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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6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认真审阅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后,基于独立的立场,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合理,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董事会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该议案尚需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浙江
铭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6%的股权,该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战
略布局以及整体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

                                               彭学军




                                            ___________



                                               张炳辉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