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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诺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函2018-12-08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三
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
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本次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事
前审阅,现就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从业资格和其曾
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均能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纪立农                  李永国                   何斌辉




                                                    2018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