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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意电气:第一期(2017年-2019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2017-09-22  

						 证券代码:300304               证券简称:云意电气              公告编号:2017-069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2017 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7
 年9月14日为授予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近日,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公司第一期(2017年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股票种类:公司限制性人民币A股普通股。

        2、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7 年 9 月 14 日。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33 元/股。

        5、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83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4万股,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姓    名          职   位
                                 票数量(万股)      授予总量的比例     当前总股本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034.00          100.00%             1.20%
    骨干(共计 183 人)


               合计                 1,034.00          100.00%             1.20%


        6、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
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上市之日
起计算。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
股份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除限售条
件、解除限售期与相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相同。

    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限制性股票总量比例


                  自授予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次解除限售   易日起至授予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次解除限售   易日起至授予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次解除限售   易日起至授予股份上市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解除限售期间,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
回购并注销。

    7、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 2017 年-2019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
到公司净利润增长率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之
一。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


                                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17 年的净利润较
           第一次解除限售
                                2016 年增长比例不低于 20%。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8年的净利润较
           第二次解除限售
                                2016年增长比例不低于35%。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9年的净利润较
           第三次解除限售
                                2016年增长比例不低于45%。


    本激励计划中所指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均指以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并剔除本次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影响的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激励
计划规定比例申请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激励
计划相关规定,以回购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第一期(2017 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激励对象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内考核等级在 C 及以上时,才可具备获授
限制性股票本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但根据考核评级不同,获得解除限售的比例
也不同:


             考核等级                          可解除限售比例


                 A                                  100%


                 B                                  100%


                 C                                   50%


                 D                                   0%


    若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对该期内可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
性股票,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回购并注销。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除公司第一期(2017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部分激励对
象闫瑞等四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一致。

    三、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9月15日出具了天健验〔2017〕
366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7年9月14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
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

    贵 公 司 原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861,951,218.00 元 , 实 收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861,951,218.00 元。根据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第九次会议决议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贵公司申请通过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向 183 名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0,340,000.00 元,变
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72,291,218.00 元。贵公司向 183 名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34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授予价格为人民
币 4.33 元,激励对象共计应缴付出资额 44,772,200.00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全体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 44,772,200.00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仟零叁拾肆万元(¥10,340,000.00),计入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34,432,200.0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 861,951,218.00 元,实
收资本人民币 861,951,218.00 元。截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人民币 872,291,218.00 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 872,291,218.00 元。

    四、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9 月 14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5 日。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上市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并上市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项目                                      (+,-)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
               23,313,783    2.70%     10,340,000      -     33,653,783     3.86%
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
               838,637,435   97.30%        -           -     838,637,435    96.14%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   861,951,218   100.00%   10,340,000      -     872,291,218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并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 861,951,218 股增
加至 872,291,218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动。本次授予完成前,公
司控股股东徐州云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意科技”)共持有公司股
份 352,098,880 股,占公司总股本 861,951,218 股的 40.85%。本次授予完成后,
云意科技持有公司股份数不变,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至 40.36%。但本次授予不
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前6个
月内也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九、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 872,291,218 股摊薄计算 2016
年度的每股收益为 0.13 元。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