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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5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2 号楼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所有监事。应出席
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大勇
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沈晶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方式
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
责。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8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不存在违
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经
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编制和审核2018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2018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
计机构。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岗位不单独设置薪酬或津贴,监事仅领取其担任公司其他岗位的薪
酬。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未达行
权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
为: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中行权期内的考核目标制定是以各考核年度均以营
业收入额为考核基数,2017 年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379,615,450.57 元,2018
年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377,481,090.24 元,增长率-0.56%,没有达到业绩
考核目标,监事会同意首次授予第一期股票期权不予行权并对该部分不行权的股
票期权进行注销。

    (2)监事会对于修改后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确认:除已离
职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原因、郑海琴女士由于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原因不再具有
激励资格外,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未达行权条件暨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公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
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郑海琴女士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激励对象,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