资产重组情况”以及“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六、请会计师说明如何实施对 SEHQ 公司的审计工作,执行了哪些审计程
序,是否充分可靠

    (一)SEHQ 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瑞华作为蓝英装备年报审计的主审会计师,负责制定集团审计的总体审计策
略和具体审计计划,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境外资产审计业务。项目组通过了解
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制定总体审计策略。
SEHQ 公司的处于中国境外重要的子公司,利用各当地罗申美国际(RSM
international)会计师具体执行审计程序。会计师对当地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
职业道德要求及独立性要求进行了了解和评估,发出了审计工作指引,与当地会
计师就时间计划、重点审计领域、重要性水平设定、重点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要求、
底稿复核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确保各当地会计师能够按照主审会计师制定
的审计策略和计划开展工作。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1、SEHQ 的德国 SEDE、美国 SEUS、法国 SCFR、瑞士 SECH 及捷克 SECH
等子公司由各当地会计师依照主审会计师发出的审计指引执行审计程序,形成工
作底稿,会计师对审计程序及工作底稿进行了复核,其中对重要的子公司德国
SEDE、瑞士 SECH,前往现场复核工作底稿,就重大的会计审计问题与当地会
计师进行了沟通,共同完成后期的汇总和审计总结工作;

    2、SEHQ 母公司及其在上海的子公司 SECN,由主审会计师直接执行现场
审计工作;


                                   34
    3、墨西哥 SEMX、印度的 SECI、SEPU,这些子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
净利润所占比例均较小,由主审会计师在集团层面执行分析性程序。

    4、主审会计师负责合并报表的审计工作。

  (二)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1、内部控制了解和测试

   会计师对重要组成部分执行了内部控制的了解和测试,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
设计和执行情况,并对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进行了控制测试。

   2、执行的主要实质性程序

   (1)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

    1)了解具体业务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及收入确认时点,确认是否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在前后各期保持一致;

    2)执行分析性程序,分析产品销售收入和结构在各期之间是否存在重大波
动;计算报告期内重要产品的毛利率,与同类产品的毛利率以及各期平均毛利率
进行比较,检查是否存在异常;

    3)对采用建造合同准则确认销售收入的业务:对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编
制程序进行了解和分析,通过预计总成本和实际发生成本的比较,分析公司预计
总成本的计算合理性;检查公司是否于各报表期末对预计总成本根据最新获知的
信息进行调整。检查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的计算是否正确,结合存货盘点,对期
末在建的建造合同项目进行现场查看,检查建造合同的期末完工百分比,是否与
实物建造进度相符。抽取建造合同项目,检查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收入的计算,是
否符合合同的相关规定,检查建造合同的成本发生是否真实完整,并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检查建造合同的合同预计损失的计算是否准确,会计处理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对公司采用收入准则确认销售收入的业务,抽取收入项目,检查入账日
期与金额等是否与销售合同、发票、发货单、验收单等一致,检查收入确认条件
的关键凭证,核实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抽取发货单和验收单,审查销售项目

                                  35
品名、数量等是否与发票、销售合同、记账凭证等一致,核实销售收入是否完整;

    5)对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销售收入是否存在跨期情况;

    6)对期末大额应收账款,执行了函证程序,对未取得回函的,执行替代测
试,检查了发票、合同、发货单、验收单等原始凭证, 分析应收账款可收回性,
检查其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存货及应付账款

    1)对存货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解,检查其是否符合企业适用的企业会计
准则,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贯性;

    2)比较前后各期存货余额及其构成,判断期末余额及其构成的总体合理性;

    3)对存货进行监盘,观察公司盘点程序的执行,并分别采用从账面到实物
以及从实物到账面的方法对存货进行抽盘;

    4)对期末原材料的价值进行检查,抽取期末余额较大的原材料项目,将其
与近报告期前的采购价格进行对比分析期末原材料价值合理性;

    5)检查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判断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是否恰
当,检查其计提金额是否准确合理;检查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是否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恰当列报;

    6)检查与关联方的购销业务是否正常,关注交易价格、交易金额的真实性
及合理性,检查对合并范围内购货记录应予合并抵销的数据是否正确,并对关联
方交易进行统计和审核;

    7)对期末大额应付账款执行了函证程序,对未取得回函的全部执行了替代
程序,检查了应付账款形成的合同、发票、交货单等。

    (3)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

    1)获取或编制营业成本及各期间费用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
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检查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的内容和计算方法
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前后期是否一致;

                                   36
    2)计算报告期内重要产品的毛利率,与同类产品的毛利率以及各期平均毛
利率进行比较,检查营业成本是否存在异常;

    3)对采用建造合同的收入,结合完工百分比的检查,检查建造合同成本的
发生的原始凭证,复核其成本结转是否正确;

    4)对非建造合同收入项目,抽查主营业务成本结转明细清单,比较计入主
营业务成本的品种、规格、数量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口径是否一致,是否符合配比
原则;

    5)计算分析各期间费用总额及主要项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率,并与上一
年度进行比较,判断变动的合理性;计算分析期间费用中主要项目发生额及占费
用总额的比率,并与上一年度进行比较,判断其变动的合理性;

    6)将期间费用中的职工薪酬、无形资产摊销、固定资产折旧等项目与各有
关账户进行核对,复核其勾稽关系的准确性;

    7)选择重要或异常的期间费用,检查费用开支内容是否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分析合理性,并检查其原始凭证、计算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8)对各期间费用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是否存在费用跨期。

    (4)货币资金

    会计师对重要组成部分的全部银行账户均进行了函证,并取得了回函,同时
与银行对账单进行了核对,检查了银行余额调节表。

   三、对 SEHQ 的审计程序是否充分可靠

    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对由境外罗申美
国际会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予以了指导、监督,确保其按照主审会计师总体审计
策略计划和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其工作结果进行了复核和检查,会计师认为对
SEHQ 的审计是充分可靠的。




                                  37
       4、申请人本次募集资金中有 8500 万元投入工业清洗与表面处理产业化项
目,该项目投产后的主要产品为 Universal 81W、EcoCagile、EcoCbelt 和 UCM
四种清洗机设备。本次募集资金同时计划购置 Universal 81W、EcoCagile、
EcoCbe1t 和 UCM 四套示范设备。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1)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
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2)本次募
投项目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3)购买示范设备的原因、用途,
示范设备的出售方及预计购买价格,示范设备与本次募投项目所生产设备在性
能、价格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差异;(4)结合在手订单、意向性合同、市场空间
及市场竞争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必要性及产能规模的合理性,新增
产能的消化措施;(5)结合示范设备预计购买价格及相关产品市场价格情况说明
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并结合报告期内相关业
务开展情况,说明预计效益的可实现性及谨慎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
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投入金额
        收 购 工 业 清 洗 系 统 及 表 面 处 理 业 务 子 公 司 SBS
 1                                                                    15,855.90      15,000.00
        Ecoclean GmbH 15%的少数股权
 2      工业清洗与表面处理产业化项目                                  10,248.27       8,5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6,500.00       6,500.00

                             合计                                     32,604.17      30,000.00


       (一)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本次募集资金当中 8,500 万元将投入工业清洗与表面处理产业化项目,项目
                                                38
总投资 10,248.27 万元,主要包括工程建设费用、工程其它费用(包括勘察设计
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办公家具购置费等)、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
预备费等。

       上述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构成及其投资属性、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为
                                 占投资总     投资额小      拟使用募
 项目名称          投资额                                                资本性     资金来源
                                 额比例           计          集资金
                                                                           支出
工程建设费
                      2,250.00     21.95%                                   是
用
                                                                                   募集资金,
工程其它费
                      1,770.26     17.27%     9,760.26       8,500.00       是     不足部分
用
                                                                                     自筹
设备购置及
                      5,740.00     56.01%                                   是
安装费用
预备费                  488.01      4.76%       488.01          -           是        自筹

     合计          10,248.27      100.00%     10,248.27      8,500.00


       (二)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1、工程建设费用

       本期规划为公司既有工业园区的扩建工程,总用地面积 4,500 平方米,总建
筑面积 8,000 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 5,500 平方米,研发中心建筑面积 1,200
平方米,展厅建筑面积 1,300 平方米。工程建设费用依据建筑面积综合造价进行
测算,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费用(万元)             建筑面积        每平方米造价(元)

 1             厂房                     1,375.00                 5,500                2,500.00

 2           研发中心                       420.00               1,200                3,500.00

 3             展厅                         455.00               1,300                3,500.00

            合计                        2,250.00                 8,000   2,812.50(综合平均值)


       2、工程其他费用

       本次募投项目工程其他费用主要为包括土地费用、勘察设计费、建设单位管

                                                39
理费、工程监理费、办公家具购置费、人员培训和工资费用等。其中,建设单位
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招投标费、工程保险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工程
监理费系根据相应项目的预算编制和实施经验,按照工程建设费用和设备购置及
安装费用总额的一定比例取值进行测算。土地费用按照本项目实际使用的土地面
积所产生费用进行分摊测算。办公及生产家具购置费、人员培训和工资费用按照
项目预计员工人数与预计单位成本相乘进行测算。环境影响评价费、前期咨询费
金额较小,按照固定数值估算。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土地费用                                                             358.74

 2      建设单位管理费                                                        79.90

 3      勘察设计费                                                           159.80

 4      工程招投标费                                                          23.97

 5      工程保险费                                                            31.96

 6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7.99

 7      工程监理费                                                            79.90

 8      办公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104.00

 9      环境影响评价费                                                        12.00

 10     前期咨询费                                                            12.00

 11     人员培训和工资费用                                                   900.00

                       工程其它费用合计                                     1,770.26


       3、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

       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包括生产设备、检测设备、辅助设备以及放置在展厅
的四台示范样机设备,设备价格依据公司设备采购计划、类似设备采购价格、供
应商报价进行测算,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分类        数量   设备单价      设备总价格


                                              40
1    Universal81W 样机      展厅        1    70.00    70.00

2    EcoCbelt 样机          展厅        1   185.00   185.00

3    EcoCagile 样机         展厅        1   360.00   360.00

4    UCM 样机               展厅        1   850.00   850.00
     全密闭清洁度检测设
5                         研发中心      1    28.44    28.44
     备
6    测试站               研发中心      1    32.30    32.30

7    颗粒度检测设备       研发中心      1    10.00    10.00

8    电子天平             研发中心      2     0.15     0.30

9    干燥箱               研发中心      1     0.06     0.06
     清洁度加有机溶液调
10                        研发中心      1   200.00   200.00
     配室
11   油分离测试单元         厂房        1    10.94    10.94

12   悬臂吊                 厂房        3    19.00    57.00

13   数控激光切割机         厂房        1   175.00   175.00

14   交直流氩弧焊机         厂房        1     0.80     0.80

15   氩弧焊机               厂房        1     1.20     1.20

16   冷却单元               厂房        1    20.00    20.00

17   华晨焊机               厂房        2     0.76     1.52
     数控电动直驱型转塔
18                          厂房        1   256.41   256.41
     冲床
     数控电动直驱型转塔
19                          厂房        1   239.30   239.30
     冲床
20   线盘货架               厂房        3    19.00    57.00

21   真空计                 厂房        2     0.50     1.00

22   真空蒸馏系统           厂房        1    68.73    68.73

23   卧式车床               厂房        4    35.00   140.00

24   卧式车床               厂房        4    20.00    80.00

25   卧式车床               厂房        2    22.00    44.00

26   卧式车床               厂房        2    18.00    36.00

27   卧式车床               厂房        3     7.00    21.00

28   立式车床               厂房        4    35.00   140.00

                                   41
 29     立式车床               厂房         4            80.00     320.00

 30     加工中心               厂房         1           200.00     200.00

 31     卧式镗床               厂房         2            50.00     100.00

 32     摇臂钻                 厂房         2            20.00      40.00

 33     立式钻                 厂房         4            15.00      60.00

 34     数控立式钻             厂房         2            15.00      30.00

 35     立式铣床               厂房         2            18.00      36.00

 36     万能升降台式铣床       厂房         2            22.00      44.00
        电火花数控线切割机
 37                            厂房         4             4.00      16.00
        床
 38     空压机                 厂房         4             3.00      12.00

 39     火焰等离子切割机       厂房         4            16.00      64.00

 40     锯床                   厂房         2             3.00       6.00

 41     叉车                   厂房         4            12.00      48.00

 42     金方圆剪板机           厂房         4            55.00     220.00

 43     金方圆冲床             厂房         2           110.00     220.00

 44     金方圆折弯机           厂房         2            75.00     150.00

 45     通快冲床               厂房         1           220.00     220.00

 46     数控母线冲剪机         厂房         4            65.00     260.00

 47     数控母线折弯机         厂房         4            27.00     108.00

 48     数控母线冲剪机         厂房         4            40.00     160.00

 49     数控母线折弯机         厂房         4            15.00      60.00

 50     龙门铣床               厂房         1           200.00     200.00

 51     工装夹具               厂房        批                       80.00

                 合计                                             5,740.00


      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购置的 4 台样机(上表中第 1-4 项,Universal81W、
EcoCbelt、EcoCagile、UCM)和 SEHQ 及下属子公司目前的业务模式不同,现
有库存商品中的清洗机样机产品主要为存放于各级子公司经营所在地、以最终销
售为目的、暂时用于客户演示的设备(具体情况详见本反馈意见回复重点问题第
6 题“一、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及占比 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而本次募投项
                                      42
  目计划购置的 4 台样机主要目的为提供给客户和公司内部作为测试、培训、本地
  化参照使用,在较长期间内都不会出售,之后也不会主动出售,因此计入固定资
  产,均为资本性支出。

         4、预备费

         预备费是指因建设期内无法精确估算的不确定性因素所带来的投入增加所
  计提的预备费用,本次募投项目预备费为 488.01 万元,按工程建设费用、工程
  其他费用和设备购置费总额的 5%计提测算。

         由上述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可见,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均
  将用于项目建设的资本性支出。

         二、本次募投项目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

         (一)本次募投项目预计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 2 年,自 2020 年 1 月开始至 2021 年 12 月竣工。达产期为
  三年(第三年 47%,第四年 68%,第五年 100%),按季度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进度安排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场地整理及设施
配套
厂区建设

产品本地化设计
设备购置及安装
等
试生产


         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第一年                第二年                   合计

  工程建设费用                           2,250.00                     -              2,250.00

  工程其它费用                           1,770.26                     -              1,770.26


                                             43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                      1,217.84            4,522.16            5,740.00

预备费                                   261.90              226.11               488.01

           合计                         5,500.00            4,748.27           10,248.27


       三、购买示范设备的原因、用途,示范设备的出售方及预计购买价格,示
范设备与本次募投项目所生产设备在性能、价格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一)购买示范设备的原因、用途

       本次项目计划购置四套示范设备(Universal81W、EcoCagile、EcoCbelt、
UCM),设备均将陈列于 1,300 平方米的展厅(Showroom)之中,分别具有该系
列机器完整功能,配置标准模块化设计以及丰富的用户定制选项,主要用于向客
户直观、全面地展示产品外观、构造,以及试验、测试实际使用效果,方便客户
根据自身生产需求特点确定最佳清洗或表面处理的解决方案,针对自身特点进行
产品个性化定制及下达订单,并且方便公司对客户进行使用技能方面的培训。同
时,进口设备技术先进、质量优越,具有最好的操作使用效果,方便公司组织员
工进行培训学习、实物仿造,加强可视化效果,提高生产效率,使得项目产品的
本地化过程更加可靠。

       (二)示范设备的出售方及预计购买价格

       四套示范清洗机设备将由公司向下属各级子公司按照正常销售价格进行采
购,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产品名称                      出售方              预计购买价格

 1       通用水基清洗机 Universal81W               SECN                               70.00

 2       机器人柔性清洗设备 EcoCagile              SEDE                           360.00

 3       通过式清洗机 EcoCbelt                     SEDE                           185.00

 4       多段超声清洗机 UCM                        SECH                           850.00

                             合计                                               1,465.00


       (三)示范设备与本次募投项目所生产设备在性能、价格等方面是否存在
重大差异
                                            44
       本次项目四台示范设备均由公司向下属各级子公司按照正常销售价格进行
采购,均为可以正常使用的机器设备。由于示范设备将作为样机陈列展示之用,
功能将比实际定制销售的设备更为全面。

       本次项目产品预计销售均价与示范设备预计购买价格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示范设备预计购买   募投项目所生产设备预
序号               产品名称
                                              价格             计销售价格
 1      通用水基清洗机 Universal81W                70.00                   63.66

 2      机器人柔性清洗设备 EcoCagile              360.00                  271.43

 3      通过式清洗机 EcoCbelt                     185.00                  139.30

 4      多段超声清洗机 UCM                        850.00                  792.41


       本次募投项目所生产设备预计销售均价略低于示范设备价格,主要是由于示
范设备具有展示用途,功能较为完备,价格较高。在公司为客户定制并销售之时
会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对产品功能模块进行调整,去掉部分不适用的功能,因此实
际销售价格比样机略低。其次,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开展,清洗机产品本地化程
度不断加深,公司对产品的成本控制能力也将持续上升,因此产品销售价格亦将
逐渐下降。

       综上,示范设备与本次募投项目所生产设备在性能、价格等方面不存在重大
差异。

       四、结合在手订单、意向性合同、市场空间及市场竞争情况等说明本次募
投项目新增产能必要性及产能规模的合理性,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 CSP 业务全球在手订单总量共计 12,854.98 万
欧元,其中中国地区(包括香港)在手订单总量共计 2,629.55 万欧元。

       公司的 CSP 业务包含三个细分方向,分别为通用多件清洗业务、专用单件
清洗业务和精密清洗业务。通过对上述三个细分方向未来发展情况的分析,公司
确定了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的主要产品,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相应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其中,投产后产品和相关细分行业的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


                                       45
 序号                    产品名称                    对应细分行业

  1       通用水基清洗机 Universal81W               通用多件清洗业务

  2       机器人柔性清洗设备 EcoCagile
                                                    专用单件清洗业务
  3       通过式清洗机 EcoCbelt

  4       多段超声清洗机 UCM                          精密清洗业务


      (一)通用多件清洗业务

      通用多件清洗设备为创新的标准化设备和定制系统,为各类有大批量、小体
积部件的清洗需要的行业提供清洗设备和解决方案,例如机械零部件、航空紧固
件、国防工业零件以及医疗等行业。Ecoclean 作为全球知名品牌,与 Oerlikon、
Philips、Bosch、LUK、Rolex、BorgWarner、Linde、Mann + Hummel、Mahle 等
国际知名企业形成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其技术和产品在该细分行业均处于世
界领先地位。

      随着“中国制造 2025”的逐步推进和实施,各关键行业的整体升级换代是大
势所趋。在该等行业中,基于相关产品生产工艺密集程度高、单个零件体积小、
零件总量大等特点,通用型多件清洗解决方案成为其生产环节中不可或缺的一
环,大大拓宽了通用型多件清洗设备和解决方案的市场空间。

      一方面,传统机械制造类企业通过购置先进的自动化清洗设备优化改造生产
线、提升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以及改善产品质量将成为必然趋势,这将进
一步利好通用型多件清洗设备和解决方案。

      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在中高端制造业必将不断取得突破,也将对通用型多件
清洗设备和解决方案产生巨大需求。例如中国航空航天、大飞机制造行业近年来
蓬勃发展,中国商飞预计其国产大飞机的市场潜力在 1,000 亿美元左右。与此同
时,与其紧密相关的飞机/航天器紧固件市场也蓬勃发展,其市场规模已经从 2013
年的约 25 亿人民币增长至 2018 年的约 50 亿人民币,对液压件、结构件的需求
也迅速增长。随着国产大飞机正式进入市场,这些需求都还将产生爆发式的增长。
在该等领域,通用型多件清洗机又是其形成规模化、工业化不可或缺的设备,相
关市场规模也将迅速扩大。


                                         46
       再者,受医疗改革、地方政府的激励措施和对医疗总体需求增长的推动,中
国医疗器械行业的增长速度已经是全球整体市场的两倍。根据毕马威中国《医疗
器械行业 2030 年前景展望》,预计 2030 年中国将成为全球第二大医疗器械市场,
行业年销售额将达到 2,000 亿美元。因此,医疗器械行业将产生对通用多件清洗
设备和解决方案的巨大需求。

       Universal 81W 是公司通用多件清洗业务中技术成熟的产品,具有适应性广、
灵活度高等特点,在市场上享有很高的声誉,得到了广大用户的认可。该机型目
前已经成功在公司位于上海的二级子公司 SECN 实现了本地化、设计优化和成本
改进。2019 年 6 月,相关本地化后的控制软件业已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证书
           登记号       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有效期限
编号
                                   埃克科林 81W-2FT 控制软件
 1      2009SR0659594    SECN                                  2069 年 6 月 26 日
                                              V1.0
                                   埃克科林 81W-3FT 控制软件
 2      2009SR0655158    SECN                                  2069 年 6 月 25 日
                                              V1.0

       因此在本次募投项目中,公司选用 Universal 81W 作为积极应对通用多件清
洗市场发展的主打产品。项目在沈阳实现该产品的生产,人工和制造成本较上海
更低,将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此外,项目也可实现就近服务中国北部各
地区的工业客户,尤其是航天航空行业,从而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设备和服务,
满足客户的持续需求。

       2016 年,尚隶属于杜尔集团的 CSP 业务在中国市场出售 Universal 81W 设
备共计 13 台。2017 年至 2018 年,随着 CSP 业务交割后的逐渐整合,该设备销
量上升至 16 台。 2019 年,随着公司对 CSP 业务整合的完成以及第一阶段设计
优化和成本改进措施的提升,Universal 81W 售价较 2018 年降低 20%,预计 2019
年度中国市场该设备销量将升至 25-30 台。随着募投项目在沈阳逐步投产,设备
成本还将进一步优化,投产第一年预计将以较 2019 年下降 20%的价格出售,之
后该比例将逐渐降至 30%。

       综上,基于公司对中国市场未来发展的合理预测以及目前生产技术和成本控

                                      47
制能力的不断优化提升,Universal 81W 新增产能的消化将不具有重大障碍。

    (二)专用单件清洗业务

    专用单件清洗设备为装备灵活的机器人单元,清洗对象较大,例如发动机的
缸体、缸盖等。这类清洗对象因为其体积相对较大,结构相对复杂,往往需要根
据造型、性质以及所处的生产流程的位置为其设计专用的解决方案。公司凭借先
进的技术能力、丰富的行业经验与客户建立了长期关系,成为了包括特斯拉、奔
驰、宝马、奥迪、大众、通用、雷诺日产、福特、沃尔沃、吉利、一汽、上汽、
江淮等众多知名汽车制造厂商的优选供应商,博世、舍弗勒、西门子、德尔福、
汉莎航空等的长期合作伙伴,以及空客、SKF 等的解决方案提供商。

    出于对能源利用效率、便捷性、舒适性的考虑以及不断大幅提升的排放和环
保要求,特别是我国汽车主机厂商需要满足国六排放标准,过去数年我国各汽车
主机厂商已陆续投资建立生产线,在变速箱、发动机等动力总成上持续投入。此
外,《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 版)》指出,鼓励外商对满足中国第六阶段
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高性能发动机和变速器进行投资,鼓励外商对新能源发动机进
行投资。公司的相关清洗设备(如 EcoCagile、EcoCbelt 等)已在欧美广泛用于
生产满足欧六标准的发动机和变速箱等动力总成部件,在此方面技术先进,具有
丰富的成功经验。国家政策将进一步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将进一步利好公司的
专用单件清洗业务。

    公司与德系、中系汽车主机厂商拥有紧密伙伴关系。2019 年,公司在日系
和韩系厂商亦取得突破,SEUS 在北美市场的在手及意向性日系汽车订单总额已
超过一千万美元。由于日韩系汽车主机厂商具有一定的进入壁垒特征,该等厂商
供应链的进入较难,而一旦突破,公司即可能实现全球范围稳定高速增长。公司
成立了专门针对日韩系汽车相关厂商的全球销售计划,而中国市场是日韩系汽车
的主要单一国家市场,因此这一全球行动将带来中国市场对相关清洗设备
(EcoCagile、EcoCbelt)的巨大需求。此外,日韩系汽车主要聚焦于油电混动的
技术路线,而混动汽车动力总成的复杂性高于纯燃油汽车。因此,在该类汽车生
产过程中需要清洗的零部件更多,对清洗技术的要求也更高,公司相关产品在该
等领域更加具有竞争力。

                                  48
       公司的专用单件清洗设备还可被用于船用柴油发动机和航空发动机部件的
清洗,而船用柴油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和航空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均是国家鼓励外商
投资的产业。公司目前正与相关行业公司进行接触并积极参与竞标,基于公司为
空客、SKF 等公司提供产品和解决方案的丰富成功经验,未来在船用柴油发动机
和航空发动机领域也将产生对公司专用单件清洗设备的巨大需求。

       最近两年,公司在中国市场共获得 EcoCagile 设备项目 36 个,平均项目金
额 281 万元;EcoCbelt 设备项目 42 个,平均项目金额 169 万元。2019 年度,公
司参与竞标的该两类项目预计将分别超过 30 个和 50 个。随着募投项目在沈阳投
产,公司将针对德国全功能样机和中国本地化产品的差异进行进一步研究和技术
升级,以期面向更多行业和客户(如混动、船用、航空航天等),满足各类客户
的进一步的需求。

       在项目运营过程中,设备产品成本还将进一步优化。投产第一年,技术升级
后的 EcoCagile 将依然能够以与以前年度持平的价格出售,而 EcoCbelt 将能够以
较以前年度下降 10%的价格出售,之后将逐步降低至 20%。随着产品性能的进
一步提升以及销售价格的下降,预计新增产能的消化将不具有重大障碍。

       2019 年 6 月,EcoCbelt 本地化后的控制软件业已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证书
           登记号       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有效期限
编号
                                   埃克科林 ECBT1-WRD 控制
 1      2009SR0652872    SECN                                2069 年 6 月 25 日
                                           软件 V1.0
                                   埃克科林 ECBT4-WRRD 控
 2      2009SR0655152    SECN                                2069 年 6 月 25 日
                                         制软件 V1.0

       (三)精密清洗业务

       在精密清洗业务板块,公司主要为医疗设备和高精密光学设备提供精密清洗
系统。目前,公司的精密清洗技术领先,占据该细分行业市场的主导地位。对于
精密光学、医学工程、精密机械以及 PVD、CVD 涂层前清洗等典型的清洁度要
求最高的应用领域,公司在精密清洗业务板块的代表产品 UCM 系统可提供全套
个性化的设备及解决方案。

                                      49
    中国 5G 时代的大幕已经拉开,人类将进入万物互联的时代,以实现生产力
的再次飞跃。作为万物互联的基础,5G 时代将产生对芯片的海量需求。然而在
目前的贸易摩擦中,中国很多公司和产业的芯片进口都受到了限制。因此,无论
是从时代发展、民族复兴、还是从国家安全的角度,中国工业界均产生对自主制
造芯片以及相关上下游行业的强烈需求和强力推动,从而对光学、电子、芯片行
业产生利好,带来对精密清洗设备,特别是中国自己能生产的高端精密清洗设备
的巨大需求。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 版)》中,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制
造用的清洗机亦被明确列入(第二十二分类,总项的第 284 项:“超大规模集成
电路制造用刻蚀机、PVD、CVD、氧化炉、清洗机、扩散炉、MFC 等”)。

    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用的清洗机方面,凭借行业领先的技术实力,公司
成为全球为数极少能为光刻机顶尖厂商阿斯麦公司及阿斯麦光刻机关键部件制
造商如蔡司 SMT、通快公司提供 UCM 精密清洗设备和解决方案的供应商,以满
足其相关零部件如镜头、透镜等光学设备、极紫外激光(放大)器零部件的清洗
要求。2018 年,公司从蔡司光学和蔡司 SMT 获得的设备订单总额达到 380 万瑞
士法郎。2019 年,公司预计将从阿斯麦公司及阿斯麦光刻机关键部件制造商获
得超过 800 万瑞士法郎的设备订单。

    此外,随着中国老龄化水平的上升,社会对医疗的需求将不断增加,新的医
疗技术和医疗设备也会不断地被研发和推出市场。这些设备和产品的部件构造极
其精密,因此要求极高的清洁度,对于能够满足其清洗要求特制精密清洗的解决
方案的需求也会不断增加。多年来,公司 UCM 精密清洗设备与医疗设备行业的
主流厂商,如 Philip、Arthrex 等,建立了长久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
验。这些技术和经验在中国的本土化,也将带来巨大的市场增长。

    因此,UCM 精密清洗设备在沈阳投产是公司把握时代脉搏、积极响应国家
号召的战略性举措,对公司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市场前景广阔,新增产能的消化
将不具有重大障碍。

    综上,公司目前在手订单、意向性合同充足,项目产品市场空间广阔,新增
产能及相应规模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充分且具有合理性。

    五、结合示范设备预计购买价格及相关产品市场价格情况说明募投项目预
                                    50
计效益情况、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并结合报告期内相关业务开展情
况,说明预计效益的可实现性及谨慎合理性

       (一)结合示范设备预计购买价格及相关产品市场价格情况说明募投项目
预计效益情况、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1、示范设备预计购买价格及相关产品市场价格情况

       本次项目计划购置的示范设备预计购买价格及项目生产设备预计销售价格
详见本反馈意见回复第 4 题“(3)购买示范设备的原因、用途,示范设备的出售
方及预计购买价格,示范设备与本次募投项目所生产设备在性能、价格等方面是
否存在重大差异”中相关内容。

       由于 CSP 业务采取“以销定产”的定制化经营模式,以客户订单签订时的原
材料和人力成本为基础确定销售价格,因此该类产品不具有普遍可参考的市场价
格情况。

       2、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1)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本项目建设期为 2 年(2020 年-2021 年),于第 3 年开始投产,于第 5 年开
始完全达产,并于第 10 年开始生产负荷逐渐回落(项目周期 15 年)。

       1)营业收入测算

       本项目营业收入分为两个部分,分别为设备销售收入与服务销售收入,其中
服务收入按照设备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测算。本项目投产后的主要产品为
Universal 81W、EcoCagile、EcoCbelt 和 UCM 四种设备。根据产品实际可实现的
产能情况,并借鉴子公司 SEHQ 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经验,合理预测项目周期
每年产品销量、营业收入及达产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设备销量                       服务收入     总收入
年份                                                                           达产率
        Universal81W   EcoCagile   EcoCbelt    UCM       占比     (万元)

 3               23          11         11         3         5%     9,422.55      47%

 4               33          15         18         5         5%    13,688.34      68%

                                              51
 5              52        20        25        9      10%      21,174.52     100%

 6              52        20        25        9      10%      21,174.52     100%

 7              52        20        25        9      15%      22,137.00     100%

 8              52        20        25        9      15%      22,137.00     100%

 9              52        20        25        9      18%      22,714.49     100%

 10             45        19        23        8      21%      21,138.50      91%

 11             43        17        23        8      22%      20,502.65      87%

 12             41        16        22        8      24%      20,177.08      85%

 13             38        15        20        7      26%      18,578.46      77%

 14             36        13        19        6      28%      16,766.48      68%

 15             35        13        19        6      29%      16,816.80      68%

   注:设备收入= Universal81W 销量*单价+ EcoCagile 销量*单价+ EcoCbelt 销量*单价+
UCM 销量*单价;
   服务收入=设备收入*服务收入占比;
   总收入=设备收入+服务收入;
   达产率=当年度设备收入/达产率 100%时设备收入

      基于对产能及市场情况的合理预测,本项目于第 3 年开始投产,经过一定的
试生产阶段后,于第 5 年开始完全达产。第 10 年始,产品生命周期基本步出饱
和期,产品销量逐渐下降。同时,随着产品本地化程度不断加深,产品单价也会
略有下降。

      随着项目产品的推广与销售,与之配套的服务(包括维护服务、配件销售、
设备改造)收入占设备收入的比例也随之上升。根据子公司 SEHQ 及其下属各
级子公司经验,预测服务收入占设备收入比例在投产前二年为 5%,达产后逐年
上升,并在项目后期逐渐上升至 29%。

      上述 4 种设备每年的预测销量具有合理性。

      以通用清洗机设备为例,在欧洲,该类设备一年即可销售 150 台以上。目前
中国正在由制造大国变成制造强国的迅速发展过程中,中国中高端制造业正在迅
速发展,其前景广阔,产值增速飞快,因此募投项目投产达到 100%产能时(第
5 年),产能消化水平应该至少能够达到欧洲目前的状态。根据管理层对本次募

                                         52
投项目预测产能的谨慎合理估计和投产计划,经过投产后前 2 年的市场拓展及生
产磨合期,针对工业企业客户的通用型清洗机 Universal81W 在 2024 年完全达产
后的销量增长至 52 台(达到目前欧洲每年销量的三分之一)。

      针对专用单件清洗机设备(上表中 EcoCagile、EcoCbelt)而言,其部分客
户为汽车制造企业。虽然 2018 年全球以及中国汽车销量同比有所下降,但同时
在公司 2019 年专用单件设备在手订单总量稳定的情况下,其结构进行了较大的
优化,其中针对汽车行业的专用单件清洗设备占比约为 40%左右(同比 2018 年
有所下降),且其中提供给电动车行业的设备以及拓展业务设备(表面处理高压
去毛刺设备等)占到三分之一以上,同时公司还获得了主攻混动车发展的日本车
企的订单,并将客户基础扩大到了日韩汽车厂商。经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及汽车市
场行情,本次募投项目预测专用单件清洗机设备 EcoCagile、EcoCbelt 销量的温
和增长。

      2)成本费用测算

      项目运行周期内,项目总成本费用预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年均费用

  1      CSP 系统设备材料(包括物流)成本                          9,808.64

  2                服务材料成本                                    1,145.00

  3                 燃料及动力                                      490.43

  4                 工资及福利                                     2,579.85

  5                     修理费                                       64.90

  6                     折旧费                                      649.02

  7                     摊销费                                       11.96

  8                  其他费用                                      1,510.34

                   总成本费用                                     16,260.13


      ①CSP 系统设备材料(包括物流)成本项目设备材料成本根据销售收入的一
定比例系数进行测算。投产第一年,预计 30%设备材料将采取外购模式,后续逐

                                      53
步转化为自产模式并实现量产以节约成本。达产后,该系数稳定在 0.61 左右。

    ②服务材料成本

    项目服务材料成本主要由服务成本、备件成本、维修成本构成,按照服务收
入的一定比例系数进行测算。投产第二年始,产品逐步实现量产将促使该系数逐
年下降,最终稳定在 0.40 左右。

    ③燃料及动力

    项目燃料及动力成本按照上述设备材料成本及服务材料成本总额的 5%进行
测算。

    ④工资及福利

    项目所需人力资源主要由项目建设期及项目运营期两个阶段组成。项目运营
期,人员构成主要分为销售、售后服务、技术、生产、安装调试验收、应用评估、
后台支持等职能,人员数量将根据项目实际运营需求进行增减变动,预计年均员
工人数为 166 人,年均工资及附加费(人均)为 15.50 万元。

    ⑤折旧费、修理费及摊销费

    项目所使用房屋、设备折旧年限分别按 20 年、13 年计,无形资产摊销按 30
年计,均采用平均年限法进行计提。修理费按照年折旧额 10%计算。

    ⑥其他费用

    项目其他费用主要为企业日常经营开支及管理费用,按照总营业收入的一定
比例进行测算。

    3)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测算

    项目所涉及销售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
费附加,分别按照抵扣进项税后增值税额的 7%、3%、2%计算。此外,由于公
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按照 15%的优惠税率计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下发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
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4
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13%”,
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因此,本项目增值税单位税率按照 13%计算。

       (2)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指标                         测算结果

  1        总投资规模                                              10,248.27

  2        年平均销售收入(不含建设期)                            18,956.03

  3        年平均总成本(不含建设期)                              16,260.13

  4        年平均销售税金及附加(不含建设期)                           109.29

  5        年平均利润总额(不含建设期)                             2,586.60

  6        年平均所得税(不含建设期)                                   387.99

  7        年平均税后利润(不含建设期)                             2,198.61

  8        达产后毛利率                                                 25.10%

  9        年平均毛利率                                                 23.86%

  10       总投资收益率                                                 25.24%

  11       投资利税率                                                   26.31%

  12       资本金净利润率                                               21.45%

  13       全部投资税前指标

 13.1      全部投资回收期(年,含建设期)                                 7.99

 13.2      财务内部收益率                                               17.03%

 13.3      财务净现值                                               9,641.26

  14       全部投资税后指标

 14.1      全部投资回收期(年,含建设期)                                 8.62

 14.2      财务内部收益率                                               14.92%

 14.3      财务净现值                                               7,173.64


       本项目建成后,所得税后全部投资回收期为 8.62 年,年均毛利率为 23.86%,
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4.92%,财务净现值为 7,173.64 万元。由上表可以看出,本
                                          55
项目各项指标均好,项目实施后将给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3、结合报告期内相关业务开展情况,说明预计效益的可实现性及谨慎合理
性

     (1)报告期内相关业务开展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公司计划建成工业清洗与表面处理业务产业基地,主要产品、
业务模式与公司 CSP 业务基本相同。报告期内,公司 CSP 业务营业收入持续增
长,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CSP 业务营业收入         36,820.54      154,766.68       118,386.85                -

  同比上期变动             13.79%             30.73%              -                -

     毛利率                26.70%             25.95%        24.37%                 -

     注:2018 年公司 CSP 业务营业收入同比 2017 年增长 30.73%,此处 2017 年度 CSP 业
务营业收入计算口径为当年度并表后的 4-12 月。若计入 2017 年度 1-3 月营业收入,则 2018
年 CSP 业务营业收入同比 2017 年实际增长率为 1.88%。

     报告期内,公司 CSP 业务营业收入、毛利率增长趋势良好。公司于 2018 年
末基本完成了 CSP 业务的整合目标,CSP 业务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同时,公司
也在积极开拓新的市场,为预期效益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2)预计效益的可实现性及谨慎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产品主要涉及的业务为通用多件清洗业务、专用单件清
洗业务和精密清洗业务。上述细分行业项目产品市场空间广阔,本次募投预计效
益具有可实现性,详见本反馈意见回复第 4 题之“四、结合在手订单、意向性合
同、市场空间及市场竞争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必要性及产能规模的
合理性,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项目达产后预计毛利率为
25.10%,项目全周期平均毛利率为 23.86%,与公司报告期内 CSP 业务毛利率不
存在明显差异,项目预计效益情况合理。


                                         56
    综上所述,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产品加工精密程度的
不断提高,工业清洗市场还将进一步扩展,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具有可实现性
及谨慎合理性。

    六、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备案文件及相关规
定,核查了公司CSP业务运营情况,就本次募投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效益测算情
况进行复核,并对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安排明细及测算依据合理,各项投资将全部用
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资本性支出;

    (二)上述募投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 2 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与募投项目建
设的进度相匹配;

    (三)示范设备主要为展示之用,预计购买价格合理,与本次募投项目所生
产设备在性能、价格等方面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及产能规模具有合理性,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
具有合理性;

    (五)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具有合理性,体现
了谨慎性原则。

    七、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内容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简介”之“(二)工业清洗与表面处理产业化项目”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57
    5、申请人 2018 年末商誉账面余额 3.01 亿元,是 2017 年收购德国杜尔集团
85%的工业清洗及表面处理业务 5 项股权资产及 4 项非股权资产形成。

    请申请人结合商誉的形成原因、最近一期末的明细情况,并对照《会计监管
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进行充分说明和披露。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商誉明细及商誉的形成原因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商誉账面价值 2.90 亿元,全部由收购德国杜
尔集团 85%的 CSP 业务形成。报告期内公司商誉的波动是由外币报表折算汇率
变动所致。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商誉明细如下: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原币金额(欧元)   汇率       期末余额(人民币)

             CSP 业务                38,362,972.63   7.5607          290,050,927.17

              合   计                38,362,972.63   7.5607          290,050,927.17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以 1.12 亿欧元对价收购德国杜
尔集团 85%的 CSP 业务相关的股权资产及非股权资产,具体实施方案为与 CSAG
成立合资公司 SEHQ,其中公司持有 85%的股权,CSAG 持有 15%的股权,并
通过 SEHQ 及其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购买杜尔集团旗下 100%的 CSP 业务相关的
股权资产和非股权资产,其中位于印度的清洗机业务资产 SEPU 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交割。

    商誉的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CSP 业务(人民币)

合并成本



                                       58
—现金                                                       977,463,211.20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合并成本合计                                                 977,463,211.2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694,838,756.60

商誉(合并成本大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282,624,454.60

外币折算差额                                                   7,426,472.57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商誉余额                              290,050,927.17


     二、对照《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说明和披露商誉减值情
况

     关于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期或及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重点关注特定减值迹象

     公司对商誉均于年末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内,被收购业务经营情况良好,
同时公司工业清洗业务市场前景广阔,市场占有率高,拥有较多优质客户,资产
组的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均不存在重大不利因素,商誉不存在减
值迹象。

     (二)合理将商誉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将CSP业务经营性资产作为与商誉相关并能独立产生现金流的资产组
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的确定与购买日商誉初始形成时保持一致。

     (三)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和会计处理

     1、2017年末商誉减值测试

     2017年末,公司商誉期末余额为3.02亿元,全部系当年度购买CSP业务资产
合并对价大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产生。于购买日2017年3月31日,
公司聘请了专业的估值机构对购买资产的整体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中天和2017
年8月28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和资产[2017]评字第90027号),委托
评估的资产组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的评估结论为115,121.17 万元,高于公司合并
成本97,746.32万元。其所依据的收益预测报表中标的资产2017年4到12月的预期

                                       59
利润总额为844万欧元,实际实现利润总额1,063万欧元,完成率125.95%;预期
净利润736万欧元,实际实现净利润884万欧元,完成率120.02%。2017年12月31
日,公司对该资产组的未来收益预期与资产评估日无重大差异,因而被收购公司
2017年末不存在减值迹象,商誉不存在减值。

    2、2018年末商誉减值测试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公司需要比较分配了商誉的资
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价值孰高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商誉减值。其中可收回价值
应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
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在确定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价值时一般以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确定。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聘请了专业的估值机构对 CSP 业务资产组的可
回收价值进行了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根据中天和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和资产[2019]评字第 90016 号),委托评估的资
产组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的评估结论为 129,849.01 万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 120,641.53 万元,因而经测试不存在减值。

    (1)公司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收购 CSP 业务产生的商誉账面价值                                      30,104.58

形成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90,536.95

商誉价值+分配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120,641.53

期末资产组(包含商誉)预计可回收金额                                129,849.01

商誉减值金额                                                         -9,207.48

是否需要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不需要


    (2)现金流量折现法下期末资产组预计可回收金额计算过程如下:

    1)收益预测
                                       60
    公司将息税前利润(EBIT)现金流量作为企业预期收益的量化指标。息税
前利润(EBIT)现金流量是在支付了经营费用之后,向公司权利要求者支付现
金之前的全部现金流。其计算公式为:息税前利润(EBIT)现金流量=EBIA+
折旧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变动。其中:EBIA=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
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

    2)收益期

    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行业前景,公司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

    3)折现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
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
报酬率。本次商誉减值测试在确定折现率时,首先考虑以该资产的市场利率为依
据,鉴于该资产的利率无法从市场获得的,因此使用替代利率估计。在估计替代
利率时,根据企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WACC)确定。

    由于选用的是税前现金流模型,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匹配的原则,收益额口
径为税前现金流,则折现率选取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WACC)。计算过程
如下:

    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R=WACC/(1-T)

    其中:WACC=E/(D+E)*Ke+D/(D+E)*(1-t)*Kd

    =1/(D/E+1)*Ke+(D/E)/(D/E+1)*(1-t)*Kd

   项 目         数 据                            备   注

    Ke           9.12%

    D/E

    Kd           0.00%         按照近期贷款情况/最近 12 个月 EURIBOR 综合确定

  WACC           9.12%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中,权益资本成本Ke采用资本资产定价
模型(CAPM)估算,计算过程如下:
                                     61
                    K e  R f    MRP  Rc


                           无风险报酬率                             Rf                    1.21%

                              市场报酬率                            Rm                    5.68%

                              β 风险系数                           β                    0.6885

                      企业个别风险调整系数                          α                    4.00%

                          股权资本成本率                            Ke                    9.12%


              4)资产组价值计算过程

              资产组价值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2023 以后     备注
                                                                                                       以评估基
1      收益期(年)         1             2            3               4           5            6        准日为第
                                                                                                       零年计算
      资产组组合自
2      由现金流量       6,552.09     7,618.60    12,721.35        14,694.05   18,422.70    17,401.08
     (FCFF)(千欧元)
      税前自由现金
3                       9,289.33    10,807.90    16,546.64        19,042.50   23,726.71    22,705.10
           流
      加权平均资本
4                         9.12%        9.12%        9.12%            9.12%       9.12%        9.12%
      成本(WACC)
5        所得税率        21.42%       20.34%       20.23%           19.86%      23.36%       23.36%
6    WACC(税前)        11.61%       11.45%       11.43%           11.38%      11.90%       11.90%
8      折现系数          0.8960        0.8040       0.7215          0.6478      0.5789       0.5173
     各期税前自由
                                                                                                       按二阶折
9    现金流现值(千      8,323.32     8,689.16    11,938.01        12,334.91   13,734.73   110,449.53
                                                                                                       现计算
         欧元)
     各期 FCFF 现值                                                                                    按二阶折
10                      6,004.48     6,398.33     9,790.85        10,363.92   11,907.80   123,327.42
         (千欧元)                                                                                      现计算
     各期 FCFE 现值                                                                                    按二阶折
11                      8,323.32     8,676.91    11,902.69        12,273.58   13,702.40   112,977.92
         (千欧元)                                                                                      现计算
     资产组组合整
                                                                                                       按二阶折
12       体价值       167,792.80                假设:各期 FCFF 均在收益期期末发生
                                                                                                       现计算
     (BEV)(千欧元)
     付息债务价值
13                                                            -
        (千欧元)
     资产组组合全
14    部股权价值                                         167,792.80                                    14=12-13
     (TEV)(千欧元)
     资产组组合最                    初设财务杠杆比例
15                     0.0000                                      0.0000     差异率                   15=13/12
     终财务杠杆比                          D/E
                                                         62
      项目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2023 以后     备注
            例
     各期税前自由
                                                                                      按二阶折
16   现金流现值合                              165,469.66
                                                                                      现计算
       计(千欧元)
                                                                                      以间接法
17   差异率比较                     直接法预测结果差异率                   1.40%
                                                                                      为基准
     各期税前自由
18   现金流现值合                              165,469.66
       计(千欧元)
                                                                                      基准日欧
     评估基准日汇
19                                                 7.8473                             元对人民
         率
                                                                                      币汇率
     资产组评估价
20   值(人民币万                              129,849.01                             =18*19/10
         元)

             (四)商誉减值的信息披露

             本次反馈意见回复中,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证监
       会公告[2014]54 号)、《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的有关规定,
       详细披露了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对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决策有用的所有重要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商誉所在资产组的相关信息以及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
       (例如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关键参数等)。

             三、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取得并复核了公司商誉的计算过程、商誉的减值测试过程,取得了
       评估师出具的针对公司商誉相关资产组的专项评估报告,并对照《会计监管风险
       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就商誉减值事项与会计师进行了专项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商誉形成过程计算正确,公司已按照《会计监
       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会计师复核了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是否准确、所选取的
       关键参数是否恰当,评价所采用的关键假设、所作出的重大估计和判断、所选取

                                              63
的价值类型,分析减值测试方法与价值类型匹配程度。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报告期末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方法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要求。

    四、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内容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
析”之“(一)资产构成分析”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64
                6、申请人 2017 年工业清洗业务并表后,近两年一期存货余额分别为 5.56
           亿、5.45 亿和 5.65 亿元,金额较大,其中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 0.73 亿、0.89
           亿和 1.18 亿元,金额及占比均增长较快。近两年一期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
           结算资产账面余额均在 2 亿元左右。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及占比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
           性;(2)结合存货产品类别、库龄分布及占比、已有订单、相关存货成本及市场
           价格、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定量分析最近两年一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3)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主要明细情况,结合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库龄结构、
           主要项目情况、完工进度、结算进度、收入成本确认情况以及已完工未结算的原
           因,补充说明公司重大项目结算情况是否与合同约定的结算模式及结算进度一
           致,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是否存在因业主方原因推迟结算或合同暂停履行的情况,
           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最近两年一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一、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及占比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近两年一期库存商品情况

                                                                                                     单位:万元

库存商品               2019.03.31                            2018.12.31                               2017.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清洗机     11,649.62    2,604.57     9,045.05    8,794.99         2,115.81    6,679.19    7,276.52      2,701.35    4,575.16
自动化系
             143.83                   143.83      143.83                       143.83        1.34                      1.34
统工程
合计       11,793.46    2,604.57     9,188.89    8,938.83         2,115.81    6,823.02    7,277.85      2,701.35    4,576.50


                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商品由清洗机产品和自动化系统工程构成。其中,自动
           化系统工程主要为已完工但尚未发出的沈阳地铁项目产品,2019 年一季度末该
           产品账面余额为 143.83 万元。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该产品已经发出。

                库存商品中的清洗机产品主要为存放于各级子公司经营所在地、以最终销售
           为目的、暂时用于客户演示的样机以及出租的机器。此外,2018 年末和 2019 年
           一季度末清洗机库存商品还包括部分标准化机型的备货。
                                                            65
                 (二)增长变动原因分析

                 近两年一期,库存商品的期末账面余额和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均有所增
          长。2018 年末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为 8,938.83 万元,较 2017 年末增长 22.82%,
          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由 2017 末的 13.10%提升至 16.41%。2019 年一季度末库
          存商品的账面余额为 11,793.46 万元,较 2018 年末增长 31.94%%,占存货账面
          余额的比例提升至 20.86%。

                 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和占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清洗机产品账面余额的增长,
          最近两年及一期,各级子公司清洗机库存商品期末账面余额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9.03.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期末余额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期末余额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期末金额
德国 SEDE 清洗机        5,682.64        99.99      1.79%    5,582.65       521.90     10.31%       5,060.74
美国 SEUS 清洗机        2,700.06     1,146.14     73.76%    1,553.92     1,060.23    214.76%         493.69
上海 SECN 清洗机        2,096.07     1,499.77    251.51%      596.30       179.46     43.05%         416.84
其他主体清洗机          1,170.86       108.73     10.24%    1,062.13      -243.12     -18.63%      1,305.25
      合计            11,649.62      2,854.63     32.46%    8,794.99     1,518.47     20.87%       7,276.98


                 2018 年末清洗机期末账面余额为 8,794.99 万元,较 2017 年末增加 1,518.47
          万元,同比增长 20.87%。2019 年一季度末清洗机期末账面余额为 11,649.62 万元,
          较 2018 年末增加 2,854.63 万元,同比增长 32.46%。清洗机期末账面余额增长较
          快的原因主要为标准化机型备货的增加和样机的更新换代。

                 1、标准化机型备货

                 公司 CSP 业务设备产品均采取“以销定产”模式,客户下单后生产和安装调
          试周期(不包含验收阶段)约为 6-12 个月左右。对于部分工业企业客户,所需
          清洗的零件体积较小,主要采取箱式清洗的方式,所使用机型相对标准化。2018
          年末至 2019 年初,为了缩短远欧洲市场的供货周期,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
          竞争力,公司针对中国、美国等销售区域采取由各级子公司根据年度销售预算予
          以先行订货进行储备的策略,因此产生了部分标准化机型的备货。

                 公司的非定制化工业用清洗机(CLI) EcoCcore、EcoCbase 及 EcoCwave
                                                     66
           等标准化机型均由二级子公司 SEDE 生产,并由公司各级子公司销往各自区域市
           场。在公司收购 CSP 业务前及收购之后的初期,上述机型均由其他各级子公司
           在取得订单后向 SEDE 进行订购,由 SEDE 根据订单予以生产并发货。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美国二级子公司 SEUS 订购 EcoCcore 设备,价值
           合计 590.35 万元,并已由 SEDE 生产完毕并发货。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上海二级子公司 SECN 根据 2019 年度中国区域销
           售预算,新增储备 EcoCcore、EcoCbase,EcoCwave 等设备,价值合计 1,518.69
           万元。美国二级子公司 SEUS 新增储备 EcoCcore、Minio85C 等设备,价值合计
           509.99 万元。上述新增备货大部分均已有订单或排期订单。

               综上,公司该项经营策略的改变导致了公司在报告期内库存商品期末余额的
           大幅增加。

               2、样机的更新换代

               除上述标准化机型备货外,公司的期末库存清洗机主要为存放于各级子公司
           用于向客户展示及用于出租的样机。2018 年度,德国二级子公司 SEDE 对样机
           产品进行更新换代,导致 2018 年末样机原值增加 521.90 万元。美国二级子公司
           SEUS 拟于 2019 年度将 EcoCagile 作为主力销售机型,因此于 2018 年度新增
           EcoCagile 样机,价值 543.40 万元。上述样机的更新换代导致 2018 年末及 2019
           年一季度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增长。

               除上述类别外,公司其他库存商品规模基本保持稳定,无重大变化。

                  二、结合存货产品类别、库龄分布及占比、已有订单、相关存货成本及市
           场价格、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定量分析最近两年一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
           分性

                  (一)存货产品类别

                                                                                               单位:万元

库存商品              2019.03.31                          2018.12.31                            2017.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67
       原材料        10,099.40           874.67        9,224.73     10,595.77           751.45     9,844.33          8,644.68       699.54         7,945.14

       在产品        14,044.43           255.80      13,788.62      13,758.33           294.56    13,463.77         19,031.03       162.23    18,868.80

       库存商品      11,793.46          2,604.57       9,188.89      8,938.83         2,115.81     6,823.02          7,277.85      2,701.35        4,576.50

       周转材料                                                                                                        50.62                         50.62
       建造合同
       形成的已
                     20,604.52                       20,604.52      21,173.21           126.42    21,046.79         20,546.82       162.35    20,384.48
       完工未结
       算资产
       合计          56,541.80          3,735.04     52,806.76      54,466.14         3,288.23    51,177.91         55,551.01      3,725.47   51,825.53


                            报告期内,公司于年度末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根据存货成本与
                     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

                            (二)库龄分布及占比

                            最近两年及一期末,公司存货库龄分布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9.03.31                                           2018.12.31                                       2017.12.31


存货类别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                       (%)                   (%)                    (%)                     (%)                      (%)

原材料           8,052.96       79.74      2,046.44      20.26      8,661.78         81.75    1,934.00   18.25         6,242.48       72.21    2,402.20       27.70

在产品           8,868.44       63.15      5,175.98      36.85      8,216.90         59.72    5,541.43   40.28        13,963.66       73.37    5,067.37       26.63

库存商品         7,716.55       65.43      4,076.91      34.57      4,375.58         48.95    4,563.25   51.05         2,963.94       40.73    4,313.92       59.27

周转材料                -           -              -           -           -             -           -          -        50.62      100.00              -         -

已完工未
                20,604.52    100.00                -           -   21,173.21     100.00              -          -     20,546.82     100.00              -         -
结算资产

合计            45,242.47       80.02     11,299.33      19.98     42,427.47         77.90   12,038.67   22.10        43,767.52       78.79   11,783.49       21.21


                            公司原材料库龄基本为一年以内,公司主要从事专业化装备的生产销售业
                     务,原材料受环境、时间等因素影响较小,总体性能相对稳定。

                            公司在产品库龄大多在一年以内,一年以上的在产品库龄较长主要系智能数
                     字化工厂项目的生产及安装调试周期较长所致,上述项目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暂停

                                                                                68
及作废情况。

    公司库存商品主要系 CSP 业务部分标准化机型备货以及在多个地区用于展
示及出租的产品,该部分产品库龄相对较长,公司于每个报告期末预计其可变年
净值,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公司主要存货的库龄均在一年以内,仅部分智能数字化工厂项目在产
品、CSP 业务标准化机型备货及展示及出租样机产品库龄较长。

    (三)已有订单情况

    按照产品分类,最近两年及一期末,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19.03.31         2018.12.31        2017.12.31

自动化系统集成                  1,013.45           1,341.64         3,120.93

智能橡胶装备                    2,531.60           5,657.99        11,030.00

数字化工厂                      7,323.88           8,305.00         6,980.00

清洗机                         90,621.67         83.084.81         87,671.03


    最近两年及一期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总体上较为稳定。截止至 2019 年一
季度末,清洗机产品在手订单金额为 90,621.67 万元,在现有产能条件下,在手
订单饱满。

    (四)市场价格情况

    公司大部分采取以销定产、直接销售的销售模式,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
同,按照客户要求进行产品的设计、选型、配置,所制造销售的产品大多为非标
准化设备,具备较强的定制性。即使同一类型的产品,不同项目或台套之间在产
品性能、配件选型、工艺难度等方面往往也存在差异,因此售价存在较大的差异。

    (五)同行业上市公司减值计提情况

    2018 年末、2017 年末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占存货余额比
例如下表所示:


                                       69
     可比上市公司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至纯科技                 0.77%                   0.00%

         北方华创                 0.73%                   0.82%

         康尼机电                 3.74%                   1.14%

         蓝英装备                 6.04%                   6.51%


    由上表可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
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较为谨慎。

    (六)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政策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
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
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
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
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
影响。

    (七)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定制化模式下,公司一般在取得客户订单后才开始进行图纸设计、原材料采
购、组织生产等程序,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以合同金额确定,存货计提减值的可
能性较小。公司采用了较为谨慎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具体如下:

    1、原材料依据平均耗用周期计提跌价准备

    公司采用定制化方式生产,不单独对外销售原材料,原材料对应的最终产品
一般都有订单与之对应,出现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较小。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
对于原材料,由公司仓储及技术部门对材料状况进行分析,通过对过去三个会计
期间的平均耗用量与平均库存量计算平均耗用周期,针对不同的耗用周期确定原
材料跌价准备比率,截至 2019 年 3 月末,原材料跌价准备余额为 874.67 万元,
                                    70
         计提政策较为谨慎。

             2、定制化模式下在产品存货跌价的风险较小

             在产品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如下:鉴于公司产品均是定制化生产模式,在产
         品以已签订合同价格计算成不含税售价减去预计税费、运费、包装费等销售费用
         (按各主体历史发生额占不含税售价的比例分别计算),再减去预计产品完工需
         要尚需发生成本,作为在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与账面已发生成本进行对比。

             截止 2019 年 3 月 31 日在产品(非建造合同)主要订单售价与存货成本对比,
         以及存货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售价                                                 是否
    项目号               客户                         已完工成本    预计总成本    可变现净值
                                       (不含税)                                               减值
                  安徽佳通乘用子午
SBS-WLJT-1607                              1,570.82      1,415.72      1,415.72      1,460.71   否
                  线轮胎有限公司
                  广州市华南橡胶轮
SBS-WLGZ-1702                              3,603.45        911.94      3,000.00      1,262.79   否
                  胎有限公司
                  广西玲珑轮胎股份
SBS-WLLL-1802                              1,142.24        767.72        850.00        979.89   否
                  有限公司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
PD1818                                       521.93        289.82        289.82        485.34   否
                  有限公司
                  广西玲珑轮胎有限
3GXN040912                                   465.52        166.23        310.00        289.12   否
                  公司
                  广西玲珑轮胎有限
3GXN040911                                   465.52        157.26        310.00        280.15   否
                  公司
                  广西玲珑轮胎有限
3GXN040914                                   465.52        102.24        310.00        225.13   否
                  公司

             注:上表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公式为“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估计销售费用-估计税费-至完
         工估计将发生的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6.45%、25.60%和 23.88%,在产品
         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

             3、相关库存商品已充分计提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如下:对库存商品存在已签订合同价格换算成
         不含税售价减去预计税费以及运费、包装费等销售费用(按历史发生额以不含税


                                                 71
售价的比例分别计算),对于尚未签订销售合同,以销售部门根据历史销售及市
场情况预计的销售售价减去税费及销售费用,作为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与账
面已发生成本进行对比。

    截至 2019 年 3 月末,公司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2,604.57 万元。公
司库存商品主要系工业清洗及表面处理业务在多个地区用于展示及出租的产品,
该部分产品销售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每年计提减值准备,会计师已经在
每个经审计的报告期末对库存商品的存货减值执行相关程序并进行了确认。

       4、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尚未结算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尚未结算资产的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如下:公司首先
确认建造合同预计总收入与预计总成本,如预计总收入小于预计总成本,则以预
计总合同成本减去合同收入得出的预计总亏损,计算出本期应确认的预计合同损
失。

    公司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主要系建造合同类清洗机业务产生,
该类业务建设周期较长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未结算部分计入已完工未结
算资产。公司建造合同类清洗机业务已签署相关合同,客户资质较好,目前执行
正常,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

       三、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主要明细情况,结合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库龄结
构、主要项目情况、完工进度、结算进度、收入成本确认情况以及已完工未结
算的原因,补充说明公司重大项目结算情况是否与合同约定的结算模式及结算
进度一致,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是否存在因业主方原因推迟结算或合同暂停履行
的情况,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最近两年一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主要明细情况

    公司对于来源于客户定制的清洗机销售收入,根据建造合同准则使用完工百
分比法进行核算,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合同完工进度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在建
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
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

                                    72
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由于业
务规模较大、收入较高,建造合同的项目较多,列示主要的已完工尚未结算明细
如下:




                                   73
                                                                                                                                                                                                 单位:万元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 2019 年 3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客户
                              完工百分    已确认收    已确认成     已结算金    已完工未    完工百分   已确认收      已确认成     已结算金    已完工未   完工百分   已确认收      已确认成     已结算金     已完工未

                                 比          入          本           额       结算资产       比         入            本           额       结算资产     比          入             本              额    结算资产

            DRR SYSTEMS
MK.136059                       87.10%     2,227.15    2,203.39       767.09    1,460.07     94.33%    2,479.33      2,468.86     2,628.46          -     96.10%    2,433.59       2,379.88     2,532.46          -
            GMBH

            China Ningbo
MK.145095                       76.01%      757.15       589.30            -     757.15      90.37%     937.09         712.33       901.72      35.37     91.07%     909.86         691.64       868.79       41.07
            International

            China Ningbo
MK.145100                       70.10%      874.95       635.39       249.63     625.33      83.23%    1,081.08        780.85     1,129.80          -     84.99%    1,063.67        768.28      1,088.54          -
            International

            China Ningbo
MK.145093                       55.26%      574.02       606.18            -     574.02      86.56%     905.08         979.14       940.35          -     91.74%     924.21         999.84       906.01       18.21
            International

            EMAG

Ecocagile   Maschinenfabrik     86.55%      544.02       463.73            -     544.02      97.39%     615.68         601.62       568.26      47.42     99.06%     644.31          611.10      585.37       58.94

            GmbH

            EMAG

Ecocagile   Maschinenfabrik     69.23%      435.18       367.54            -     435.18      97.27%     614.91         583.21       568.26      46.65     97.79%     636.05         621.53       585.37       50.67

            GmbH

            China Ningbo
MK.145098                       48.68%      640.92       624.80       263.33     377.59      81.12%    1,031.65      1,004.80     1,191.82          -     82.97%    1,016.59        990.14      1,148.30          -
            International

            SAFRAN

CK.135342   AIRCRAFT            28.77%       67.04       216.11            -      67.04      45.06%     346.53         341.11            -     346.53    100.00%     769.04         703.79

            ENGINES

MK.145183   BMW Brilliance            -           -           -            -           -     66.73%      627.6         518.59       259.63     367.97     84.21%     763.06         630.52       250.15      512.92




                                                                                                        74
                 Automotive Ltd.


 CK.135390       MK Automotive              -          -          -        -          -   29.95%    264.41     255.74           -   264.41   38.80%    329.99     319.17           -   329.99


1802.521.100     Rolex                      -          -          -        -          -   94.28%    448.66     455.24     188.99    259.67   98.96%    457.70     459.73     183.27    274.42


 MK.145195       Audi Hungaria Zrt.         -          -          -        -          -   15.95%    166.52     142.41           -   166.52   72.95%    733.54     639.16           -   733.54

                 Carl Zeiss Pink,
1806.526.100                                -          -          -        -          -   33.73%    615.03     492.09     731.72         -   77.92%   1,377.72   1,190.44    709.56    668.17
                 SMT

                 Schlote Automotive
 MK.145196                                  -          -          -        -          -   25.33%    153.41     154.91           -   153.41   70.73%    412.80     374.06           -   412.80
                 Parts

                 Weber Automotive
 MK.145153                                  -          -          -        -          -   22.78%    162.14     127.12           -   162.14   52.24%    358.23     263.54           -   358.23
                 GmbH

                 Delphi       Diesel
FK.523749                                   -          -          -        -          -        -          -          -          -        -   86.77%    441.35     336.80           -   441.35
                 System

                 Delphi       Diesel

FK.523732        Systems   Romania          -          -          -        -          -        -          -          -          -        -   86.06%    425.46     322.56           -   425.46

                 S.R.L

                 DRR SYSTEMS
MK.136060                                   -          -          -        -          -        -          -          -          -        -   16.60%    371.39     314.69           -   371.39
                 GMBH

                 DRR SYSTEMS
MK.136059                              87.10%   2,227.15   2,203.39   767.09   1,460.07   94.33%   2,479.33   2,468.86   2,628.46        -   96.10%   2,433.59   2,379.88   2,532.46        -
                 GMBH

                   注:上表所列示数据已统一根据相应年度的不同币种汇率转换为人民币金额。

                    截至 2019 年 3 月 3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完工交付的在建合同累计确认收入 57,096.23 万元,累计折算金额 36,491.71 万元,已完工
               未结算金额为 20,604.52 万元,库龄均在一年之内。



                                                                                                    75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建造合同结算模式及结算进度与合同约定一致,不存在因业
主方原因推迟结算或合同暂停履行的情况。对预计总成本高于合同收入的项目,
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算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于存货
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充分且合理的。




                                  76
       7、申请人 2017 年工业清洗业务并表后,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5.5 亿、
4.78 亿和 5 亿,呈下降趋势。根据申报材料,公司收购完成工业清洗业务后,加
强现金集中管控水平和欠款催缴力度,大幅提升回款能力。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营业收入增长同时,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呈下降趋势
的原因、合理性;(2)申请人加强现金集中管控水平和欠款催缴力度的具体措
施;(3)结合主要欠款方的履约能力以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应收账款
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回复:
    一、营业收入增长同时,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呈下降趋势的原因、合理性

       (一)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

       1、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的销售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主要分为两大类,分别为工业清洗系统及表面处理业务
和智能装备制造业务。其中,智能装备制造业务又可细分为橡胶智能设备、数字
化工厂、电气自动化及集成三类业务。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的销售收入确认政策如
下:

       (1)对于橡胶智能设备以及数字化工厂等专用机械制造合同项目,收入的
确认原则为:公司在专用机械产品完工发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确认营业收入的实
现。对于产品销售时同时为其提供软件产品的,如果软件收入与产品收入能分开
核算,则软件收入按软件产品销售的原则进行确认。如果软件收入与成型机产品
收入不能分开核算,则将其一并核算。

       (2)对于工业自动化系统集成合同项目,收入的确认原则为:自动化系统
集成项目所提供的劳务已经完成,并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证据时,确认营
业收入的实现。

       (3)对于工业清洗机表面处理业务的大部分销售收入来源于客户定制建造
合同。合同收入通常根据建造合同准则使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核算。除建造合同
收入外,工业清洗机表面处理业务的销售收入均来自于具有相当高标准化的产品
销售及服务,当该交易很有可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且金额可以被可靠计
量时,确认为收入,通常以产成品或库存商品交付或服务提供时作为收入确认时

                                     77
             点。

                 2、报告期内各年度不同业务的营业收入增长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业务类型
                     收入         占比     增长率      收入         占比      增长率        收入        占比
工业清洗系统
                154,766.68        89.59%   30.73%    118,386.85     87.78%    100.00%              -           -
及表面处理
智能装备制造
                 17,837.36        10.33%    8.94%     16,373.03     12.14%      -9.39%    18,070.13     99.57%
业务
其中:橡胶智
                    8,020.58       4.64%   42.91%      5,612.27      4.16%    349.64%      1,248.18        6.88%
能设备
数字化工厂          2,358.97       1.37%   -67.44%     7,245.77      5.37%     -21.27%     9,203.30     50.71%
电气自动化及
                    7,457.81       4.32%   112.17%     3,514.99      2.61%     -53.86%     7,618.65     41.98%
集成
其他业务收入          141.66       0.08%   38.04%       102.62       0.08%     32.34%        77.54         0.43%

    合计        172,745.70       100.00%   28.09%    134,862.50    100.00%    643.14%     18,147.67    100.00%

                    (1)相比 2016 年度,公司 2017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116,714.83 万元,主要
             原因为公司于 2017 年收购杜尔集团旗下 CSP 业务,该项业务并表后导致总营业
             收入增长 6.43 倍。

                    公司原有主营业务智能装备制造业务收入较 2016 年度下降 1,697.10 万元,
             同比下降 9.39%,主要是由于公司数字化工厂业务和电气自动化及集成业务收入
             有所下降。由于 2017 年公司数字化工厂业务存在部分旧厂改造项目,项目施工
             与工厂生产同时进行,施工过程中各方需协调事项较多,项目开展难度较大。加
             之,国内生产制造行业低迷导致数字化工厂业务和电气自动化及集成订单有所减
             少,导致 2017 年度数字化工厂业务和电气自动化及集成业务收入分别下降
             1,957.53 万元、4,103.66 万元。与此同时,公司橡胶智能设备制造业务发展势头
             良好,增速迅猛。从 2016 年底开始,公司抓住橡胶行业投资回暖的机遇,加大
             销售力度,于 2017 年实现销售收入增长 4,364.09 万元,同比增长 3.5 倍。其中,
             公司对安徽佳通乘用子午线轮胎有限公司新增销售收入 6,153.85 万元,使其成为
             公司 2017 年度前五大客户。

                    (2)相比 2017 年度,公司 2018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37,883.20 万元,增长率
             为 28.09%。其中,CSP 业务收入增长 36,379.83 万元,同比增长 30.73%,主要
                                                        78
           是由于 CSP 业务于 2017 年 4 月起并表,因此 2017 年度该业务计入合并报表的
           只有 4-12 月的营业收入。假设将 CSP 业务 1-3 月的营业收入一并计入,则公司
           CSP 业务 2018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1.88%。

                  同时,公司原有主营业务智能装备制造业务 2018 年度收入较 2017 年度增加
           1,464.33 万元,同比增长 8.94%,主要是由于橡胶智能设备制造业务和电气自动
           化及集成业务收入均实现大幅度增长。2018 年度,公司橡胶智能设备制造业务
           实现销售收入 8,020.58 万元,较 2017 年度增长 2,408.31 万元,同比增长 42.91%。
           2018 年 2 月至 3 月,公司与广西玲珑轮胎有限公司累计签订 1.512 亿元成型机销
           售与数字化工厂项目合同,并于当年对其实现销售收入 7,170.94 万元,提升了橡
           胶智能装备业务业绩。同时,公司在 2018 年度加大市场拓展力度,电气自动化
           及集成业务规模大幅提升,实现销售收入 7,457.81 万元,同比增长 1.12 倍。

               (二)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下降的原因

               1、报告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                  50,000.63           47,802.60       55,129.79      30,291.30

           较上期末增长额                    2,198.03        -7,327.19       24,838.49                 -

           较上期末增长率                      4.60%          -13.29%          82.00%                  -
           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
                                             122.45%           27.67%          40.88%        166.92%
           营业收入比例

                  2017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6 年末有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于 2017
           年现金收购杜尔集团旗下 CSP 业务导致。2018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 2017
           年末下降 7,327.19 万元,同比下降 13.29%。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
           例由 2017 年末的 40.88%下降至 2018 年末的 27.67%。

                  将报告期各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按照公司两大主营业务进行拆分,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79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占比      增长率                占比      增长率                   占比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CSP 业务         27,639.65   57.82%     -5.12%   29,132.16   52.84%             -           -          -
智能装备制造
                 20,162.95   42.18%    -22.44%   25,997.63   47.16%     -14.17%     30,291.30   100.00%
业务及其他
    合计         47,802.60   100.00%   -13.29%   55,129.79   100.00%    82.00%      30,291.30   100.00%

               注:CSP 业务收入是由公司的子公司 SEHQ 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经营实现的,智能装
           备制造业务及其他业务收入是由母公司及除 SEHQ 外的其他子公司经营实现的。

                 (1)2018 年末,CSP 业务所形成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27,639.65 万元,
           占应收账款全部余额的 57.82%,较 2017 年末下降 1,492.51 万元,下降了 5.12%。
           而该项业务实现的收入于 2018 年增长 30.73%,与应收账款余额变动方向相反,
           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强现金集中管控水平和欠款催缴力度,大幅提升回款能力,具
           体措施详见本反馈意见回复重点问题第 7 题之“二、申请人加强现金集中管控水
           平和欠款催缴力度的具体措施”。

                 (2)智能装备制造业务及其他业务所形成的应收账款余额在各报告期末呈
           现出持续下降的趋势。2017 年末该项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25,997.63
           万元,较 2016 年末下降 4,293.67 万元,下降 14.17%,主要是由于公司于 2016
           年与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于 2016 年确认收入、于
           2017 年收到回款 4,300 万元所导致。智能装备制造业务及其他业务于 2017 年实
           现的收入下降约 9.39%,与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下降趋势相一致。

                 2018 年末,该项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20,162.95 万元,较 2017
           年末下降 5,834.68 万元,下降 22.44%;2018 年该项业务实现收入增长约 10.33%,
           与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下降趋势相反。原因之一是公司于 2018 年与广西玲珑轮
           胎有限公司分次签署的累计 1.10 亿元成型机购货合同于 2018 年确认收入
           7,170.94 万元,并于当年收到回款 6,141.15 万元,回款周期较短。另外,公司于
           2016 年与安徽佳通乘用子午线轮胎有限公司签订重大销售合同,于 2018 年收到
           回款 2,146.91 万元。以上重大销售订单的回款周期均较短,导致 2018 年末应收
           账款余额出现负增长。

               二、申请人加强现金集中管控水平和欠款催缴力度的具体措施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收购完成 CSP 业务后,现金由新设的清洗业务控股公司
           SEHQ 集中管控。SEHQ 要求下属各级子公司按周期提供现金使用计划,计划经

                                                   80
审批后才可实现各类现金支付。其中,SEDE 每天均需汇报使用计划,SECN、
SEUS 为两周汇报一次,其余各级子公司均为每月一次。

 审批现金使用计划之时,SEHQ 要求各级子公司同时提供按照客户列示的应收
账款、应付账款账龄明细,并将逐项核实账期较长的应收账款详情,同时要求采
取相应措施,从可支付额度上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推进各级子公司执行催收程
序。各级子公司实施定期应收账款催收会议,逐项分析回收情况以及尚未收回的
原因,同时确定相应的催收行动计划。对于极少数多次催收但仍未回款的客户,
公司将采取暂时冻结其账户、停止提供技术咨询、备件、维护服务等措施,并同
时与客户恳谈,进一步实现款项回收。

 三、结合主要欠款方的履约能力以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减
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主要欠款方的履约能力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前五名客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1      广西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3,550.88       7.10%        109.82

 2      Volkswagen automatic transmission         2,758.97       5.52%         86.06

 3      安徽佳通乘用子午线轮胎有限公司            2,528.22       5.06%        204.60

 4      Dongfeng Renault Automotive Company       1,535.92       3.07%         47.50

 5      唐山博全实业有限公司                      1,368.60       2.74%        555.55

                        合计                     11,742.59      23.48%      1,003.54

       公司的主要欠款方均为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的知名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其
中,国内主要欠款方广西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为 A 股主板上市公司玲珑轮胎
(601966.SH)的全资子公司;安徽佳通乘用子午线轮胎有限公司是全球领先的
轮胎制造商品牌佳通轮胎(Giti)在中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Volkswagen automatic
transmission(大众汽车集团旗下企业)、Dongfeng Renault Automotive Company
(东风雷诺)均为国内外规模大、品牌声誉好的知名车企。综上,公司主要欠款
方信用程度极好,履约能力较强,对应应收账款质量较高。


                                            81
    针对境内客户,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方法查询其资信财务状况:

    (1)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查询客户是否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企查查等第三方信用
查询网站,查询客户工商信息、信用记录以及风险事件等;(3)客户网站和相
关网站,查询客户相关背景资料。

    针对境外客户,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方法查询其资信财务状况:

    (1)客户所在国家当地政府网站,查询客户工商信息、处罚信息、信用记
录等;(2)各大海外银行,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模式;(3)第三方资信
调查机构,有偿取得客户的详细背景资料。

    经查询,公司主要欠款方资信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

 (二)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
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1)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2
)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3)债务人很
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4)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计提方法

    公司及将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
应收款项。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
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
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
方法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82
     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
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
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
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关联方组合                       以公司关联方关系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2)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
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          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存在减值迹象外,一般不计提坏账准
关联方组合
                            备。

     其中收购前蓝英装备成型机、自动化物流等项目形成的应收款项: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3.00                      3.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收购工业清洗与表面处理业务形成的应收款项: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3.00                      3.00



                                       83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
     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
     应收款项等。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
     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
     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三)报告期内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除少部分应收账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外,公司应收账款主要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9/3/31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34,403.66    1,024.27     31,870.25        956.11   36,406.18    1,092.19     12,296.29     368.89

1至2年         5,016.37        501.64    5,437.70        543.77    7,579.92     757.99      10,127.23    1,012.72

2至3年         6,927.80    2,078.34      6,351.69    1,905.51      6,362.37    1,908.71      5,866.76    1,760.03

3至4年         2,144.32    2,139.60      2,526.53    2,521.63      1,998.01    1,987.24      2,001.01    2,001.01

4至5年          764.83         762.91     537.43         535.44     678.05      678.05              -           -

5 年以上        343.65         343.65     355.51         355.51     354.48      354.48              -           -


                                                    84
合计      49,600.63     6,850.41    47,079.11      6,817.97   53,379.01     6,778.65     30,291.30   5,142.65

         CSP 业务对应的客户主要为国外知名的大厂商,结算周期相对较短,形成的
   应收账款账龄大部分比较短。而智能装备制造业务对应的客户主要为国内企业,
   基于行业普遍情况等原因,结算周期相对较长,形成的应收账款账龄普遍相对较
   长。

         (四)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目前国内尚未有主要从事CSP业务的A股上市公司,因而选取3家包含前述业
   务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

         最近三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
   下: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当期营业收入
        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至纯科技            603690.SH           81.40%           107.99%               113.59%

        北方华创            002371.SZ           29.78%            38.88%               50.38%

        康尼机电            603111.SH           59.19%            76.91%               47.19%

                   平均值                       56.79%            74.59%               70.39%

        蓝英装备            300293.SZ           27.67%            40.88%               166.92%

         由上表可见,最近三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均值分别为 56.79%、74.59%、70.39%,应收账款占比相对较高系行业较为普遍
   的现象。公司并购完成 CSP 业务后,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明显低于同行
   业的均值,且在逐年下降,体现出公司对应收账款清收力度不断加大、应收账款
   质量不断提高的特点。

         最近三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对比如下:


                                                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
        账龄
                       至纯科技            北方华创             康尼机电           蓝英装备

       1 年以内             5%                  5%                 1%                   3%

                                                  85
  1至2年               10%         10%                 5%              10%

  2至3年               30%         20%                20%              30%

  3至4年               100%        30%                30%              50%

  4至5年               100%        30%                5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注:除CSP业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外,公司账龄在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均为
100%。

    由上表可见,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于应收账款账龄的划分及坏账计提比例
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整体而言,公司按账龄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处
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的较高水平。由于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业务类型不尽相
同,且不同公司应收账款计提政策及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差异,因此用“期
末坏账准备/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这一指标衡量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
计提情况更具可比性。

    最近三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对比如下:


                                           期末坏账准备/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至纯科技            603690.SH    15.35%            16.16%          20.15%

   北方华创            002371.SZ    14.81%            7.45%           15.12%

   康尼机电            603111.SH    24.21%            2.64%            1.59%

              平均值                18.13%            8.75%           12.29%

   蓝英装备            300293.SZ    14.26%            12.30%          16.98%

    由上表可见,2016 年度、2017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
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2018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略低于同行
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总体上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按账龄计提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的较高水平。整体来看,公司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合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86
    8、申请人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优惠税率,最近一年一期归母非经
常性损益占归母净利润的比重为 66.66%和 33.11%。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时间及预计续期情况,如不
能续期对申请人业绩的影响;(2)申请人业绩对税收优惠及非经常性损益是否存
在重大依赖。

回复:

    一、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时间及预计续期情况,如不能续期对申请人业绩
的影响

    (一)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时间及续期情况

    2016 年 11 月 30 日,蓝英装备(在本题回复中仅指上市公司法律主体,不
含控股子公司)获得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
宁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21000081,
有效期三年,2019 年 11 月 30 日该证书到期。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以及辽宁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关于组织开展 2019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的通知》(辽科办发[2019]19 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发行人拟在高新技术企业资
格到期前,继续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正在准备复审材料阶段。

    (二)发行人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蓝英装备自2007年开始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目前业务和实际经营情
况,依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三章“认定条件与程序”, 蓝英装备
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发行人前身是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23日,
满足注册成立时间要求。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
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截至2019年6月30日,蓝英装备已拥有47项专利,对发行人主营业务起到核
                                   87
心支持作用。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
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公司秉承技术驱动未来的理念,在智能装备制造、专用机器人研发、制造及
机器人应用、自动化领域深耕多年,致力于成为该领域细分行业的技术及市场领
导者。蓝英装备目前主要业务为橡胶智能装备业务、数字化工厂业务和电气自动
化及集成业务。

    发行人所掌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八、先进制
造与自动化”之“(五)新型机械”之“2、通用机械装备制造技术”范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
例不低于1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蓝英装备企业职工总数为300人,其中科技人员81人,
占员工总数27%。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
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
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
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
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
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2016年-2018年,发行人个别报表销售收入合计52,578.31万元,2016年-2018
年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6,262.45万元,占收入比例
11.91%,且均为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符合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
至2亿元(含)的企业,最近三年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4%的规定。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2018年度发行人个别报表高新技术产品收入14,293.49万元,2018年发行人个
别报表总收入18,038.67万元,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总收入比79.24%,不低于60%,
符合该项规定。

                                    88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蓝英装备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自主知识产权;蓝英装备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推
动公司创新发展,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蓝英装备具备科技成果
转化能力,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前三年进行了多项科技成果转化;蓝英装备主营
业务突出,业务收入和利润均取得良好增长,各项成长性指标良好。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
行为。

    蓝英装备在2018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符合该项规定。

    综上,蓝英装备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三章 认定条件
与程序”规定的各项认定条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标准,蓝英装备正在准备续期
申报,不存在丧失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重大风险。

    (三)发行人税收优惠对业绩的影响

    1、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务院于 2011 年 1 月 28 日下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
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 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于 2011 年 10 月 13 日下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文件规定,公司随同机器设备销售的自行开发生产的嵌入式软件,按法定税
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由于公司一直以来均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且该项增值税税收优惠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开发及销售密切相关,属于按照一定标准定额
或定量持续享受的,不属于性质特殊或偶发性的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
[2008]43 号)的规定,该项增值税返还无需列报为非经常性损益。

    最近三年,增值税税收优惠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89
增值税税收优惠金额                           266.57           269.74            588.33

合并口径利润总额                            3,288.09         1,790.14          2,155.06

增值税税收优惠金额/利润总额                  8.11%           15.07%            27.30%

    报告期内,增值税税收优惠金额在 2017 年以来比较稳定,相比于 2016 年有
所下降,规模较小;同时,公司收购完成 CSP 业务导致增值税税收优惠金额占
利润总额的比例持续下降。因此,公司不存在依赖税收优惠的情形。

    2、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2009]20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
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等相关规定,对于国家需要重
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蓝英装备于 2010 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2016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证书编号:GR201621000081),自 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按照 15%计
缴企业所得税。

    最近三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                                  -               -        93.11

合并口径利润总额                                3,288.09      1,790.14         2,155.06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利润总额                         -               -       4.32%

    注:2017 年、2018 年度,发行人个别报表亏损,因此企业所得税优惠为 0。

    报告期内,蓝英装备因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较小,占利
润总额比例较低,不存在依赖税收优惠的情形。即使公司 2019 年高新技术企业
申请未获得批准,公司未来整体经营业绩也不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二、申请人业绩对税收优惠及非经常性损益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一)发行人业绩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90
    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增值税和所得税的优惠金额和占比均较小,发行人对
税收优惠政策不存在重大依赖。

    (二)发行人业绩与非经常性损益存在一定的联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99        21.13           75.48       -27.4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365.01       750.39          576.61       338.20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       678.43          493.36     5,415.20
 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               -    -1,036.00               -
 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62.02     1,449.96          109.45     5,725.97

 减:所得税影响额                    41.92       290.49           -1.69         1.5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82.22           59.97               -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
                                    320.09     1,077.24           51.17     5,724.40
 性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966.78     1,616.12          718.95     1,543.18
 润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
                                   33.11%       66.66%           7.12%      370.95%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营业外收
入,二者占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金额的 100.48%、977.59%、98.54%、100.83%,是
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构成部分。

    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公司获取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待项目完工并验收后计入当期损益。公
司所从事的业务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为政府鼓励产业,公司整体研发投入较大、
具有一系列知识产权和行业核心竞争力,因此积极向政府申请了政府课题、产业
专项基金或奖金。在公司所处行业整体政策环境未发生根本性变化情况下,公司
预计在未来年度也能够稳定的获得一定的政府补助。


                                       91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存在一定金额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可
比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公司名称                   占营业总                   占营业总                 占营业总
                金额                      金额                      金额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至纯科技        412.67          0.61%        786.88      2.13%       42.91          0.16%

 北方华创      17,689.42         5.32%   38,847.06        17.48%   37,807.17         23.30%

 康尼机电       2,407.16         0.70%    1,416.74        0.59%     1,173.53         0.58%

  平均值        6,836.41         2.21%   13,683.56        6.73%    13,007.87         8.02%

 蓝英装备         750.39         0.43%        576.61      0.43%       338.20         1.86%

    报告期内,公司获取了一定金额的政府补助,符合行业的通常情况,不存在
显著异常。

    2、其他营业外收入

    公司其他营业外收入除 2016 年度主要为已注销子公司辽宁蓝英无法支付的
负债外,其余年度主要为收回核销坏账。公司基于谨慎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对部分账龄较长、客户资信较弱的坏账进行了核销,并在以后年度持续进行了追
缴,收回以前年度核销坏账计入营业外收入是基于会计处理的原因,其实质与主
营业务相关。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比略高,公司业绩对非经常性损益存在
一定的关联。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后,
公司将完成 100%并表 CSP 业务,并随之完成业务的深度整合及产品本地化生产
后,公司盈利能力将提高,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的依赖度将降低。




                                         92
    9、申请人 2017 年工业清洗业务并表后,最近两年一期来自境外的营业收入
占比分别为 66.56%、64.32%和 75.39%。请申请人定量分析外汇汇率波动对申
请人业绩的影响。

回复:

    一、定量分析外汇汇率波动对申请人业绩的影响

    公司境外子公司 SEHQ 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德国,结算和记账货币为欧元。当
欧元兑人民币汇率发生波动时,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主要来自 SEHQ 以外币结
算并以外币为记账本位币的财务报表折算。公司最近两年一期来自于境外的营业
收入占比分别为 66.56%、64.32%和 75.39%。但是,对于境外子公司销售至中国
市场的清洗机收入,虽来自于中国市场,不属于境外收入,但通常以外币结算,
并以外币为记账本位币,产生的业绩同受外汇汇率波动影响。因此,考虑以子公
司 SEHQ 最近两年一期的欧元收入为基础,测算欧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
营业绩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最近两年及一期,境外子公司 SEHQ 的主要业绩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欧元金额)                  4,798.30            19,820.54         15,251.12

营业收入(折合成人民币金额)         36,820.70          154,766.68         118,386.85

利润总额(欧元金额)                    191.04              752.81             691.10

利润总额(折合成人民币金额)          1,465.96             5,878.26          5,364.66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最近两年一期欧元兑人
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汇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 1-12 月   2017 年 1-12 月
             项目
                                  平均汇率             平均汇率          平均汇率
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7.6737            7.8084            7.7625

同比变动                                   -1.73%            0.59%             5.74%

    由于最近两年一期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汇率变动幅度大致在

                                      93
0~6%范围以内,因此在该区间内选取 3%和 6%两个数值,以 SEHQ 最近两年一
期的欧元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为基础,测算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上下变动
3%、6%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19 年 1-3 月
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3%              +6%            -3%          -6%
  波动幅度(变动率)
营业收入影响金额           1,104.62           2,209.24    -1,104.62    -2,209.24
营业收入影响金额占合并
                             2.63%               5.13%      -2.78%       -5.72%
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利润总额影响金额             43.98                87.96     -43.98       -87.96
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占合并
                             2.63%               5.12%      -2.77%       -5.70%
报表利润总额的比例
                                  2018 年度
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3%              +6%            -3%          -6%
  波动幅度(变动率)
营业收入影响金额           4,643.00           9,286.00    -4,643.00    -9,286.00
营业收入影响金额占合并
                             2.62%               5.10%      -2.76%       -5.68%
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利润总额影响金额            176.35               352.69    -176.35      -352.69
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占合并
                             5.09%               9.69%      -5.67%      -12.02%
报表利润总额的比例
                                  2017 年度
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3%              +6%            -3%          -6%
  波动幅度(变动率)
营业收入影响金额           3,551.60           7,103.21    -3,551.60    -7,103.21
营业收入影响金额占合并
                             2.57%               5.00%      -2.70%       -5.56%
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利润总额影响金额            160.94               321.88    -160.94      -321.88
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占合并
                             8.25%            15.24%        -9.88%      -21.92%
报表利润总额的比例

    根据上述测算结果,以 2018 年为例,当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年平均汇
率增加 3%时,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 176.35 万元,占 2018 年利润总额
的比例为 5.09%;当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年平均汇率增加 6%时,对公司利
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 352.69 万元,占 2018 年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9.69%。欧元兑
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波动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处于相对较低水平。

                                      94
    综上,公司来自于境外的收入和利润占公司合并报表的比重较高,但考虑到
历史数据走向和当前国际经济形势、汇率变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规模以及影响方
向,汇率变动对公司业绩的负面影响程度较小。

    二、外币性应收应付项目产生的汇兑损益影响

    报告期内,外币性应收应付项目产生的汇兑损益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汇兑损益                12.36         -803.59      1,814.61           3.47

    公司在收购 CSP 业务后的初期,考虑到境外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向其
提供了部分股东借款。外币往来项目的结汇随着汇率的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了一
定的影响。2018 年,管理层结合未来商业发展计划,考虑在一定时期内不让境
外子公司归还此款项,以支持其境外业务进一步发展。经审计确认,将此款项作
为对子公司的长期投资款,在性质上不再属于往来款项,故汇率波动产生的影响
在款项归还前在合并报表层面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目前,汇总损益其他部分为日
常外币交易产生,公司 2019 年 1-3 月的汇兑损益仅为 12.36 万元,金额非常小。




                                   95
    10、申请人存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决诉讼,涉诉金额 424.78 万元,
法院判决申请人支付对方工程款 321.53 万元及相应利息,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
并已提出上诉。请申请人结合诉讼进展情况说明未就该诉讼计提预计负债的原
因、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诉讼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2013 年 9 月,辽宁蓝英与乐陵市污水处理厂签订《乐陵市西部新城污水处理
项目(BT 模式)投资建设合同》,承建乐陵市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辽宁蓝英
与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德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
5 份合同,将该项目部分工程转包给山东德建进行施工建设,双方就转包工程价
款结算金额存在一定争议。

    2017 年 10 月,山东德建起诉公司、乐陵市西部新区污水处理厂以及第三人
乐陵市污水处理厂,要求公司支付工程价款 424.78 万元及相应利息。公司对山东
德建提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版本不予认可,对工程量的确认和工程价款的
计算亦不予认可。

    2019 年 2 月 27 日,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书》([2017]鲁
1481 民初 2731 号),判决公司支付给山东德建工程款 321.53 万元及相应利息。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提起上诉。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就本案进行
了二审的开庭审理,公司尚未收到二审判决。

    二、预计负债会计处理的原因、合理性

    (一)公司已就该工程项目确认负债

    针对该工程项目,公司已于项目完工之时计提了对山东德建的应付账款
275.38 万元。

    (二)公司尚未就已计提负债和一审判决金额的差额确认预计负债

    根据该笔诉讼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发行人提交的《民事上诉状》,以及
                                   96
发行人提交的相关证据等资料,该笔诉讼最大争议在于发行人与山东德建签署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两个不同版本,山东德建主张依据双方最早签署的合
同价款为 380 万元版本的合同,发行人主张按照招投标确定中标价格后,重新签
署的新版合同,公司管理层分析认为公司的证据主张具有效力,经过二审更加充
分有效的应诉准备,该诉讼有胜诉或缩小争议金额的可能性。

    针对该项诉讼争议的工程项目,公司已于项目完工之时计提了对山东德建的
应付账款 275.38 万元,与一审判决金额的差额仅为 46.15 万元(不含相应利息);
且发行人正在与业主方协商,若败诉预计能够从业主方另行获得一定补偿。

    根据企业会计实践,企业涉及诉讼已判决败诉,但企业正在上诉,或者经上
一级人民法院裁定暂缓执行,或者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等,企业应当在资
产负债表日,根据已有判决结果合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
(而非必须按照一审判决金额)。综合上述信息,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实际需额
外承担的付款义务很可能小于 46.15 万元,金额较小,对公司报表不构成重要影
响;实际承担的付款义务很可能接近 275.38 万元,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

    因此,本项诉讼基于公司管理层当前对可能承担的损失金额的估计,结合会
计重要性原则,未予计提预计负债。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基于公司管理层当前对可能承担的损失金额的估计,
结合会计重要性原则,公司未就已计负债和一审判决金额的差额计提预计负债,
符合企业会计实践,对公司报表不构成重要影响。




                                   97
    11、申请人 2017 年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 10 亿元,用于收购德
国上市公司杜尔集团旗下 100%工业清洗与表面处理业务, 2018 年 2 月终止非
公开发行并撤回发行申请,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终止发行并撤回申请的原因。

回复:
    2016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购买德国杜尔集团(Dürr AG)85%
清洗及表面处理业务并签署<业务购买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7年3月31日,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向大股东借款等自筹
资金的方式向杜尔集团支付了相关价款11,255.51万欧元,完成了85%CSP业务的
交割。

    2017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首次审议通过了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9月14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
元,将全部用于收购德国上市公司杜尔集团旗下100%CSP业务。

    综上,虽然公司在《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
告书》中提及了后期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先行投入自筹资金的安
排,但由于跨境并购实际操作的复杂性,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前,已完成了对85%标的业务的支付与交割,后者不符
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在认识到前述问题后,
决定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申请文件。




                                   98
       12、关于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请申请人说明:(1)诉讼、仲裁目前
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2)与 CSAG 正在仲裁的案件对本次收购 SBS
Ecoclean GmbH 15%的少数股权项目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
意见。

回复:
       一、诉讼、仲裁目前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的最新进展情况
及影响如下:

序号             案件名称                   最新进展情况                        影响
                                    CSAG已申请仲裁,要求SEHQ
                                    支 付 收 购 85%CSP 业 务 时 的
                                    “收购价款调整金额”90.52万         CSAG的总申请金额
                                    欧元及相关利息、支付利润差          为 2,277.28 万 欧 元 及
                                    额88.02万欧元及相关利息,要         相关利息,其中会产
                                    求蓝英装备支付“专家程序”          生实质影响的未决金
                                    费用12.51万欧元、支付15%股          额 为 2,189.26 万 欧 元
                                    权的基础购买价款2,086.22万          及相关利息,扣除公
                                    欧元、价款差额及相关利息,          司 收 购 SEHQ15% 少
         CSAG与蓝英装备、SEHQ关
                                    要求SEDE召开股东会、SEHQ            数股权的预估对价
 1       于资产及股权收购价款调整
                                    批准GAAP财务报告并赔偿因            2,105.45万欧元,剩余
         的仲裁案
                                    未批准该财务报告而对CSAG            争议金额(即实质争
                                    造成的任何损害。                    议金额)约为83.81万
                                    国际仲裁庭已受理该仲裁,尚          欧元及相关利息。根
                                    未作出裁决。根据仲裁庭要            据公司的说明,公司
                                    求,公司将于2019年7月29日           将积极参加仲裁程序
                                    前报送材料,仲裁庭审时间尚          并根据仲裁结果支付
                                    未确定。根据公司的说明,公          价款及费用。
                                    司将积极参加仲裁程序并根
                                    据仲裁结果支付价款及费用。
                                                                        公司已计提对山东德
                                                                        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应
                                                                        付账款275.38万元,
                                                                        与一审判决金额的差
                                    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要求
                                                                        额为46.15万元(不含
                                    发行人支付424.47万元工程款
         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与蓝                                       相应利息)。目前发
                                    及利息,一审法院判决发行人
 2       英装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行人正在与业主方协
                                    支 付 工 程 款 321.53 万 元 及 利
         纷                                                             商,预计能够从业主
                                    息,发行人已提起上诉,尚未
                                                                        方获得一定补偿。因
                                    审理。
                                                                        此,本项诉讼对公司
                                                                        生产经营和财务报告
                                                                        不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99
                                                               本案目前处于上诉
                                  山东国鹏橡胶有限公司要求
                                                               期,一审判决尚未生
                                  解除订货合同,并返还已支付
                                                               效。发行人在该笔诉
       山东国鹏橡胶有限公司与蓝   价款600万元及利息,一审法
 3                                                             讼中不存在损失,对
       英装备买卖合同纠纷         院判决解除合同,驳回原告其
                                                               发行人生产经营和财
                                  他诉讼请求,目前处于上诉期
                                                               务报告不产生重大不
                                  内。
                                                               利影响。

     二、与 CSAG 正在仲裁的案件对本次收购 SBS Ecoclean GmbH 15%的少
数股权项目的影响

     2019 年 4 月 18 日,CSAG 向国际仲裁庭(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
发起仲裁申请,被申请人包括蓝英装备及 SEHQ。CSAG 就蓝英装备于 2017 年
进行的 85%资产收购及本次蓝英装备拟对 SEHQ 进行的剩余 15%股权收购的价
款等事项提出申请,申请金额为 2,277.28 万欧元及相关利息等,实际影响金额为
83.81 万欧元及相关利息等。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收到国际仲裁庭下发的通知。

     (一)仲裁申请主要信息

     CSAG 提出的申请主要包括如下几点:

     1、SEHQ 向 CSAG 支付公司收购 85%CSP 业务时的“收购价款调整金
额”90.52 万欧元、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2 日期间的利息(利率为年
利率 3%)、2018 年 12 月 13 日起算的利息(9%年利率)。公司未接受上述调整,
因此 CSAG 进行了“专家程序”,要求 SEHQ 向 CSAG 支付上述价款调整金额;

     2、蓝英装备向 CSAG 支付上述 1)项中确定收购价款调整金额时的“专家程
序”所产生的费用,共计 12.51 万欧元;

     3、蓝英装备向 CSAG 支付剩余 15%股权的基础购买价款 2,086.22 万欧元及
以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计算得出的 EBITDA 购买价款与基础购买价款间
的差额(如有,并支付该差额的相应利息,年利率为 3%,自选择权生效日后的
一日起算)以及 SEHQ 向 CSAG 支付自本仲裁进入待定状态之日起的利息(年
利率 9%)。

     4、SEHQ 向 CSAG 支付 88.02 万欧元及利息(年利率 3%,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起算),且蓝英装备确保 SEHQ 向 CSAG 支付上述款项。该款项为 SEDE 在交

                                       100
割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预期利润与 SEDE 实际利润间的差额;

    5、SEDE 召开股东会,SEHQ 批准上述 GAAP 财务报告,并由 SEHQ 向 CSAG
赔偿因未批准该财务报告而对其造成的任何损害。

       (二)公司对该仲裁的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仲裁事项的说明》,公司认为:

    针对前述第 1 项仲裁请求: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未接受上述
经“专家程序”认定的最终收购价款。公司将积极参与本次仲裁,并将接受仲裁结
果认定的价格为最终收购价格。

    针对第 2 项仲裁请求: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认可上述“专
家程序”的结果,因此准备积极参加仲裁,根据仲裁结果最终确定是否承担此费
用。

    针对第 3 项仲裁请求: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未接受上述经“专
家程序”认定的最终收购价款。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 EBITDA 购买价格低于基
础购买价格,因此公司无需支付本项下的“EBITDA 购买价款与基础购买价款间
的差额及相应利息,仅需支付剩余 15%股权的基础购买价款 2,086.22 万欧元。

    针对第 4 项仲裁请求:根据相关协议条款,CSAG 需要先行支付给 SEDE
88.02 万欧元(该部分金额为 SEDE 多分红给 CSAG 的金额。CSAG 向 SEDE 支
付该 88.02 万欧元,即为 CSAG 向 SEDE 退回 SEDE 多分红给 CSAG 的 2017 年
3 月 31 日(含)之前的利润),在 SEDE 收到 CSAG 支付的款项后,再由 SEHQ
支付给 CSAG88.02 万欧元(由于分红数额减少,导致 85%CSP 业务交割日的现
金数量增加,因此 SEHQ 应追加支付此部分现金)。基于上述内容,对公司而言,
该项的实际影响金额为 0。

    针对第 5 项仲裁请求:此仲裁要求并不涉及争议金额,公司将依据仲裁结果
采取下一步措施。

    综上,CSAG 的总申请金额为 2,277.28 万欧元及相关利息等,公司本次收购
CSAG 所持有 SEHQ15%少数股权的预估交易对价为 2,105.45 万欧元(具体计算
过程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01
简介”之“(一)收购工业清洗系统及表面处理业务子公司 SBS Ecoclean GmbH
15%的少数股权”中相关内容)。根据如上阐述,其中会产生实质影响的未决金额
(即第 1、2、3 项)为 2,189.26 万欧元及相关利息,扣除上述公司收购 SEHQ15%
少数股权的预估对价,剩余争议金额(即实质争议金额)约为 83.81 万欧元及相
关利息等。无论仲裁结果如何,公司都服从该结果并将及时完成本次交易。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国际仲裁庭已受理该仲裁,尚未作出裁决。
公司将根据最终的裁决结果,调整相关收购价款。

    根据公司《关于仲裁事项的说明》,关于 SEHQ 剩余 15%股权的交易是确定
的,交易双方均有义务和意愿完成本次交易,并且交易双方均在积极推进本次交
易。交易双方仅就交易价格有争议,且该实质争议金额较交易预估价格相比不重
大。因此,公司认为该仲裁事项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障碍。

    根据德国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该仲裁案件不影响 CSAG、蓝英装备及
SEHQ 在《业务购买协议》及《股东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在该案件的仲裁申
请中,CSAG 申请蓝英装备向其支付剩余 15%股权的购买价款,并未要求终止或
取消该项交易,CSAG 的仲裁申请亦不含有终止或取消该项交易的暗示,而是请
求该项交易得以履行。

    因此,该仲裁涉及的主要内容为交易相对方对蓝英装备履行收购 85%CSP
业务及蓝英装备后续拟收购 15%CSP 业务(即 15%SEHQ 股权)相关协议的相关
数额的认定请求,该等请求不会对该交易此前已履行的内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亦不会对后续蓝英装备拟对 CSAG 持有的 SEHQ15%股权进行的收购产生法律障
碍,该仲裁对本次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构成实质性障碍。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律师认为: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对公司不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与 CSAG 正在仲裁的案件对本次收购 SBS Ecoclean GmbH 15%的
少数股权项目不会对该交易此前已履行的内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后续
蓝英装备拟对 CSAG 持有的 SEHQ15%股权进行的收购产生法律障碍,该仲裁对
本次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构成实质性障碍。



                                   102
    13、关于本次收购 SBS Ecoclean GmbH 15%的少数股权项目。请申请人说
明境内外审批的办理情况,相应款项支付外汇审批(如需)的履行情况。请保荐
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并核查本次项目是否符合《关于进一步推进外
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74 号)、《关于进一步引导
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4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回复:
       一、境内外审批的办理情况,相应款项支付外汇审批(如需)的履行情况

    2019 年 5 月 18 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
书》(辽发改外资[2019]297 号),对蓝英装备收购德国杜尔集团工业清洗系统及
表面处理业务子公司 SBS Ecoclean GmbH 15%股权项目予以备案,有效期限为 2
年。

    2017 年 11 月 27 日,辽宁省商务厅核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辽境外投资
[2017]N00091 号 ), 投 资 总 额 为 130,069.500532 万 元 人 民 币 , 折 合 美 金
19,644.696581 万美元;投资主体为蓝英装备(股比:100%)、卡尔申克股份有限
公司(即 Carl Schenck AG)(股比:0%);有效期为 2 年。

    2017 年 11 月 28 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出具《业务
登记凭证》,业务类型为中方股东对外义务出资,经办外汇局为国家外汇管理局
辽宁省分局,主体名称为蓝英装备,境外主体名称为蓝英工业清洗系统及表面处
理装备有限公司 SBS Ecoclean GmbH,经办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
阳大东支行。

    同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出具《业务登记凭证》,业
务类型为中方股东转股-外转中,经办外汇局为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主
体名称为蓝英装备,境外主体名称为蓝英工业清洗系统及表面处理装备有限公司
SBS Ecoclean GmbH,经办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德国律师的确认,本次收购 SBS Ecoclean GmbH 15%的
少数股权项目在德国当地无须办理审批手续。

       二、本次项目符合《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

                                      103
通知》、《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

    《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外 汇 管 理 改 革 完 善 真 实 合 规 性 审 核 的 通 知 》( 汇 发
[2017]74 号)之“八、加强境外直接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规定:“境内机构
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和资金汇出手续时,除应按规定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外,还
应向银行说明投资资金来源与资金用途(使用计划)情况,提供董事会决议(或
合伙人决议)、合同或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银行按照展业原则加强真实性、合
规性审核。”

    如前文所述,公司收购 SBS Ecoclean GmbH 15%的少数股权项目,已办理
项目相关备案手续;公司在后续交割 SBS Ecoclean GmbH 15%的少数股权项目时
也将认真遵循汇发[2017]74 号文的规定,办理资金汇出手续。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4 号)
之“三、鼓励开展的境外投资”规定:“支持境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稳妥
开展境外投资活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带动国内优势产
能、优质装备、适用技术输出,提升我国技术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弥补我国能
源资源短缺,推动我国相关产业提质升级。…(三)加强与境外高新技术和先进
制造业企业的投资合作,鼓励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

    本次收购 SBS Ecoclean GmbH 15%的少数股权项目,全面整合德国上市公
司杜尔集团原旗下的 CSP 业务,属于加强与境外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企业的
投资合作。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律师认为:公司收购 SBS Ecoclean GmbH 15%的少数
股权项目,已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本次项目符合《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
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 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
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4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104
       14、请申请人说明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理由以及
潜在同业竞争的解决方案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违反关于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请
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洪生直接控制企业 2 家,
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公司上市之前,蓝英自控母公司主要从事
 1       蓝英自控   500万人民币      90.00%
                                               西门子自动化与驱动产品的代理销售
 2       中巨国际    200万港元       100.00%   股权投资与管理

       蓝英自控为公司控股股东,在申请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前,主要从事西
门子自动化与驱动产品的代理销售。2011 年 10 月 1 日起,蓝英自控不再代理销
售西门子工业电气产品,并承诺未来不再从事任何与工业电气产品相关的业务。
报告期内,蓝英自控母公司发生的营业收入主要为以前年度少量存货的销售收入
以及已销售产品维修、保养的服务收入,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中巨国际是依据香港法律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登记证号码为
34584373-000-05-18-9,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与管理,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实际控制人郭洪生通过蓝英自控控制其他企
业 2 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1        UTECO     1,414,000 欧元      91.94%   物流自动化专用设备制造
                                                 智能制造技术及装备设计技术咨询与
                                                 服务;智能系统设计技术咨询与服务;
 2       工大智能     500万人民币       95.00%   虚拟现实技术在工业工程中的应用研
                                                 发与推广;企业制造水平升级的技术咨
                                                 询与服务;智能制造技术咨询。

       2015年末,蓝英自控以130万欧元向意大利UTECO增资,取得UTECO 91.94%
股权。增资UTECO主要是为了借鉴其在其他相关行业的技术积累,最终实现下

                                         105
游行业整合的目标。UTECO业务范围与公司布局的物流自动化专用设备制造相
近,但目前下游客户所在区域完全不同,所处行业也有所差异。

    蓝英自控持有工大智能95%股权。工大智能是蓝英自控于2017年1月6日与沈
阳工业大学合作创立的研究院,主营业务为智能制造技术及装备设计技术咨询与
服务,目前尚未发生任何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2019年6月27日,工大
智能已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即日起至2019年8月10日,进入简易注销公告期。

    三、潜在同业竞争的解决方案是否充分

    为了避免公司与UTECO之间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2016年10月22日,公司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
限公司就UTECO CONTEC S.R.L.91.94%的股权签署<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公司与蓝英自控签署《托管协议》,蓝英自控将其持有的UTECO91.94%
的股权(包括UTECO的经营权)托管给公司。

    为保护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避免未来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实际控制人郭洪生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承诺人
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与蓝英装备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
竞争;若与蓝英装备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承诺人
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
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蓝英装备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
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与蓝英装备
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
被遵守, 本承诺人将向蓝英装备赔偿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对于潜在同业竞争的解
决方案充分。截止本次反馈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不存在违反关于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

    四、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律师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在经营范
围、业务模式、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内容、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情况等方面均不存在
                                  106
与发行人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
业竞争。公司与蓝英自控签署的《托管协议》以及实际控制人签署的《避免同业
竞争承诺函》中对于潜在同业竞争提供了充分的解决方案;实际控制人未违背其
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07
    15、请申请人说明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行政处罚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
律师对上述处罚是否构成《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
(三)项规定的相关行为发表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行政处罚的情况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 SECN 未受到任何行政处
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符合《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二、发行人的境外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行政处罚的情况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发行人各境外控股子公司 SEHQ、SEDE、SECH、SEFR、
SECZ、SEUS、SEMX、SECI、SEPU 在工商登记、不动产、劳动、税务、环境
保护、产品质量与安全、合法生产等方面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三、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一)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年度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发行人公告;

    (二)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全国法院失
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
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深交所网站“处罚与处分公开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等
公开查询发行人及境内子公司的行政处罚情况;

    (三)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明细;

    (四)就发行合法合规情况走访相关政府部门并进行网络查询,查阅相关政
府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

    (五)查阅各境外律师就发行人各境外控股子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与
发行人境外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行政处罚的
情况,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三)项规定
                                   108
的不得发行证券的情形。




                         109
    16、请申请人说明公司目前有无尚未了结的对外担保情况,如有,请申请人
说明对外担保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 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公司目前有无尚未了结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外担
保情况。

    二、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定期报告和审计报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
《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企业信用报告》、发行人报告期内
股东大会决议等三会文件以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记录等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律师认为:公司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外担保情况。




                                  110
    17、2019 年 6 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发
出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 62 号)。请申请人说明相关情况的原因、是否损
害公司利益。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结合上述情况对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相关行为发表意见。

回复:
    一、收到监管函的原因、是否损害公司利益

    2019 年 6 月 3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洪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
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洪生
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 62 号)。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洪生在 2019 年
2 月 19 日至 21 日卖出公司股票 774,800 股,成交金额为 619.91 万元。公司于 2
月 28 日披露 2018 年业绩快报,上述卖出股票的行为发生在公司披露业绩快报前
十日内,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
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第 4.2.18 条的规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洪生收到上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就监管函涉及事项进行
反省和总结,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对敏感信息的处理能力,进一
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公司证券部门将及时进一
步深入学习和掌握相关最新规定和规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更及时清晰的沟
通,确保以后所有相关行为的合规性。

    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洪生在 2019 年 2 月 19 日至 21 日共计卖出公司股票
774,800 股,成交金额为 619.91 万元,平均成交价为 8.00 元/股。卖出股票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2019 年 2 月 19 日至 21 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为 7.93
元。郭洪生卖出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且卖出价格合理,未对股价造
成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
(四)项规定的相关行为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上市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行证券:……(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
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

                                    111
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公司实际控制人于 2019 年 6 月收到监管函不属于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上述情况不构成上述法规中规定的行为,本次发行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上述情况未损害公司利益,对本次发行未构
成《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相关行为。




                                  112
二、一般问题

    1、报告期各期,申请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89 亿元、-0.84
亿元、2.78 亿元、-0.63 亿元,波动较大。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的匹配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
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 1-3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月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0,929.65    182,593.08    154,305.99   48,145.70

收到的税费返还                      603.85      5,053.00      1,055.56      659.6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20.64     10,667.85      2,044.63    1,318.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254.14    198,313.93    157,406.18   50,123.8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883.09     96,429.49     86,339.08   12,870.3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2,041.12     51,942.72     40,546.03    2,739.78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23.17      5,725.33      5,035.08    2,915.9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850.77     16,461.14     33,885.68    2,736.33

其中:付银行保证金                6,563.73       884.70      24,169.44           -

        付现的期间费用及其他      5,287.04     15,576.44      9,716.24    2,736.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598.15    170,558.68    165,805.86   21,262.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44.01     27,755.25     -8,399.68   28,861.48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8,861.48 万元、
-8,399.68 万元、27,755.25 万元和-6,344.01 万元,期间有较大幅度波动,主要构
成分析如下: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析

                                       113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持续
增长。

    2016 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中还包括公司子公司辽宁蓝英以前
年度承接管廊项目形成的长期应收款,通过与蓝英自控进行债务重组方式收回,
因此当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较大。

    2017 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一年度大幅增加 106,160.29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 2017 年 4 月 1 日 CSP 业务纳入合并范围导致“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

    2018 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一年度增加 28,287.09 万元,
主要原因为 2017 年度公司并表 CSP 业务为后 3 个季度,2018 年全年进行并表,
带来现金流入的增加;公司并购完成后加强了对应收账款的管控,回款情况良好;
除此外,公司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适当减少了银行现金质押,带来现金流的大
幅改善。

       (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析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
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购买商
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主要为
公司自 2017 年 4 月 1 日完成了对 CSP 业务的并购,并表后带来现金流出的大幅
增加。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波动较大,主要构成为付银行保证
金和付现的期间费用。其中 2017 年度付银行保证金金额 24,169.44 万元,是当年
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负的主要因素,该笔款项系当年公司并购完成
CSP 业务后,公司控股子公司 SEHQ 将 3,000 万欧元质押于银行,以获得同等额
度的银行担保授信用于开展经营业务。2019 年 1-3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负,也是由于随着业务发展,公司在银行质押的现金较 2018 年末有所上
升。

    综上,2016 年度现金流为正,主要原因为当年通过与蓝英自控进行债务重组
方式,发行人收回以前年度业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2017 年度现金流为负,主要
                                    114
原因为当年并购了 CSP 业务,进行了大额存款质押以获取银行授信开展业务,导
致现金流出金额较高;2018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提高,同时加强了应收账款的管控,
并适当减少了银行质押现金,现金流状况较好;2019 年一季度,根据业务需求,
银行质押现金较上年末增加,现金流阶段性为负。

     二、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匹配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净利润                                   1,123.07       2,271.24     1,440.88     1,541.69

加:资产减值准备                           376.58       1,542.25     1,437.49     2,646.4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
                                           884.85       3,123.07     2,263.64     1,222.89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377.49       1,273.16     1,018.60      147.7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02       18.21        47.71         44.1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21.13       -75.48       27.43
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       22.06             -

    财务费用                               900.21       4,817.07     2,688.77      306.66

    投资损失                               -47.69       -109.22      -158.00         -4.9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148.09       -370.58       682.57       406.4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463.26        659.54     -2,298.23       33.19

    存货的减少                          -1,628.85       1,084.86     7,674.18    -1,512.3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9,424.54      11,062.58   -16,662.90    62,036.98
    (增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406.02       2,404.19    -6,480.98   -38,034.69
    (减少以“-”号填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44.01     27,755.25     -8,399.68    28,861.48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是由于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的变动所致,主要情况如下:

     (一)经营性应收项目分析
                                         115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变动,主要是受应收账款收回、银行保证
金支付和长期应收款的收回等影响,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1-3 月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9,424.54         11,062.58     -16,662.90     62,036.98
(增加以“-”号填列)

其中主要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减少           395.55       7,356.72      1,026.81       1,510.53

    银行保证金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265.93          8,644.33     -22,797.62               -

    长期应收款的减少                                     -             -              -   69,969.96

     2016 年度,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金额为 62,036.98 万元,主要是受长
期应收款的大幅减少所致,该项资产是以前年度公司子公司辽宁蓝英承建的“综
合管廊系统一期接续及二期建设项目”的长期应收款。2016 年度,该项目终止,
同时公司与辽宁蓝英、蓝英自控签订《债权债务重组协议》,将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管廊项目涉及的全部债权债务按账面价值转让给蓝英自控。该次债务重
组事项,导致 2016 年度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金额较大。

     2017 年度,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金额为 16,662.90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7 年度完成了对 CSP 业务的收购后,进行了大额存款质押以获取银行授信开
展业务,支付银行保证金金额较高。

     2018 年度,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金额为 11,062.58 万元,主要原因是
收购完成 CSP 业务后,公司逐步开展业务整合,公司加强现金集中管控水平和欠
款催缴力度,大幅提升回款能力,另外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适当减少了银行质
押现金。

     2019 年 1-3 月,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金额为 9,424.54 万元,主要是 2019
年一季度,根据业务需求,银行质押现金较上年末增加。

     (二)经营性应付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主要是受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和预
收款项的波动影响,主要情况如下:


                                         116
                                   2019 年 1-3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月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406.02     2,404.19    -6,480.98   -38,034.69
(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主要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
                                     -1,755.62     4,851.76    -4,794.10   -21,604.58
账款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预收款项的增加(减少以
                                      2,427.31    -3,708.41     -874.27     3,500.95
“-”号填列)

     2016 年度,公司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金额为 38,034.69 万元,主要是当年
度对管廊项目产生的债权债务进行重组,收取大量回款后,当期应付票据及其他
应付款大幅减少所致。

     2017 年度,公司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金额为 6,480.98 万元,主要为公司应
付账款有所减少。

     2018 年度,公司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金额为 2,404.19 万元,主要原因是随
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合理的利用了账期,应付账款有所增加,同时随着
项目的验收结算,预收款项有所减少。

     2019 年 1-3 月,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金额为 1,406.02 万元,主要是预收款
项的增加。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大幅波
动主要是受 2016 年管廊项目应收款回款的影响,以及 2017 年并购 CSP 业务通
过银行质押存款获取授信开展业务的影响,是合理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与净
利润差异主要是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的波动造成的,剔除上述影响
后,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净利润匹配。




                                            117
    2、请申请人说明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其他财务性投资及类金
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
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同时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
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说明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性。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最近一期末未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
融业务)

    (一)财务性投资的认定依据

    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上市
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
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
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财
务性投资除监管指引中已明确的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
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形外,对于上市公司投资于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
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1)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
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

    (2)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二)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其他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1、借予他人款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符合条件的产业
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等

    自2016年1月1日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借予他人款项情
形,未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符合条件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
类似基金或产品等。

    2、委托理财
                                   118
             2016年1月1日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已实施的委托理财情况如
        下:

序                                   投资金额                                                            截止目前
     理财机构        理财产品名称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期限
号                                   (万元)                                                            赎回情况
                  本利丰天天利”开
1    农行沈阳大
                  放式人民币理财      1,000.00    2017 年 4 月 10 日     2017 年 4 月 26 日   16天        已赎回
       东支行
                  产品(法人专属)
     浦发银行沈
2                 理财产品
     阳分行营业                       3,000.00    2017 年 4 月 12 日     2017 年 5 月 10 日   28天        已赎回
                  2101157371
         部
     平安银行沈   卓越计划滚动型
3                                                                                             166
     阳分行营业   人民币公司理财     14,129.00    2017 年 4 月 12 日     2017 年 9 月 25 日               已赎回
                                                                                               天
         部       产品AGS120353
4    中信银行沈
                  共赢保本步步高B    11,200.00    2017 年 5 月 17 日     2017 年 8 月 10 日   85天        已赎回
     阳和平支行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实施的委托理财已全部赎回。

               (三)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
        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相关的会计科目余
        额情况如下:

                       会计科目                  余额(万元)           其中: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
                                                                            业务余额(万元)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
                                                                    -                                -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40.08                                 -

        其他应收款                                          1,614.72                                 -

        其他流动资产                                        1,912.7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股权投资                                          588.6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7.02                                 -

             1、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614.72 万元(其中应
        收利息为 2.80 万元),主要为信托投资款、代付款、分红款、往来款、保证金、
        备用金,无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119
    其中,信托投资款系杜尔集团此前设立的信托计划“时间账户”,用以保障员
工未使用的加班时间能够获得酬劳支付。公司在 2017 年收购杜尔集团旗下 CSP
业务后,对该部分计划进行支付,导致信托投资款金额由 2017 年末的 1,198.27
万元下降至 2018 年末的 198.96 万元。就实质而言,该信托投资款不属于财务性
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2、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1,912.70万元,具体包括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预缴企业所得税、待摊费用、预缴税费,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及类金融业务。

    3、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588.60万元,为采用权益
法核算的合营企业投资。公司合营企业德福埃斯精密由公司与DVS亚洲有限公司
共同出资成立,出资比例为50%,其主营业务为开发适用于中国市场,具有高转
速、大功率、结构紧凑、高精度、低震动噪声等优点的高端数控机床核心功能部
件。德福埃斯精密所经营的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公司对该企业的投资是基
于自身主营业务发展而决定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4、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27.02万元,主要为预
付无形资产购买款项,无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综上,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
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二、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性。

    (一)财务性投资总额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财务性投资总额为0。

    (二)本次募集资金规模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 15,000万元用于收购 CSP业务子公司SBS Ecoclean
GmbH 15%的少数股权、8,500万元用于工业清洗与表面处理产业化项目、6,5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合计30,000万元。

    (三)公司净资产水平

                                  120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32,317.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2,920.27
万元,占比61.52%;非流动资产89,397.06万元,占比38.48%。公司负债总额
140,508.7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19,104.73万元,占比84.77%;非流动负债21,404.01
万元,占比15.23%。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91,808.59万元,其中
盈余公积4,036.59万元,未分配利润21,115.18万元。

    (四)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性

    1、募投项目所需的资金总量超过公司目前可使用的资金金额

    收购CSP业务子公司SBS Ecoclean GmbH 15%的少数股权项目总投资额为
15,855.90万元,工业清洗与表面处理产业化项目总投资额为10,248.27万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9,846.49万元,包括现金、银行
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其中,其他货币资金金额为22,058.06万元,主要为所有
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买方信贷担保保证金、保
函保证金、子公司SEHQ为取得银行担保、保函及流动信贷存入的综合保证金以
及被法院冻结资金等。公司目前可使用的资金金额相对较小,不足以支付上述募
投项目所需的资金量。

    2、公司存在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

    随着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扩展,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以及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资金
需求进一步加大,现有流动资金情况不能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高抗风险能力。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稳步发展、夯实公司资本实力的同时,加速公司对业务规模的拓展,保持并提
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及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综上所述,目前公司不存在财务性投资,公司本次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业密切相关,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业务扩展
和项目建设急需资金,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量是合理必要的。

    三、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21
    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和
《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明确的财务性投
资范围,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相关公告等相关信息披露
文件等资料;

    2、就报告期内申请人实施的及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活动情况访谈了财务部
人员;

    3、查阅了申请人及其子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明细账及对应凭证;

    4、获取了申请人及其子公司相关主要科目其他应收账款、其他流动资产的
相关协议、转账凭证等;

    5、详细梳理了发行人报告期至今的委托理财情况;

    6、查阅和分析了申请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
究报告、申请人本次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文件、申请人的定期
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等,并结合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量分析本次募集资金的
必要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使用暂时闲
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理财产品均已赎回。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
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规模具有必要性。




                                   122
       3、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设置了质押。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股票
质押的资金用途;(2)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可能性。请保荐机构发表核
查意见。

回复:

       一、股票质押的资金用途

       截至2019年7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蓝英自控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巨国际股票质
押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质押股数(万股)   开始日期                 质权人

 1       中巨国际           2,030.00   2018-05-08     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山高(烟台)卓越投资中心(有限合
 2       中巨国际           2,157.30   2019-06-24
                                                                  伙)

 3       蓝英自控            200.00    2018-05-08     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       蓝英自控            300.00    2019-05-27     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蓝英自控            670.00    2019-06-05     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       蓝英自控           1,319.38   2018-3-2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蓝英自控           2,500.00   2018-5-1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9,176.68


       截至 2019 年 7 月 4 日,公司控股股东蓝英自控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巨国际合
计持有公司股票 15,182.8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56.23%,已质押数量 9,176.68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 33.99%。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股票主要用途是进行融资并向公司提供借
款,用于 2017 年度收购 CSP 业务。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向蓝英自控及
中巨国际借款期末余额为 45,976.06 万元。

       二、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可能性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率安全、合理

       截至 2019 年 7 月 4 日,公司控股股东蓝英自控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巨国际合
计持有的公司股票中尚有 6,006.19 万股未质押,占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的
39.54%。该部分股票市值约 5.01 亿元(按 2019 年 7 月 16 日收盘价计算)。若
                                          123
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大幅下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质押股票可用于补充质
押,未质押市值较高,补仓能力较强,质押比率相对安全、合理。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具有较强偿付能力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蓝英自控未经审计账面货币资金
5,309.29 万元,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中巨国际未经审计账面货币资金 44,621.99
万元。

    2019 年 6 月 5 日,中巨国际与山高(烟台)卓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山高卓越”)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 21,573,000 股
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9%)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山高卓越,转
让价格为 8.11 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174,957,030 元。

    综上,蓝英自控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巨国际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三)发行人具有较强偿付能力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股票主要用途是进行融资并向公司提供借
款,用于 2017 年度收购 CSP 业务。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向蓝英自控及
中巨国际借款期末余额为 45,976.06 万元。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账面货币资金 39,846.49 万元,发行人具有
较强的偿债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偿还欠付蓝英自控及中巨国际的款项。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股票主要用途是进
行融资并向公司提供借款,用于 2017 年度收购 CSP 业务。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
人质押率相对安全、合理,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及发行人均具有较强的偿债能
力,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风险较小。




                                   124
    4、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请申请人说明申报材料对于
高级管理人员的披露中未包括财务负责人的原因。(2)《募集说明书》与《律
师工作报告》对董事、监事简历基本情况中历史职务任职时间等方面存在不同,
请予以调整。(3)公司独立董事曾经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请申请人
说明是否符合任职条件。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申报材料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披露中未包括财务负责人的原因

    公司全球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管理人员均具备较高的学历、经验、财务管理
水平及财务分析能力,具有履行相关责任的能力。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公司自马
缨先生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因个人原因辞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
务,财务总监一职空缺,由董事长、总经理郭洪涛先生代行职务。2017 年,公
司进行了海外并购,国际化程度迅速提升,对财务总监的要求也相应提升。公司
本着审慎原则,积极寻找相关合适人选,目前暂未找到合适人选担任公司财务负
责人,因此申报材料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披露中未包括财务负责人。在财务总监
空缺期间,各报告期内,瑞华均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现阶段公司的财务工作是在董事长兼总经理郭洪涛先生
的领导下,由于洪先生担任公司财务部长 (负责公司数字化工厂业务、橡胶智
能装备业务和电气自动化及集成业务的财务工作)、余之森先生担任公司境外子
公司 SEHQ 财务总监(负责公司 CSP 业务的财务工作),共同负责公司及其下属
各级子公司的境内外具体财务工作。于洪、余之森的基本情况如下:

    于洪,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
2006 年毕业于沈阳大学财政学专业,拥有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高级会
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2006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10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1 月担任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
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1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0 月担任北京金羽杰服装有
限公司东北分公司财务经理;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7 月担任辽宁精通世创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长助理;2017 年 8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北京好未
来教育科技集团公司沈阳公司财务经理;2019 年 4 月加入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至今担任财务部长一职。
                                   125
    余之森,男,中国国籍,有德国永久居留权,1983 年 5 月出生,拥有德国
波鸿鲁尔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会计方向)。2007 年至 2009 年,于 Rdl&Partner 会
计师事务所任职;2009 年 9 月至 2015 年 9 月于德国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任职;
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2 月于德国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任职;2017 年 1 月起
至今任 SEHQ 财务总监,2017 年 4 月起至今任 SECH 董事长;2017 年 7 月起至
今任 SEUS 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 UTECO 董事。

    董事长、总经理郭洪涛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务,不违反《公司章程》之“第
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之“第三章 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之“第三章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中的相关规定,
也未影响公司的财务核算及内部控制的规范有效性。

    公司将积极寻找财务负责人的人选,并在董事长代行财务负责人职务期间,
保障公司各项财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二、《募集说明书》与《律师工作报告》对董事、监事简历基本情况中历史
职务任职时间等方面存在不同,现将《募集说明书》与《律师工作报告》中相
关内容统一如下:

    发行人现有董事 5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监事 3 名,其中职工监事 1 名。

    根据发行人有关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议、发行人 2018 年年度报
告、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任职情况如下:

    (一)公司现任董事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经律师核查,发行人的现任董事会成员包括:郭洪涛
(董事长兼总经理)、黄江南(董事)、刘向明(独立董事)、王敏(独立董事)、
朱克实(独立董事)。

    1、郭洪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9 月出生。1987 年
10 月至 1990 年 3 月,于军队服役;1990 年 5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黑龙江省龙
江县电业局职员;1998 年至 2010 年 6 月,先后在沈阳蓝英自动化有限公司、沈
阳蓝英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任职董事;2010
年 2 月至 12 月,任沈阳黑石执行董事,2010 年 12 月至今,任沈阳黑石董事长;
                                    126
2010 年 6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同时兼任蓝英自控董事。

    2、黄江南,男,中国香港籍,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1950 年 1 月出生,
硕士学历。1978 年至 1981 年,就读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系。2001 年至
2004 年,任香港南方中天金融控股总经理;2004 年至 2014 年,任美国查顿资本
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2014 年至 2016 年,任梧桐树资本董事长;2016 年至今,
任和君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3、王敏,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
历。1987 年 9 月至 1991 年 7 月,就读于东北大学工业会计系。1991 年 8 月至
1996 年 3 月,任关东能源交通协作开发集团财务部会计;1996 年 4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辽宁捷信咨询机构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主任评估师;2009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4 年 1 月至今,任辽宁
恺傲国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 年 1 月至今,任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 月至今,任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审核委员会委员;
2016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敏女士于 2014 年 5 月 14 日至 2014 年 5 月 16 日参加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学习,成绩合
格,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证
书编号为: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405512274)号。

    4、刘向明,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 年 10 月出生,本科
学历。1985 年 9 月至 1989 年 6 月,就读于苏州大学法学院。1989 年 8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江苏律师事务所律师;1995 年 1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江苏泰和律
师事务所合伙人;2000 年 6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合伙
人;2015 年 8 月至今,任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2015 年 11 月至今,
任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4 月至今,任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向明先生于 2013 年 3 月 27 日至 2013 年 3 月 29 日参加了由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学习,成绩合

                                    127
格,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证
书编号为: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304710240)号。

    5、朱克实,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 年 5 月出生,博士学
历。2006 年 9 月至 2010 年 1 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1992 年
12 月至 1994 年 8 月,任辽宁省税务局政策研究室科员;1994 年 8 月至 1998 年
3 月,任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副主任科员;1998 年 3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辽宁省
财政厅主任科员;2004 年 1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国家税务总局高级会计师;2005
年 1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航天在线网络公司总会计师;2013 年 7 月至今,任北
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兼任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恒信玺利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朱克实先生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向其颁发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证书编号为:390258。该《证书》表明,朱克实先生于 2015 年
10 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第 39 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考核合格。

    (二)公司现任监事

    1、王永学,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0 年 1 月出生,拥有沈
阳市机械工业职工大学机械制造与工艺专业大专学位。1983 年 8 月至 1998 年 3
月,任沈阳第一机床厂设备处技术员;1998 年 3 月至 2000 年 10 月,任沈阳机
床设备动力有限公司任机修分厂生产厂长;2000 年 10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沈
阳蓝英自动化有限公司、沈阳蓝英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工程师;2000 年 10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公司生产厂长;2010 年 6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公司监事、蓝英自控监
事;2010 年 12 月至今,任沈阳黑石董事;201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蓝英自控监事。

    2、肖春明,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4 年 12 月出生。1989
年 3 月至 2004 年 12 月,在部队服役;2005 年 1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公司后勤
主任;201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3、于广勇,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 年 12 月出生,本科
学历。1987 年 9 月至 1991 年 7 月,就读于锦州工学院应用电子技术专业。1991
年 8 月至 1994 年 3 月,任沈阳百花电器集团公司变频调速器厂生产检验及销售

                                    128
工作职员;1994 年 4 月至 1996 年 5 月,任沈阳市电子工业管理局科技处科技项
目调查、汇总工作职员;1996 年 11 月至 2004 年,任沈阳华岩电力技术有限公
司任发电事业部副经理;2004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发行人,曾任公司(及前身)
技术部副部长、采购部副部长;2017 年至今,任公司电气工程师;截至目前,
任公司监事。

    三、公司独立董事曾经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符合任职条件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
第三条的要求,“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
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
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在直接
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
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
员;(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6)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订)》第七条规定:“独
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一)在上市公司
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二)直接或间接持
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
其直系亲属;(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
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在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五)为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
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
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
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
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八)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
                                   129
曾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九)本所认定不具有独立性
的其他人员。”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敏于 2009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2 月期间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自其离职之日起至今已逾五年,最近十二个月内与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不存在其他任职、领薪或其他利
益来往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其担任独立董事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独
立董事任职条件。

    四、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律师认为:公司将积极寻找财务负责人的人选,并在董
事长代行财务负责人职务期间,保障公司各项财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独
立董事王敏曾经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自其离职之日起至今已逾五年,
符合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130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申请文
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盖章页)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1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申请文
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晓宁              郝国栋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反馈意见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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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总经理:
                         段     涛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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