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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意电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7-16  

						证券代码:300304           证券简称:云意电气         公告编号:2019-052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情况
    1、变更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
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
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的
规定编制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
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2019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2 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
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二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二个项目。
    2、利润表项目
    (1)“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之后;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
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会〔2019〕6 号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影响
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
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相关
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
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