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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艾科技: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9-04-26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6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ShineWing                      N o. 8, Chao yang men Bei dajie ,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 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9BJA40296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吉艾科技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
鉴证工作。


    吉艾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
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
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
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吉艾科技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
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吉艾科技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吉艾科技公司 2018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
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6]951号《关于核准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4,971,750股新股。


       2016年8月15日,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向郭仁祥、
兴证资管鑫众-吉艾科技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南通元鼎投资有限公司发行新股
49,478,06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59元,缴纳货币资金共计523,972,718.94元,
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费和承销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到位净额为人民币
517,472,718.94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49,478,066.00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0月13日缴存入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广渠门支行开立的
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697227225账户内。


       另扣除已支付的保荐费、律师费和验资费用1,398,0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516,074,718.9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
年10月14日出具了“XYZH/2016BJA30227”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2017 年度,本公司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总额 598,819.01 元,为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598,819.01 元投入新建塔吉克斯坦丹
加拉炼油厂项目使用。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注
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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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18年度,本公司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为0元,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为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要
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
制度。


        1、《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依照执行。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须按照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报财务部
审核,逐级由项目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核准,并由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
围内签字后方可付款;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公司对资金应用、项目进度等进行检查、监督,建立项目档案,定期提供具体的工作
进度和计划。财务部门对涉及募集资金运用的活动建立了完备的会计记录和原始台帐,并
定期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同时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督审
复。


       2、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12年4月22日,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杭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2年6月27日,公司与中金公司、吉艾(天津)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杭州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均不存在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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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13年7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原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21120100100228676),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其他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资金完全转出北京
银行后,同意公司将账号为 01091128600120102011501的北京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并就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事宜履行了相关手续。


    2013年8月22日,公司与中金公司、北京银行签署了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解除协议,并与中金公司、兴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16年11月11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
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由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东营和力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东营和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44,000万元,并设立单独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12月14日,东营和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塔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
行北京广渠门支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吉艾科技签订的募集资金五方
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和五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
监管协议和五方监管协议的履行均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立了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广渠门支行2个 专项账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状态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广渠门支行                   697227225           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广渠门支行                   698588077           注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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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                                            516,074,718.9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6,693,537.9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 是否 项目可
                                已变     资总额         (1)                       入金额(2)    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的效益   达到 行性是
                                更项                                                             (%)(3)   态日期              预计 否发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                          效益 重大变
                                部分                                                             (2)/(1)                               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 新建塔吉克斯坦丹格拉炼油厂                                                                               2019 年 6 月
                                 否   440,000,000.00 440,000,000.00            0.00 440,598,819.01 100.00                  0.00        --   否
项目                                                                                                           30 日

2. 补充流动资金                  否    76,074,718.94     76,074,718.94         0.00 76,094,718.94 100.00         --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16,074,718.94 516,074,718.94            0.00 516,693,537.95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4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募集资金总额                                        516,074,718.9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6,693,537.9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 是否 项目可
                               已变     资总额         (1)                       入金额(2)    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的效益   达到 行性是
                               更项                                                             (%)(3)   态日期              预计 否发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                          效益 重大变
                               部分                                                             (2)/(1)                               化
                               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6 年 12 月 9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4,00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已及时披露。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5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