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富春股份:关于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9-09-11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2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 2015 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共涉及 2 名股东,分别为苏

州工业园区禾源北极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北

极光”)和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化基金”)。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170,114 股,占总股本的 0.31%;于解禁

日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 2,170,114 股,占总股本的 0.31%。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9 月 16 日(星期一)。



    一、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概况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富春股份”、“富春通信”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

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06号核准,核准公司

向上海力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力珩”)发行14,630,647
股股份、向上海力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力麦”)发

行12,317,660股股份、向上海睿临发行2,833,142股股份、向上海七皓投资管

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七皓”)发行472,198股股份、向苏州工业园区禾

源北极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北极光”)发

行7,630,705股股份、向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

化基金”)发行7,479,640股股份、向宿迁华元兴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宿迁华元”)发行2,060,506股股份、向磐霖盛泰(天津)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磐霖盛泰”)发行1,545,379

股股份、向磐霖东方(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磐霖东方”)发行515,126股股份、向马雪峰发行3,873,538股股份、

向江伟强发行2,360,994股股份、向詹颖珏发行944,40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共计发行股份56,663,935股。

    2015 年 5 月 7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

字(2015)第 350ZA0026 号《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015 年 5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公司已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办理完毕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本次发行的 A 股已分别登记至上海力珩、

上海力麦、上海睿临、苏州北极光、文化基金、宿迁华元、磐霖盛泰、磐

霖东方、上海七皓、马雪峰、江伟强、詹颖珏名下。上市日为 2015 年 5 月

29 日。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后,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东所持限

售股份情况
   (一)公司实施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后,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东所持限售

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4 日实施完成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止到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80,9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1.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90,45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至 271,350,000 股。

    2015年5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14 年权益分派

事项,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

调整,发行价格由原12.23元/股调整为8.09元/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票数

量由原来的56,663,935股调整为85,661,294股。其中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东限

售股份调整情况如下:

              原发行数量    原发行价                     现发行价   现发行数量
  交易对方                              总金额(元)
                (股)      (元)                       (元)       (股)
 苏州北极光     7,630,705       12.23    93,323,522.15       8.09    11,535,664
 文化基金       7,479,640       12.23    91,475,997.20       8.09    11,307,292
   合计        15,110,345               184,799,519.35               22,842,956

   (二)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后,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东所

持限售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65),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鉴于上海骏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骏梦”)2015 年度、2016 年度承诺的净利润已经实现,公

司根据《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骏梦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以下简称“《骏梦股权认购协议》”)的约定,将

上述股东认购的股份按比例解除限售,其中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东限售股份

调整情况如下:
              解除限售前限 完成 2015 年度业绩 完成 2016 年度业绩 解除限售后限
   股东         售股份数量   承诺后解除限售股 承诺后解除限售股    售股份数量
                  (股)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股)
 苏州北极光       11,535,664         5,767,832          2,883,916     2,883,916
 文化基金         11,307,292         5,653,646          2,826,823     2,826,823
   合计          22,842,956         11,421,478           5,710,739      5,710,739

    (三)公司实施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后,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东所持限售

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实施完成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止到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80,002,6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0.8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190,001,31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至 570,003,955 股。转增股本后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所持限售股份情况如下:

                      变动前限售股份数     本次限售股增加数    变动后限售股份数
       股东
                          量(股)             量(股)            量(股)
    苏州北极光                 2,883,916           1,441,958            4,325,874
    文化基金                   2,826,823           1,413,412            4,240,235
      合计                     5,710,739           2,855,370            8,566,109

    (四)公司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后,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所持限售股

份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成 2017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截止到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70,003,955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171,001,186 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741,005,141 股。转增后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所持限

售股份情况如下:

                    变动前限售股份数     本次限售股增加数     变动后限售股份数
       股东
                        量(股)             量(股)             量(股)

    苏州北极光              4,325,874             1,297,762            5,623,636
    文化基金                4,240,235             1,272,070            5,512,305
       合计                 8,566,109             2,569,832           11,135,941

   (五)履行 2017 年度业绩补偿义务、回购并注销部分股份后,本次解

除限售股东所持限售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部分股

份回购并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部分股份回购并注销事项,回购并注销股份

共计 13,073,124 股,其中注销苏北极光 1,451,942 股,注销文化基金 1,423,198

股。公司总股本由 741,005,141 股减少至 727,932,017 股。本次解除限售股

股东限售股份调整情况如下:

                    变动前限售股份      回购注销减少限售股    变动后限售股份数
       股东
                      数量(股)            份数量(股)          量(股)
    苏州北极光             5,623,636              1,451,942            4,171,694
     文化基金              5,512,305              1,423,198            4,089,107
       合计               11,135,941              2,875,140            8,260,801

   (六)完成 2017 年度业绩补偿义务及追加限售承诺后,本次解除限售

股股东所持限售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 募 集配 套资 金部 分限 售股 份 上市 流通 的提 示性 公告 》( 公告 编号 :

2019-010),鉴于上海骏梦 2017 年利润承诺虽未实现但已根据《骏梦股权认
购协议》履行补偿义务,公司解除部分股东的部分限售股份。同时,根据

公司与苏州北极光、文化基金的约定,苏州北极光、文化基金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出具《限售股份延长锁定承诺函》,分别就持有的 1,095,905 股、

1,074,209 股限售股延长锁定。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东限售股份调整情况如下:

                  解除限售前限售股       完成 2017年度业绩补偿后 解除限售后限售股
     股东
                    份数量(股)         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苏州北极光                 4,171,694                       3,075,789              1,095,905
   文化基金                  4,089,107                       3,014,898              1,074,209
     合计                    8,260,801                       6,090,687              2,170,114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情况

     根据《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苏州北极光、文化

基金承诺情况如下:

     1、 本企业承诺在本次交易中所认购的富春通信的股份自发行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任何转让。

     2、 利润承诺期内相应年度承诺的净利润已经实现或虽未实现但已经

根据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其认购的股份根据以下约定解除限售:
                       认购的股份自发行上      认购的股份自发行上        认购的股份自发行上
                       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且    市之日起满 24 个月且      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且
    股份认购者
                       2015 年度《专项审核报   2016 年度《专项审核报     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
                           告》已经出具            告》已经出具              告》已经出具
苏州北极光、文化基金           50%                     25%                       25%

     3、 本次交易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本企业由于富春通信送红股、转增

股本、配股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本承诺限售期的约定,之后

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4、 若本承诺约定的限售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

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限售期承诺函。

      (二)后续追加承诺情况

       2018 年 5 月,公司与苏州北极光、文化基金签订《协议书》,由苏州

北极光和文化基金就上海骏梦对上海触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都触控科

技有限公司、北京触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触控科技”)的 3,466.66

万元债权、上海骏梦对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芭

传媒”)的 551.87 万元债权,按 13.4666%、13.2000%比例进行担保;并约

定若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债务人未能履行支付义务,由原股东补足差额

部分。因此上述股东应承担的担保金额分别为 5,411,593.61 元、5,304,459.60

元。
                                                        担保责任分摊
履行担保责任人   承担比例(%)
                                 触控科技(元)        丝芭传媒(元)      小计(元)

  苏州北极光       13.4666%             4,668,412.36          743,181.25        5,411,593.61

   文化基金        13.2000%             4,575,991.20          728,468.40        5,304,459.60


      2019 年 1 月,公司办理上海骏梦原股东限售股解禁时,由于约定的债

务到期时间尚未届满,苏州北极光、文化基金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出具《限

售股份延长锁定承诺函》,分别就持有的 1,095,905 股、1,074,209 股限售股

延长锁定。延长期截止日为上海骏梦收回全部应收账款之日或苏州北极光/

文化基金全部履行完成上述补偿责任之日。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上海骏梦对于触控科技和丝芭传媒的应收账

款仍有部分未回;其中触控科技尚余 17,425,511.05 元,丝芭传媒尚余 518,700

元,按约定比例计算,则苏州北极光应承担 2,416,475.13 元、文化基金应承
 担 2,368,635.86 元。截至公告日,苏州北极光、文化基金已分别就各自应承

 担的担保金额支付给上海骏梦,履行完担保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股东无后续追加承诺。

       (三) 承诺履行情况

       1、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

 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任何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9月16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170,114股,占总股本的0.31%;于解禁

 日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2,170,114股,占总股本的0.3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2名,其中自然人股东0名,

 法人股东2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请见下表:

                               所持限售条件股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全称
                               份总数(股)            数量(股)      流通数量(股)
 1         苏州北极光                  1,095,905           1,095,905         1,095,905

 2          文化基金                   1,074,209           1,074,209         1,074,209
           合计                        2,170,114           2,170,114         2,170,114

       五、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增加股份 减少股份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 数量(股) 数量(股) (股)         比例 %
 一、限售条件     92,660,833     13.04        0    2,170,114   90,490,719      12.73
流通股/非流
通股
高管锁定股    64,898,638      9.13          0             0     64,898,638     9.13
首发后限售股 27,762,195       3.91          0      2,170,114    25,592,081     3.60
二、无限售流
             618,140,092     86.96   2,170,114            0    620,310,206    87.27
通股
三、总股本   710,800,925    100.00   2,170,114     2,170,114   710,800,925   100.00

    注: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
数据为准。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股权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