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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0-02-17  

						证券代码:300297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100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根据
关注函的要求,公司现将关注函所涉及的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2020 年 1 月 23 日,你公司直通披露了《2019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亏损

9.85 亿元至 9.9 亿元,主要原因是对收购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经电商”)、汇通宝支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通宝”)形成的
6.2 亿元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收购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炜科技”)形成的 1.89 亿元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约 1.3 亿元,对中经电商及汇通
宝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约 3.2 亿元,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约 1 亿元。我部

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做出说明:
    一、中经电商和汇通宝 2015 至 2018 年业绩承诺完成率分别为 121.25%、
112.67%、109.15%、110.72%。华炜科技 2014 至 2017 年业绩承诺完成率分别为
106.25%、105.65%、101.66%、101.49%,你公司以前年度仅对华炜科技计提商
誉减值准备 0.58 亿元。

   (一)你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3 日披露公告称,2019 年以来中经电商存在
较多加油卡无法加油的情形,部分商超商户已停止与其合作,商誉存在减值风
险。请说明中经电商和汇通宝商誉出现大额减值迹象的时点,计提全额减值的
具体原因,与你公司前期对有关中经电商经营情况的披露及对我部回函是否存
在矛盾之处,你公司披露风险提示公告是否及时,以前会计期间商誉减值准备
 计提是否存在不充分、不谨慎的情况。
     回复:
     1、商誉出现大额减值迹象的时点,计提全额减值的具体原因

     2019 年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监管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受中美贸易摩擦对物
 流行业的影响、合作机构保险行业的合规监管以及融资难融资贵等多方面因素影
 响,中经电商和汇通宝的业务发展及融资渠道受到较大影响,从而对中经电商和
 汇通宝本年及未来年度的盈利能力产生了不利影响。
     2019 年第四季度,受上述因素影响,中经电商和汇通宝业绩受到不同程度

 影响。2019 年 11 月中旬,经进一步核实,公司发现中经电商和汇通宝第四季度
 应收账款回款远不及预期,加上中经电商主动暂停部分回款较慢合作机构的新增
 业务,降低后续回款压力,因此导致公司经营业务萎缩。公司基于中经电商的经
 营情况,对中经电商未来经营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判断因收购中经电商形成的商
 誉可能存在减值的风险,故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3 日及时披露《关于全资子公

 司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124)。
     上述情况与公司前期对有关中经电商经营情况的披露一致,同时,公司已在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会确认较大额度的商誉,

 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中不能较好地实现收益,那么收购标的资产所形成的商誉将
 会存在减值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公司在并购
 后历年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中也披露了包括商誉减值风险、应收
 账款回收风险等投资风险,及时提醒和告知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以前年度的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中经电商及汇通宝作为公司电商运营业务的运营主体,主要是通过向油品零
 售商、电信运营商、银行、保险机构、商超、百货、餐饮、汽车服务商户等商户
 提供推广运营服务、系统服务和增值服务,并将非油商户推广运营服务、增值服
 务作为发展重心,积极开展相关业务,确保了业务的稳定增长,以前年度总体经
 营状态良好,不存在商誉减值的迹象。其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业绩承诺的完成

 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间       承诺金额    净利润      资金使用成本   实现金额    完成率(%)
 2015 年     10,000.00   12,124.58              -   12,124.58        121.25
 2016 年     13,000.00   14,964.79         317.34   14,647.45        112.67
 2017 年     16,900.00   19,098.75         652.50   18,446.25        109.15
 2018 年     20,400.00   23,239.00         652.50   22,586.50        110.72
  合计       60,300.00   69,427.12       1,622.34   67,804.78        112.45

    如上表,中经电商和汇通宝承诺业绩均已完成,且业务开展符合预期,商誉

不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企业合并所
形成的商誉,公司应当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
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商誉减值进行评估和测试,评估
方法:收益法。经测试,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中经电商和汇通宝商誉不减
值,故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综上,以前年度中经电商和汇通宝的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不存在不充分、不谨
慎的情况。


    (二)结合华炜科技所处行业发展变化情况、2018 年以来经营情况等,说
明其业绩承诺期结束后较短期限内业绩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承诺期内业绩是

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或其他调节利润的情形。
    回复:
    1、所处行业现状
    华炜科技主要致力于为专业特种行业领域内高端客户提供电磁安防整体解
决方案,其所处行业为电磁安防行业。

    近年来,我国电磁安防行业步入快速发展阶段。但由于行业内企业规模普遍
较小,市场集中度不高,竞争格局比较分散。由于不同的行业对应用环境和运行
要求不同,其电磁防护应用行业标准不同,认证标准不一,防护产品跨行业应用
门槛较高,从而造成电磁防护行业较为分散的局面。
    随着国家简政放权以及相关政策的推行,电磁防护行业已经进入了一个更加

开放的市场格局,企业的生存与成长也将面临巨大的机遇。各种地方性和行业性
的垄断壁垒将逐步打破和更加规范化和公开透明化,这就要求企业具备领先和超
前的研发实力和制造能力,真正的成为市场的优秀竞争者,同时也给电磁防护企
业带来更多新的机会。尽管当前华炜科技所处的行业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化,但所
处行业竞争加剧,竞争格局正在发生变化。
    2、业绩下滑的具体原因

    华炜科技是国内领先的电磁安防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坚持以“创新技术方
案”为先导,以“产品+服务”业务模式为核心,始终致力于为专业特种行业领
域内高端客户提供电磁安防整体解决方案。
    2016 年至 2017 年华炜科技在 2015 年以及新产品的研发的基础上进行产品
拓展,加之高铁建设速度快,产品销量上涨,收入和利润实现稳步上升。2018

年由于市场新产品更新换代加快,传统防雷市场份额减少,加之公司开始调整产
品结构,加大研发投入,减少传统产品的开发和升级,且铁路的新建线开发量减
少需求降低,华炜科技对其经营策略、业务结构进行持续的优化调整,积极向能
效管控和立体安检领域发展,但尚未形成规模效应,虽然有部分新增客户,但由
于新产品属于业务开拓阶段,导致华炜科技 2018 年的营业收入出现下滑的情况,

对此,公司于 2018 年度末对合并华炜科技所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5,804.40 万元,2019 年华炜科技业务转型不成功,原有业务收入大幅下降,而
新产品的业务开拓未达预期,最终导致华炜科技 2019 年的营业收入出现较大幅
度的下降,出现较大亏损。
    2020 年 1 月,公司结合华炜科技经营情况的变化,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8 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
规定,发现华炜科技存在商誉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
测算,预计对合并华炜科技所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13,000 万元。
    3、业绩真实、准确,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形的说明
    华炜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内(2014 年—2017 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及时、准确核算其日常业务,经营业绩真实、准确,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情形。
同时,业绩承诺期内华炜科技的财务报表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补充披露本次商誉减值的测算过程,并结合重要假设、关键参数等,

说明相关减值测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你公司 2019 年计提商誉
减值金额是否准确合理,是否存在通过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

誉减值》的要求,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年度终
了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
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根据中经电商及汇通宝、华炜科技 2019 年度初步财务决算情况及其对未来
年度的经营初步判断,公司管理层认为并购中经电商及汇通宝、华炜科技所形成

商誉存在减值迹象。公司管理层对中经电商及汇通宝、华炜科技的资产状况、财
务状况、业务开展、内部管理等进行了初步调查。
      基于调查情况和对未来年度业绩预测情况,公司管理层对中经电商及汇通
宝、华炜科技商誉资产组进行了初步减值测算,基本情况如下:
      1、评估方法

      根据中经电商及汇通宝、华炜科技管理层提供的财务预算及预测数据,其所
面临的外部环境因素、行业竞争状况、企业竞争地位能够合理分析,企业的业务
流程明确,影响企业收益的各项参数能够取得或者合理预测,其面临的风险也能
够预计和量化,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通过估算该资产组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2、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模型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采用收益途径方法进行测算,即按照目前状态及使用、管
理水平使用资产组可以获取的收益。
     (1)关于现金流口径
      本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采用的现金流口径为息税前现金净流量。计算公式

为:
      息税前现金净流量=息税前利润+折旧与摊销-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
出
     (2)商誉所在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公式如下:
                            n
                                 NCFi          NCFn  (1  g )
                    P     (1  r)
                           i 1
                                        i
                                            (r - g) (1  r)n
                                            
    其中:P:评估对象可收回价值;
    NCFi:详细预测期第 i 年息税前现金净流量;

    NCFn:详细预测期最后一年息税前现金净流量;
    g:永续预测期净现金流量增长率;
    i:详细预测期第 i 年;
    r:税前折现率;
    n:详细预测期。

    3、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涉及的重要假设
   (1)假设资产组按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等情况正常持续
使用,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
   (2)假设资产组业务经营所涉及的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
不发生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3)假设资产组能够按照管理层预计的用途和使用方式、规模、频度、环境
等情况继续使用。
   (4)假设资产组经营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汇率、税率等
政策无重大变化。
   (5)假设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目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

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6)假设资产组经营过程中现金流入均为均匀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流出。
    4、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涉及的重要数据选取情况
   (1)预测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主要费用的确定
    营业收入:在分析以前年度经营业绩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及地区的宏观经济

状况、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客户及订单等情况对未来年度营业收入进行预测。
    营业成本:结合收入预测对未来年度的业务开展情况、招聘计划以及工资薪
酬水平进行预测,在分析历史年度毛利率情况及毛利率走势基础上,在对未来年
度毛利预测基础上对未来年度的营业成本进行预测。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主要费用在历史水平的基础上考虑费用项目的现有标

准和营业收入的增减变化进行估测。职工薪酬的预测根据未来年度的业务开展情
况、招聘计划以及工资薪酬水平进行预测。
    研发费用:结合企业历史年度的比例,考虑是否有新增研发项目,以及新增
项目的费用预估。

    营运资金:根据对企业历史营运资金与业务经营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统计分析
以及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与成本估算的情况,预测得到未来经营期各年度的
营运资金增加额。
   (2)收益期
    预期收益按永续经营计算。其中,2020 年至 2024 年共 5 年,作为详细预测

期。此后为永续预测期,在此阶段中,保持稳定的收益水平考虑。
   (3)折现率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折现率选取(所得税)税前加权平均
资本成本(WACC)。
    税后 WACC=E/(D+E)×Ke+D/(D+E)×(1-T)×Kd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E:被评估对象的目标权益资本的市场价值;
    D:被评估对象的目标债务资本的市场价值;
    T:企业所得税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定价修正模型(CAPM),来确定公司普通权益资本成
本 Ke,计算公式为:
    Ke=Rf+β (Ru-Rf)+a
    式中:K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报酬率;

    β ——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Ru——市场报酬率;
    a——资产组组合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债务资本成本 Kd 的确定:取最优贷款利率,即基准日五年以上央行贷款基
准利率。

    本次评估所采用的折现率,系根据被评估对象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作
适当调整后确定。
    由于商誉减值测试工作量较大,工作周期较长,目前公司商誉减值测试工作
尚未结束,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子公司所提供的未来预测数据得出

的初步测算结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
示第 8 号—商誉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合并中经电
商及汇通宝、华炜科技所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金额约 75,000 万元。最终商
誉减值计提的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及评估机
构进行审计和评估后确定。

    综上,公司本次商誉减值准备是结合中经电商及汇通宝、华炜科技业绩预测
情况对公司并购时形成的商誉进行初步测算的结果,测算选取的评估方法、评估
模型公允、重要参数合理,假设恰当,测算结果具有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本次测算涉及的评估方法、参数选取及测算过程与 2018 年及以前
年度保持了一致,出现商誉减值主要是由于管理层基于中经电商及汇通宝、华炜

科技内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对未来业绩预测下调导致。
    本次商誉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和评估师的审计、评估,本次测算过程及结果
可能与会计师、评估师的审计、评估的过程和结果有一定差异,但总体上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会计准则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
减值》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通过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二、说明中经电商及汇通宝计提大额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原因,列示涉及的
主要客户、形成原因、欠款余额、账龄情况、已采取的催款措施、预计无法收
回的具体原因,说明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以前会计期间坏账准备计提
的充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以预期
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
确认损失准备。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

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
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除上述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外,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预

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参考历 史信用 损失经验
关联方组合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
                                                       不计提坏账准备
                                                       参考历 史信用 损失经验
低风险组合    Pos款在途的应收账款
                                                       不计提坏账准备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 前状况 以及对未
              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账款,公司根据以往的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
账龄组合
              历史经验对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做出最佳估计, 应收账 款账龄 与整个存
              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 续期预 期信用 损失率对
                                                       照表, 计算预 期信用损
                                                       失。

    公司根据业务类型和应收账款的回款周期不同,对不同业务类型的客户进行
了综合分析,发现电商业务 2019 年受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监管政策的影响较大,

中美贸易摩擦对物流行业的影响以及合作机构保险行业的合规监管等因素对电
商业务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电商业务的应收账款回款远不及预期,公司认为电
商业务的应收账款逾期未偿付风险加大,预计收回难度加大。出于谨慎考虑,公
司拟对上述存在减值风险的电商业务应收账款进行梳理,提高该业务的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预计 2019 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约为 32,000 万元,最

终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已成立催收小组,对上述客户寄发催收函,并将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与
客户协商,必要情形下公司将诉诸法律,尽快处理应收账款催收事宜。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 2019 年对上述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是合理的,历史
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是充分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补充披露无形资产减值涉及的明细内容、金额,发生减值迹象的时间、
原因,无形资产可回收金额的确定依据,以前会计期间是否计提减值及计提减
值的充分性。
    回复:
    1、无形资产减值涉及的明细内容及金额

    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主要是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外购系统或软件,基于谨
慎考虑,公司拟对该无形资产进行单独减值测试,预计需计提减值准备约 10,000
万元,其中:针对停用的软件系统预计计提减值准备 6,025.59 万元,针对在用
的软件系统预计计提减值准备 3,974.41 万元。
    2、发生减值迹象的时间、原因

    上述无形资产在 2019 年下半年发生减值迹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如下:
   (1)部分软件系统因技术落后,被新软件系统替代而停止使用,并计提相应
的减值准备;
   (2)部分软件系统是与项目方合作开发的软件系统,下半年因合作项目终止
而停止使用,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3)对于取得时间较早的在用软件系统,考虑到中经电商因受中美贸易摩擦
对物流行业的影响、合作机构保险行业的合规监管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业务
发展及融资渠道受到较大影响,2019 年下半年业绩未达预期。上述情况对中经
电商原有业务的发展产生了较大影响,预计原有业务的未来业绩会有所下滑,导
致在用软件系统存在不同程度的经济性贬值,同时中经电商在对部分发展缓慢或

市场波动较大的业务进行转型升级,结合 5G 新技术服务市场应用,在与运营商
良好的合作历史基础上推进适合公司发展战略的新型技术服务市场,因此计提了
相应的减值准备。
    3、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依据
   (1)对于停用的软件系统,鉴于其不能被用于其他业务系统,也不能对外转

让,估算其可收回金额为零,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对于在用的软件系统,其可收回金额初步估算结果根据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确定依据:
    参考 2019 年底市场上取得全新的同类型同性能的软件系统的市场价格,并

考虑其剩余经济使用寿命,从而确定其公允价值;处置费用主要考虑了处置过程
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剩余经济使用寿命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进而确定:
    A、在用软件系统的使用情况、技术情况;
    B、本年停用的软件系统的平均经济使用寿命;

    C、公司 2019 年下半年经营业绩未达预期,且预计原有业务未来业绩会有所
下滑,导致在用软件系统存在经济性贬值,对其剩余经济使用寿命有所影响等因
素。
    最终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的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后确定。

    4、以前会计期间是否计提减值及计提减值的充分性
    由于以前会计期间不存在停用的情形,也不存在经济贬值等减值迹象,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因此以前会计期间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四、你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签署股权转让框架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柯宗庆、柯宗贵及一致
行动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经汇通”)拟向科学城(广州)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转让 173,058,213 股股份。请说明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
情况,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回复: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柯宗庆、柯宗贵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经汇通确
认,截至目前,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尽职调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处于协议商
讨阶段。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述交易双方及时履行告知义
务,配合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2020 年 1 月 14 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柯宗庆、柯宗贵、中
经汇通在 1 月 2 日至 1 月 10 日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2,630,000 股。请说明你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规避损失的情形,对业绩
预告披露前 1 个月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大股东的交易情况

进行自查并向我部报备。
      回复:
      1、是否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规避损失的情形
      2019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柯宗庆、柯宗贵及其

 一致行动人中经汇通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本公司已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23)。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减持行为已按相关规定进行预披露,且未在公司业绩预

 告公告前十日内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规避损失的情形。
      2019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
 司经营情况及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24),公司基于中经电商
 的经营情况,对中经电商未来经营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判断因收购中经电商形成
 的商誉可能存在减值的风险,公司将于年末聘请中介机构对中经电商的价值进行

 评估。公司已在 2019 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前就中经电商的经营情况以及商誉减
 值风险进行了风险提示。
      综上,上述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8 号--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
 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
 规避损失的情形。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大股东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减持行为外,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大股东业绩预告前一个月未买卖公司股票。


      六、2019 年 1 月 22 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

 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柯宗庆、柯宗贵合计 9,194,514 股股份被司法冻结。
请你公司核实前述股份被冻结的原因,剩余股份是否存在被冻结的风险,说明
对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截至目前,除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到
的上述数据外,公司尚未获悉柯宗庆先生、柯宗贵先生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具体原
因和详细内容。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无。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