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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方信息: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2019-11-19  

						   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信息           公告编号:2019-073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浙江维尔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科技”)通知,维尔科技 2019 年 11 月 18 日收到了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9]

闽 01 民终 5583 号),福州中院就维尔科技与其代理商凯斯特文化信息传播(福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斯特”)代理合同纠纷案,已作出二审判决。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凯斯特文化信息传播(福建)有限公司
    被告: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合同纠纷
    凯斯特系维尔科技代理商,因与维尔科技存在代理合同纠纷,凯斯特向福清法院
提起诉讼。2019 年 4 月 4 日,福清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维尔科技不服该判决,向福建
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2019 年 4 月 25 日,维尔科技收到福清法院通知,
凯斯特不服该一审判决,也向福州中院提起上诉。2019 年 11 月 18 日,维尔科技收到

福州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福州中院作出二审判决。
    本次诉讼相关事宜及前期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2018 年 8 月 31 日、2018 年 9 月 7 日、2018 年 9 月 10 日、2018 年 9 月 21 日
披露的《公告》(2018-076、2018-077、2018-080、2018-081、2018-085)及 2019
年 4 月 4 日、2019 年 4 月 19 日、2019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诉

讼进展的公告》(2019-007、2019-010、2019-025)。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2019 年 11 月 18 日,维尔科技收到了福州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福州中院
就上述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115,978 元,
由凯斯特公司负担 37,994 元,维尔公司负担 77,984 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止目前,除已经披露的诉讼及仲裁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收到其它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资料。

   四、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维尔科技已在 2018 年度,根
据一审判决结果,对上述案件计提相应预计负债 492.95 万元。故本次二审判决结果
将不会对维尔科技及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并积极应对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