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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方信息: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2018-01-30  

						 证券代码: 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信息          公告编号:2018-007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信息”或“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股份减持 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17-059),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闵芳胜先生、郭志军先生,监事会主席李倩
女士,计划在 2017 年 9 月 30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易的方式分别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如下: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情况       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份性质
                                                   本的比例

 闵芳胜    董事兼副总经理        1,384,980        0.4818%     无限售流通股

 郭志军    董事兼副总经理          44,415         0.0155%     无限售流通股

  李倩         监事会主席          38,775         0.0135%     无限售流通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
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董事兼副总经理闵芳胜先生、
郭志军先生,监事会主席李倩女士,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闵芳胜先生、郭志军先生、李倩女士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
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3、闵芳胜先生、郭志军先生、李倩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
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
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