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邦讯技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300312       证券简称:邦讯技术      公告编号:2019-028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关于修定印发 2018 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中的相关规定
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
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
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
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
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
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
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
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
明细项目;
    (10)对“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列报顺序进行调整,同时“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项目
核算内容调整。
    (11)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12)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
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和会计
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
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
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
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
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
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要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
工具准则,并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
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
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七、备查文件
    1、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