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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有科技: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2-12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有科
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有香港”)拟与北京忆恒创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忆恒创源”)的全资子公司 Memblaze Limited 签订日常经营协议,
同有香港拟向 Memblaze Limited 销售不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的闪存存储产品。
公司董事长周泽湘先生担任忆恒创源董事,本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
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周泽湘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
立意见。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忆恒创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94925139
    法定代表人:殷雪冰
    注册资本:3054.3327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 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西 小 口 路 66 号 中 关 村 东 升 科 技 园 B-2 楼 三 层
A302/303/305/306/307 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批发计
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
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2 年 6 月 18 日至 2032 年 6 月 17 日
       财务状况: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忆恒创源净资产为 34,357,391.70 元。
2016 年度营业收入为 118,347,650.05 元,净利润为-48,400,648.46 元。(上述
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忆恒创源净资产为 48,834,785.35
元。2017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 127,661,446.49 元,净利润为-15,904,941.04
元。
    Memblaze Limited 为忆恒创源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成立。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系双方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严格遵循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地点:同有香港与 Memblaze Limited 于 2018 年
2 月 11 日在北京签订。
       2、交易标的:闪存存储产品
    3、交易金额:在协议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范围内交易总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具体交易双方以订单形式确认。
       4、付款:Memblaze Limited 应依照形式发票金额在货款到期前以银行电汇
方式向同有香港支付货款。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经过二十余年在存储行业的开拓和积累,公司凭借自身竞争优势和领先的市
场地位,拥有丰富的产业资源、渠道资源,可以取得较为明显的谈判、议价优势,
有利于进一步扩大规模化效应。本次交易有利于实现双方资源和优势的互利互补,
有利于公司开展闪存产业资源整合,向产业链上游积极拓展。本次关联交易属于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
独立性,没有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同有香港与 Memblaze Limited 签署的协议外,公司
与忆恒创源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 16,454.00 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与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充分讨论后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周泽湘先生应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后,独立董事认为:同有香港与 Memblaze Limited 的关联交易
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
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无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和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