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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10-23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
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候选人徐博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
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
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
禁止任职的条件。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徐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
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卢 闯 :




                                              张炳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