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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飞光电: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23050           债券简称:聚飞转债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确认,2022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
民币 43,058,655.96 元。2022 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188,140,570.30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305,865.60 元,母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
配 的 利 润 966,879,880.19 元 。 合 并 报 表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1,094,784,914.49 元。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
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
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未来
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正处于成长期且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实际情况,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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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实 施 公 告 中 确定 的 股权 登 记日 的 总股 数( 剔除 回 购专 户中的
21,012,976 股),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1.00 元(含税)。
    鉴于目前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的情况,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
若存在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引起公司总股本变动,实际分红总额公司将以实
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
原则相应调整,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含税)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
额以实际实施的结果为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总额暂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42,288,504 股 测 算 , 剔 除 回 购 专 户 中 的 21,012,976 股 , 应 分 配
132,127,552.80 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834,752,327.39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
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
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该预案实施不会造成公
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
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同意以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
(剔除回购专户中的 21,012,976 股),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
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
    2、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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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
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正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实际情
况,所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不存在违反《公
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
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
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正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实际情况,所提
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
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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