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蓝盾:关于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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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川华信专(2023)第 0374 号
目录:
1、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川华信专(2023)第 0374 号
深圳市蓝盾股份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盾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并出具了“川华信审(2023)第 0032 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
我们核查了后附的蓝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扣除
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蓝盾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
告作为蓝盾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蓝盾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
报表一并阅读。
二 、管理层的责任
蓝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93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证上〔2023〕135 号)
的规定编制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蓝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
核查意见。
四、专项核查意见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对蓝盾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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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因此,我们无法对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小敏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邱燕
中国注册会计师:付依林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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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由于本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93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证上〔2023〕
135 号)中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就此编制了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明细表列示如下:
编制单位: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备注
营业收入 98,161,053.36 226,723,241.7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其中:其他 1,757,390.75 2,003,249.06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小计 1,757,390.75 2,003,249.06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到收入小计 25,747,833.89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70,655,828.72 224,719,992.65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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