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盛机电: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10-25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14-058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子公司扩大投资规模并引入战略合作伙伴的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子公司并引入战略合作伙伴签订合资协议
的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子公司扩大投资规模并引入战略
合作伙伴。
(以下无正文)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桐、杨鹰彪、陶久华
2014 年 10 月 24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
签字页)
独立董事:
袁 桐 杨鹰彪 陶久华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