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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方集团: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2018-07-03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18-083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临空管委会”)签署《关于投资建设 5000KK 封装生产项目投
资合作协议书》及《关于投资建设 5000KK 封装生产项目投资合作补充协议书》,
公司拟以自有封装设备方式出资、临空管委会产业引导基金拟以现金的方式出
资,共同投资设立南昌临空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
注册为准),发展智慧照明、健康照明、特种照明、军民融合产业,以及 LED 照
明节能灯、太阳能照明产品、电子产品等。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 9 亿元,公
司持有项目公司不低于 50%股权,临空管委会持有项目公司不高于 50%股权,公
司占控股股东地位。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20 亿元,一期投资 10 亿元(其中设备投
资不少于 6 亿元)。
    临空管委会将根据招商引资政策给予项目公司厂房、税收、资金、科技人才
等多方面的支持。
    2018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批。该项目具体投资时间、出资设备清单及投资的具体安排,尚需临
空管委会或临空管委会指定的第三方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南昌临空经济区是江西省省委、省政府为深入实施昌九一体化战略而作出的
重大决策,是全国第 18 个国家级新区-赣江新区四大组团之一,承担着推进昌九
一体化纵深发展战略支点、全面加速打造核心增长极主战场、工业经济发展增长
极、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验田”的光荣使命,享有市一级经济管理权限。
南昌临空经济区地处长江中游城市群腹地,位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核心区域,规
划面积 233 平方公里,区内空、水、公、铁交通方式立体集成,区位和交通优势
得天独厚。
    南昌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全面负责南昌临空经济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产业
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委会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机制。园区创新
传统发展模式,通过扶持政策创新、行政服务创新、发展方式创新、商业配套创
新、金融服务创新,以新型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方向,着力发展临空产业集群,
构建现代临空产业体系,努力打造中部地区重要航空枢纽和对外开放门户、长江
中游高端产业集聚区和绿色智慧空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先导区和改革创新示范
区、昌九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支点和强力引擎。


    三、拟投资设立公司及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5000KK 封装生产项目。
    2、出资方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拟以设备方式出资、临空管委会产业引导
基金以货币方式出资。
    3、注册资本:不低于 9 亿元。
    4、股权比例:公司持股不低于 50%,临空管委会产业引导基金持股不高于
50%。
    5、经营范围:主要生产直插式、贴片式 LED 照明光源器件,发展智慧照明、
健康照明、特种照明、军民融合产业,以及 LED 照明节能灯、太阳能照明产品、
电子产品等。
    6、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20 亿元,一期投资 10 亿元(其中设
备投资不少于 6 亿元)。
    7、企业性质:项目主要为一个合资经营企业(暂定名为南昌临空项目公司,
最后以工商注册为准)。企业由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负盈亏。
    8、建设地点:南昌临空经济区园区。
    上述公司设立具体事宜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临空管委会的权利和义务
    1、临空管委会在园区内为临空项目提供建筑面积约 5.7 万平方米生产厂房
(以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为准),二期视企业发展需要再商定。
    2、临空管委会积极协助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以
享受相应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自 2020 年始连续五年,如项目公司实现了约定的
上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和税收目标,临空管委会给予项目公司产业扶持资金奖
励。
    3、为帮助南昌临空项目在园区发展,临空管委会按《南昌临空经济区产业
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给予项目公司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具体协议另行约定。
    4、临空管委会协助项目公司向国家、省、市政府申请重大产业化项目支持
政策,若项目公司获国家、省、市重大产业化项目支持,临空管委会给予一定额
度的配套奖励,支持比例按国家 30%、省级 20%、区级 10%且就高不就低、同类
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5、临空管委会不得干预公司合法、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切实帮助公司
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6、为确保项目的顺利进展,临空管委会协助公司依法办理项目公司的工商
注册、税务登记及其他审批手续等落户手续,确保提供公司临时用电需要,以及
永久用电提供到接口处,公司项目的整体规划须报临空管委会审批后再由公司具
体组织实施。
       7、临空管委会按时兑现公司在本协议约定事项享受的优惠政策。积极帮助
公司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争取国家、省、市及赣江新区后续出台的各项支持产
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优惠,不叠加享受。
       (二)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公司自投资协议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在临空管委会园区内注册成立南昌
临空项目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注册资本金不低
于 9 亿元。企业设立后,本项目合同约定的公司权利义务概由在临空管委会园区
新设立的企业承接。
       2、公司在临空管委会园区项目注册并签订厂房租赁协议 3 个月内进场装修,
2019 年建成投产。2019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5 亿元(含税,下同)、当年实现
税收达到 2,400 万元,202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8 亿元、当年实现税收达到
3,800 万元,202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10 亿元、当年实现税收达到 4,800 万
元,202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15 亿元、当年实现税收达到 7,200 万元,2023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20 亿元、当年实现税收达到 9,800 万元。
    3、公司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和项目投资计划,以及《赣江新区临空组团关于
加强招商引资产业项目推进工作若干措施(试行)》的要求,及时进行注册、进
资、投产、达产、完成税收。十年内不将注册地迁移出临空管委会园区。
    4、公司必须依法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办理
环评手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三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保障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存在的风险
    公司此次以设备方式出资与临空管委会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利用政府优惠政
策创建更优质的生产经营平台,有助于拓展公司业务新思路,提高公司的市场竞
争力,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合资公
司后续设立及投资收益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补充协议的签署、其他进展或变化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与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
设 5000KK 封装生产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3、《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与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
设 5000KK 封装生产项目投资合作补充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