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邦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22
证券代码:300312 证券简称:*ST 邦讯 公告编号:2022-050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
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不含 5%)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4 月 22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4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辛庄路北软双新科创园 E 座。
4、会议的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庆文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6 名,代表股
份 113,228,9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3796%。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1,824,8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94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81,404,11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25.435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
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表决方式,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189,1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8%;
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4%;弃权 3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2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446%;
2
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28%;弃权 3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2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关于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