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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飞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6-27  

						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19-03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以
书面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表决方式召
开。应参加董事 5 人,实参加董事 5 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
《公司法》及《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邢美正先生主持。
    经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的议案》。
    截止本公告日,因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且 3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18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激励对象人员数量由 48 名调整为 45 名,预留授予数量由 600 万股调整为 599 万
股,授予价格由 1.71 元/股调整为 1.665 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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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
调整的相关事宜属于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意见及公司《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详
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
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期限不超过 1 年,用于日
常经营周转。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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