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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慈星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补充公告2020-01-09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8日披露了关于《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
               份质押的最新格式要求,现将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第一大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股东              本次质押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股东及                  持股份       总股本             补充质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股数                             限售股                 日           日
              一致行                    比例         比例               押
                动人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   融资用
       裕人
                是      53,000,000    27.19%       6.61%      否        否       2020-1-3     2023-1-1       有限公司   于偿还
       投资
                                                                                                             慈溪市支     债务
                                                                                                               行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持股比                                                          已质押    占已                      占未
          持股数量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未质押股份
名称                       例                                                            股份限    质押                      质押
                                       量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售和冻    股份                      股份
                                                                                                                数量
                                                                                         结数量    比例                      比例
裕人
投资    194,954,541 24.31%        141,619,525       194,619,525      99.83%    24.26%          0         0              0          0
裕人
企业    182,404,996 22.74%          90,000,000       90,000,000      49.34%    11.22%          0         0              0          0
孙平
范       11,700,056      1.46%                 0               0         0         0           0              8,775,042       75%
合计   389,059,593 48.51%   231,619,525   284,619,525   73.16%   35.49%       0      0   8,775,042 8.40%
                 注:上表中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裕人投资于2017年01月20日发行了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

           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上述可交换债券于2017年7月21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17

           年7月21日起至2020年1月15日止,可交换债券部分质押股份为116,619,525股,占其

           所持股份比例59.82%,占总股本比例14.54%,对应融资余额为44,953万元;裕人投

           资质押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的股份数量为25,000,000股,质押

           到期日为2020年4月18日,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2.82%,占总股本比例3.12%,对应融

           资余额为5,300万元。裕人投资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产处置以及充分利用银

           行授信渠道等多种措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裕人投资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
            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5)裕人投资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照权益
            变动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