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诺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04
证券代码:300298 证券简称: 三诺生物 公告编号:2018-080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于 2018 年 8 月 3 日(星期五)上午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
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分别为李少波先生(兼任总经理)、蔡
晓华先生(兼任副总经理、首席科学家)、车宏菁女士、洪天峰先生、纪立农先
生、李永国先生、何斌辉先生,会议由李少波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欧阳柏
伸先生、陈春耕先生、黄绍波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黄安国先生(兼任财务总监)
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三诺生物传
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
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及《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应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权益数量及首次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
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36,000 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为 6.56 元/股。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蔡晓华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 人,可解锁比例为 20%,可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54.7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68%,同意公司按照相
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出具
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蔡晓华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