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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有科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19-11-29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7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

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
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第
四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

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1、股东代表担任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

权向第三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单个推
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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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职工代表担任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日内(即:截止 2019 年 12 月 4 日)以

书面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

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

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

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2
       7、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3 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8、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事
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监
事;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监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3、监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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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提名人必须在 2019 年 12 月 4 日 17:00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晶、渠艳爽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2491977

   联系传真:010-62491977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2 号楼

   邮编:100095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29 日




   附件: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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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监事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
                        □是□否(请是或否前打“√”)
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
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
职情况等,可另附纸张。)




其他说明(注:指与上市
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等,可另附纸张。)


推荐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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